第四十四章 风雪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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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达把事情起因和严重的后果反复说了几次,可沃姆完全没有放弃酒馆的想法。
“我们要守住酒馆,这是伯爵的命令,我会立刻向伯爵报告,在我回来之前,你不能离开酒馆一步!”
沃姆飞走了,曼达立刻收拾东西跑出了酒馆,刚跑两步,忽然觉得脚踝一阵剧痛,蹲下去一看,发现一簇丝线缠在了脚腕上。
这是沃姆的虫丝,已经勒进了皮肉,曼达用刀子挑了几下没挑出来,想用金手指将它斩断,又怕这一下连自己的脚一并斩断了。
他试着往远离酒馆的方向走了两步,虫丝越收越紧,往靠近酒馆的方向走了两步,虫丝松紧不变。
好个蛀书虫,真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手段,真是条看家护院的好虫子。
曼达一瘸一拐回了酒馆,借着烛台看到门上、窗上、柜台、酒桶到处都有细密的虫丝,尤其是门上,几乎结成了一张网,网上还留着曼达破门而出的窟窿,身形的轮廓非常清楚。
自己的身上不知沾了多少虫丝,曼达知道虫丝的厉害,想靠自己清理干净是不可能的,只能等沃姆回来。
他早早关了大门,蜷缩在酒桶旁边,握着险兆吊坠向赫尔墨斯祈祷了整整一夜。
手边放着桌布、蜡烛和祭品,如果险兆吊坠变烫,曼达还剩下最后的道路,通过献祭向山羊老头求助,虽然他大概率不会帮忙,但总比坐着等死强。
或许神灵真的听到了曼达的祷告,当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天亮之后,沃姆飞回来了,曼达不容分说,冲上去劈头盖脸就打,沃姆奋力还击,厮打了许久,沃姆突然笑了。
“你笑什么?又要蜕皮了么?蜕皮有这么开心吗?”
沃姆笑道:“伯爵让我们不必担心,盖萨克不会计较这点小事,他觉得你和子爵做生意是非常聪明的想法,只是十六个银币实在太便宜了,我的酒应该卖的更贵一些。”
曼达站在桌子上,平视着沃姆道:“你没向伯爵隐瞒什么吧?你殴打了税吏,差点杀了他们,这些事你都告诉伯爵了吗?”
“我怎么可能会欺骗伯爵?他称赞我们了,他说我们做得很好。”沃姆收回了所有虫丝,带着笑容进了仓库,不知疲惫的开始酿酒。
做喜欢做的事,还能得到伯爵的赞赏,这座酒馆对于沃姆来说就是天堂。
曼达不能理解伯爵的想法,殴打税吏显然是重罪,子爵就算不能处死他们,至少也该把他们关进地牢里待个几十年。
况且打狗也得看主人,税吏被打了,子爵连一点反应都没有,一地领主的威严何在?
难道那两个家伙真的不是税吏?又或者盖赛克子爵和伯爵之间有着不为人知的交往?
黄昏时下起了大雪,这种天气不可能有客人,曼达正准备关门打烊,却见一行人顶着风雪来到了门口。
他们一共有五个人,穿着单薄麻布短衫,带着脏兮兮的帽子,背着沉重的包裹,一看就是逃荒的流民。
曼达没有做生意的心情,而这几个人多半是来讨饭的,曼达头都不抬继续关门,却见沃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远道而来的客人,我们有香甜的美酒和温暖的火塘,快到里面来坐坐。”
沃姆的脸上始终带着笑容,曼达怀疑他脸上的皮肉可能被风干了。一个褐色头发的男人走到前面,对沃姆说了谢谢,带着余下的四个人走进了大堂。
他们在火塘旁边围坐了许久,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他们被冻坏了,须发上白霜过了许久才退去。
沃姆耐心的站在身旁,等待着他们点酒,一个褐发卷须的中年男人抬起头道:“能给我们一点面包吗?”
曼达冷冷道:“面包也是要钱的。”
“我们有钱。”男人从怀里摸出了十几个铜币,沃姆接了过来,大致数了数,从仓库里拿出了三条黑面包。
面包非常的硬,男人掰不开,沃姆借给他一把刀子,他把面包切成小块分给了众人。
如此糙劣的面包很难下咽,就跟一卷卫生纸一样,你能嚼烂其中的一部分,可总有你嚼不烂的地方。
看着众人被噎的直咳嗽,沃姆趁机开始推销葡萄酒:“来上一杯香醇的美酒吧,只要五个铜币。”
曼达怒道:“谁让你私自降价的?”
沃姆低声道:“他们拿不出更多的钱,能卖出五个铜币也不亏。”
这次沃姆失算了,他们还有钱,但是他们不想要酒。
褐发男子对沃姆道:“我们想在这里留宿一晚,只要一个房间就好。”
沃姆一怔,他有些失望,酒没推销出去,可他不想错过做生意的机会。
“一间客房要四十个铜币。”
沃姆报出了价格,曼达等着看对方惊讶的表情,这个价码可不便宜。
褐发男人看了看其他人,他们摸索着钱袋,凑出了四十个铜币,交到了沃姆手里。
这让曼达有些意外,在镇上有不少客栈,二十个铜币就能找个地方水上一晚,三十个铜币能找到一个相当不错的房间,在不喝酒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选择住在酒馆,就像没有人会去酒吧住宿一样,性价比太低。
除非有一种可能,他们想躲避神罚者。
曼达在他们身上闻不到古神信徒的味道,他们为什么要躲避神罚者?曼达实在想不到理由。
沃姆没想那么多,收了钱,数了数,对众人道:“请跟我去二楼。”
褐发男人站了起来,跟着沃姆上了二楼的楼梯,其他人跟了上去。
到了深夜,确系不会再有生意,他关了酒馆的大门,跑到仓库里酿酒去了。
第二天,曼达早早雇了辆马车,前往了杜尼森的住处,子爵的生意不再重要,曼达只想得到一个结论,那两个士兵到底是不是子爵的税吏。
这个结论对曼达来说非常重要,关系着他们是否还有在牛角镇生活下去的可能。
杜尼森不在家,仆人告诉曼达,他昨晚去了子爵的城堡,一夜未归。
曼达坐在门口苦等,从早晨一直等到了黄昏,才看到了杜尼森醉醺醺的身影。
虽然步履蹒跚,但头脑依旧清醒,杜尼森把八十个银币拍在了曼达面前,咧嘴笑道:“祝贺你,子爵喜欢你的葡萄酒。”
曼达激动的两腿发软,就像考生在红榜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他一颗一颗数着银币,不仅有却得收获的幸福,还有接受余生的喜悦。
“订做一套体面的衣服,新年之前我会带你去见子爵,多准备些葡萄酒,子爵觉得十桶不太够。”
曼达连连道谢,临行之时又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不想喝酒的话,会有人到酒馆投宿吗?”
“谁会那么蠢?酒馆的东西那么贵!除非他是异端者。”杜尼森打了个饱嗝,略带警惕的看着曼达,他知道伯爵的人和异端者脱不开干系,但他希望曼达不要给他招来更多的麻烦。
“如果他们不是异端者呢?”曼达坚信自己的判断。
杜尼森一愣,沉思片刻道:“他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他们很穷,衣服很破,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应该是逃荒的流民,他们有一个领头的,那些人很尊敬他,都听他的话。”
“很尊敬他是什么意思?”
曼达仔细回忆了一下:“他总是走在最前面,他不说话的时候,其他人也不会开口,由他来分配食物,其他人也愿意把仅有的钱财交给他来支配。”
“他总是走在前面吗?”杜尼森的耳朵颤了颤,这条信息似乎非常的重要。
“是的,每次都是。”曼达回想了一下,他们当中从未有任何一个人走在了褐发男人的前面。
“他们戴帽子吗?”
曼达又想了想:“没错,每个人都带着帽子。”
“摘下来过吗?”
曼达摇摇头:“从未摘下过。”
“糟糕!”杜尼森突然醒酒了,“你们可能遇上了神罚者。”
曼达把事情起因和严重的后果反复说了几次,可沃姆完全没有放弃酒馆的想法。
“我们要守住酒馆,这是伯爵的命令,我会立刻向伯爵报告,在我回来之前,你不能离开酒馆一步!”
沃姆飞走了,曼达立刻收拾东西跑出了酒馆,刚跑两步,忽然觉得脚踝一阵剧痛,蹲下去一看,发现一簇丝线缠在了脚腕上。
这是沃姆的虫丝,已经勒进了皮肉,曼达用刀子挑了几下没挑出来,想用金手指将它斩断,又怕这一下连自己的脚一并斩断了。
他试着往远离酒馆的方向走了两步,虫丝越收越紧,往靠近酒馆的方向走了两步,虫丝松紧不变。
好个蛀书虫,真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手段,真是条看家护院的好虫子。
曼达一瘸一拐回了酒馆,借着烛台看到门上、窗上、柜台、酒桶到处都有细密的虫丝,尤其是门上,几乎结成了一张网,网上还留着曼达破门而出的窟窿,身形的轮廓非常清楚。
自己的身上不知沾了多少虫丝,曼达知道虫丝的厉害,想靠自己清理干净是不可能的,只能等沃姆回来。
他早早关了大门,蜷缩在酒桶旁边,握着险兆吊坠向赫尔墨斯祈祷了整整一夜。
手边放着桌布、蜡烛和祭品,如果险兆吊坠变烫,曼达还剩下最后的道路,通过献祭向山羊老头求助,虽然他大概率不会帮忙,但总比坐着等死强。
或许神灵真的听到了曼达的祷告,当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天亮之后,沃姆飞回来了,曼达不容分说,冲上去劈头盖脸就打,沃姆奋力还击,厮打了许久,沃姆突然笑了。
“你笑什么?又要蜕皮了么?蜕皮有这么开心吗?”
沃姆笑道:“伯爵让我们不必担心,盖萨克不会计较这点小事,他觉得你和子爵做生意是非常聪明的想法,只是十六个银币实在太便宜了,我的酒应该卖的更贵一些。”
曼达站在桌子上,平视着沃姆道:“你没向伯爵隐瞒什么吧?你殴打了税吏,差点杀了他们,这些事你都告诉伯爵了吗?”
“我怎么可能会欺骗伯爵?他称赞我们了,他说我们做得很好。”沃姆收回了所有虫丝,带着笑容进了仓库,不知疲惫的开始酿酒。
做喜欢做的事,还能得到伯爵的赞赏,这座酒馆对于沃姆来说就是天堂。
曼达不能理解伯爵的想法,殴打税吏显然是重罪,子爵就算不能处死他们,至少也该把他们关进地牢里待个几十年。
况且打狗也得看主人,税吏被打了,子爵连一点反应都没有,一地领主的威严何在?
难道那两个家伙真的不是税吏?又或者盖赛克子爵和伯爵之间有着不为人知的交往?
黄昏时下起了大雪,这种天气不可能有客人,曼达正准备关门打烊,却见一行人顶着风雪来到了门口。
他们一共有五个人,穿着单薄麻布短衫,带着脏兮兮的帽子,背着沉重的包裹,一看就是逃荒的流民。
曼达没有做生意的心情,而这几个人多半是来讨饭的,曼达头都不抬继续关门,却见沃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远道而来的客人,我们有香甜的美酒和温暖的火塘,快到里面来坐坐。”
沃姆的脸上始终带着笑容,曼达怀疑他脸上的皮肉可能被风干了。一个褐色头发的男人走到前面,对沃姆说了谢谢,带着余下的四个人走进了大堂。
他们在火塘旁边围坐了许久,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他们被冻坏了,须发上白霜过了许久才退去。
沃姆耐心的站在身旁,等待着他们点酒,一个褐发卷须的中年男人抬起头道:“能给我们一点面包吗?”
曼达冷冷道:“面包也是要钱的。”
“我们有钱。”男人从怀里摸出了十几个铜币,沃姆接了过来,大致数了数,从仓库里拿出了三条黑面包。
面包非常的硬,男人掰不开,沃姆借给他一把刀子,他把面包切成小块分给了众人。
如此糙劣的面包很难下咽,就跟一卷卫生纸一样,你能嚼烂其中的一部分,可总有你嚼不烂的地方。
看着众人被噎的直咳嗽,沃姆趁机开始推销葡萄酒:“来上一杯香醇的美酒吧,只要五个铜币。”
曼达怒道:“谁让你私自降价的?”
沃姆低声道:“他们拿不出更多的钱,能卖出五个铜币也不亏。”
这次沃姆失算了,他们还有钱,但是他们不想要酒。
褐发男子对沃姆道:“我们想在这里留宿一晚,只要一个房间就好。”
沃姆一怔,他有些失望,酒没推销出去,可他不想错过做生意的机会。
“一间客房要四十个铜币。”
沃姆报出了价格,曼达等着看对方惊讶的表情,这个价码可不便宜。
褐发男人看了看其他人,他们摸索着钱袋,凑出了四十个铜币,交到了沃姆手里。
这让曼达有些意外,在镇上有不少客栈,二十个铜币就能找个地方水上一晚,三十个铜币能找到一个相当不错的房间,在不喝酒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选择住在酒馆,就像没有人会去酒吧住宿一样,性价比太低。
除非有一种可能,他们想躲避神罚者。
曼达在他们身上闻不到古神信徒的味道,他们为什么要躲避神罚者?曼达实在想不到理由。
沃姆没想那么多,收了钱,数了数,对众人道:“请跟我去二楼。”
褐发男人站了起来,跟着沃姆上了二楼的楼梯,其他人跟了上去。
到了深夜,确系不会再有生意,他关了酒馆的大门,跑到仓库里酿酒去了。
第二天,曼达早早雇了辆马车,前往了杜尼森的住处,子爵的生意不再重要,曼达只想得到一个结论,那两个士兵到底是不是子爵的税吏。
这个结论对曼达来说非常重要,关系着他们是否还有在牛角镇生活下去的可能。
杜尼森不在家,仆人告诉曼达,他昨晚去了子爵的城堡,一夜未归。
曼达坐在门口苦等,从早晨一直等到了黄昏,才看到了杜尼森醉醺醺的身影。
虽然步履蹒跚,但头脑依旧清醒,杜尼森把八十个银币拍在了曼达面前,咧嘴笑道:“祝贺你,子爵喜欢你的葡萄酒。”
曼达激动的两腿发软,就像考生在红榜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他一颗一颗数着银币,不仅有却得收获的幸福,还有接受余生的喜悦。
“订做一套体面的衣服,新年之前我会带你去见子爵,多准备些葡萄酒,子爵觉得十桶不太够。”
曼达连连道谢,临行之时又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不想喝酒的话,会有人到酒馆投宿吗?”
“谁会那么蠢?酒馆的东西那么贵!除非他是异端者。”杜尼森打了个饱嗝,略带警惕的看着曼达,他知道伯爵的人和异端者脱不开干系,但他希望曼达不要给他招来更多的麻烦。
“如果他们不是异端者呢?”曼达坚信自己的判断。
杜尼森一愣,沉思片刻道:“他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他们很穷,衣服很破,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应该是逃荒的流民,他们有一个领头的,那些人很尊敬他,都听他的话。”
“很尊敬他是什么意思?”
曼达仔细回忆了一下:“他总是走在最前面,他不说话的时候,其他人也不会开口,由他来分配食物,其他人也愿意把仅有的钱财交给他来支配。”
“他总是走在前面吗?”杜尼森的耳朵颤了颤,这条信息似乎非常的重要。
“是的,每次都是。”曼达回想了一下,他们当中从未有任何一个人走在了褐发男人的前面。
“他们戴帽子吗?”
曼达又想了想:“没错,每个人都带着帽子。”
“摘下来过吗?”
曼达摇摇头:“从未摘下过。”
“糟糕!”杜尼森突然醒酒了,“你们可能遇上了神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