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85章 令人窒息,还有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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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唐人街紫衣庄园,辛丑与辛涛完成任务归来后,回到了原本属于他们的房间中。
当然,这二人,并非执行肃清杜天任务的‘辛丑’‘辛涛’,而是失去记忆的少年,和另一位来自华夏国的辛涛!
因为是以‘偷梁换柱’的方式潜入到这紫衣庄园中,辛丑,辛涛兄弟俩的行事可谓格外低调和小心,不过……正如少年事先预料的那样,杀手本身存在感就不是很强,而且没人脑洞大到可以先入为主地臆想出种种曲折,故即便他们的行为比起过往稍有偏差,也没人在意这种事情。
很快,两人也安心了下来,开始试着融入这里的生活。
庄园中驻扎的人员,总体分为两类,分工也很是明确,一种私人雇佣人员,像家丁和警卫这种的,家丁负责白紫衣的生活起居以及维护庄园整洁,警卫负责庄园的日常巡逻和看守,因为几乎没人敢来这里撒野,所以警卫的最主要作用就是充当门面,实力不是最重要,仪表和形象是最重要的。
另一种就是帮派人员,属于洪门紫衣堂编制之下,包括战斗员,杀手,以及白紫衣的贴身保镖,辛丑和辛涛就在杀手之列。
白紫衣外出时,一般都会携带部分战斗员和贴身保镖,而杀手只在有任务时出马,平时都闲置在紫衣庄园中,过惯了颠肺流离生活的辛涛一时地位和条件都得到改善,倒是乐意这样的生活,但是辛丑却不,他的目的乃是更多的了解林震,以便可以搞清楚自己和林震的联系,早日恢复自己的记忆。
所以辛丑,在庄园中总是想办法有意接近林震所居住的区域,不过那里……似乎都被林震随行携带的青帮人员驻守,贸然接近势必会引起怀疑,故只得作罢,事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辛丑并不是安于现状之人,他心想……也许,是时候提升下自己的地位,这样就能获得更高的自由度,最好能获得白紫衣的信赖,成为贴身人员。
所以,他最需要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这个机会必须看起来自然而然,不能生硬,不能突兀,不能浮夸,不能刻意,起码……‘看起来’必须是这样才行。
因此,辛丑绞尽脑汁地想着各种办法……只是怎么都似乎都想不到,毕竟他手中可以利用的资源和人脉太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辛丑一筹莫展,生怕林震就要走了,他都一无所获!所以,他真希望……快出点事吧,什么事都行,越大越好,正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结果,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他妈出事了!
晚上,白紫衣浑身是血,满脸阴沉地回到了庄园之中,就连白天带出去的贴身护卫都少了好几个,原来……白紫衣是个志趣十分高雅的人,热爱中华戏曲,傍晚时他去唐人街歌剧院听最喜欢的‘黄梅戏’,正在兴头上,竟然就遇到了‘黑手党’派遣来的杀手,如果不是他身边有些厉害角色,且当时人多,白紫衣受伤后马上混入人流之中,怕这将是他人生中听得最后一场黄梅戏了!
很快,白紫衣查出了始作俑者——洛杉矶黑手党‘乔治·布莱恩’,此人来头可大了,乃是黑手党‘黑桃系’头目,在地位上与白紫衣洛杉矶洪门‘紫衣堂’堂主相对应,两人可谓是死对头,不过……白紫衣在与乔治·布莱恩的交锋中,可谓尽处下风,这一次还差点丢掉性命,颜面尽失,登时觉得干什么的心情都没有了,不拔掉‘乔治·布莱恩’这根刺,白紫衣坐立不安,心神不宁!
且他顾虑的地方还有很多,洪门派系庞大,每个位子下面,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白紫衣同样不例外,不知多少人乐见他出丑,等着他倒台,好趁机上位,而且对于这种斗争,洪门历来不禁止,反而推崇,因为优胜劣汰才能择优而仕,若是白紫衣不能很好地报复回去,将对方一军,狠狠地崩碎对方一口牙,他的地位和威信都将大受影响。
所以……白紫衣当晚就下发通牒——麾下杀手尽出,自由行动!不管是谁,只要是取下‘乔治·布莱恩’的首级,将平步青云,成为白紫衣身边的红人!
一时间,紫衣庄园沸腾了起来,众多和辛丑,辛涛一样的杀手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过……风风火火地去,却都成了冷冷清清地尸体,唯一有命回来的,还是被对方剁掉四肢之后,扔在紫衣庄园门口的,并用血在地上书写‘白死(发音和紫类似)衣’!
白紫衣,彻底怒了!他甚至放话出去,谁若能杀了乔治·布莱恩,今后就和他成结拜兄弟,赐予‘香主’之位!洪门的香主……那是多少人洪门基层弟子仰望的存在,所以……人们都疯了!只是……失败依旧!
于是,感觉时机已到的‘辛丑’,终于是行动了。
此时此夜,乔治庄园毗邻的荒山顶,辛涛正半蹲在一棵隐蔽大树上,用狙击镜观看着乔治庄园的动静,他们并没有傻到两个人就闯入全副武装的庄园中取乔治的性命,那无异于自杀行为,他们来此,是因为得知了一个消息——乔治·布莱恩,每天夜里只要无事,就会携带着部分随从,开着他心爱的‘加长林肯’,来这座山上狩猎,届时,他会将车子停在山脚下,提着枪械徒步上山狩猎,另外一提,乔治是个神枪手,枪法百步穿杨,弹无虚发。
所以……即便是知道他有这个嗜好,也没有杀手敢挑在他打猎的时候暗杀,因为进入‘狩猎模式’的乔治·布莱恩,堪称最恐怖的猎人,不管是野兽还是杀手,都将沦为他的猎物!
“离开庄园了!是乔治的加长林肯!这样只要进入500码之内,我就可以一枪爆了他的头!”
这时,辛涛略显激动道,辛丑双眼一亮,能打500码的狙击手……已经很了不起了,没想到辛涛的枪法,竟如此卓越。
不过,辛丑说道:“不要轻举妄动,首先那保时捷的玻璃是深色的,涂料也是防红外热感应设备,油箱更是做了特别的装甲处理,就算反器材狙击枪的子弹可以击穿玻璃,也不能确定乔治具体坐在哪个位置,加长林肯可是有很多排座椅的,命中几率太渺茫,却一定会暴露位置,到那时以对方的手段,开枪的杀手凶多吉少!”
辛涛点点头说道:“嘿嘿,我当然知道……那种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被干掉,我只是有些激动,没想到前几日我还在贫民窟杜天手下打杂,今天就有机会暗杀黑手党的大人物!哪怕今天死了,也是扬名立万了!”
辛丑却摇摇头道:“别多想,你的命比他值钱多了,就算暗杀不成功,咱们也可以撤离,没必要在这一棵树上吊死!”
辛涛感动地点了点头,紧紧地攥了攥自己手里的枪。
车辆渐渐接近了荒山,辛丑道:“寻找隐蔽地点,开战时按照咱们事先的计划,由我负责接近刺杀,你在暗处隐蔽千万不要轻举妄动,要开枪,只有一种情况才可以,确保你自身安全,并且有一击必杀的把握时,你明白吗?”
辛涛郑重地点了点头,道:“明白,我会的!只不过……你也可以用枪啊,没必要贸然近身吧!”
辛丑摇了摇头,道:“我总感觉……自己对枪这种东西,并没有任何天赋,不如不用!”
这个理由,辛涛并不以为意,在他看来除非枪法烂到一米内都打不中敌人,打死队友,枪这种东西就是有一定比没有强!所以,他摸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将子弹填装好之后,郑重地交给辛丑道:“兄弟,带着吧,以备不时之需!”
辛丑见辛涛那关切地眼神,点点头,将枪收下。
这时,加长林肯已经在山脚下停住,一名身材魁拔,一干人从车内走下。
然后,一名金发碧眼的白人大汉,手里端着一杆迷彩AWP狙击步枪,在一干保镖的簇拥下,沿着山路向上走来,这名白人正是‘乔治·布莱恩’,他时不时透过瞄准镜观察四周,姿势和动作极其专业,一看就是老手……
砰!砰!砰!
他每一枪,都都击杀一到两只猎物,真可谓是弹无虚发!不管是在荒草中奔跑中的野猪,还是在夜空中飞行的鸟儿,还是凶猛的狮子,皆只有被一枪干掉的份,不过……他似乎并不热衷于回收猎物,只对杀死猎物这件事本身感兴趣!
在乔治·布莱恩到达半山腰之时,辛丑与辛涛对望一眼中,悄然潜行过去……
终于……辛丑接近了乔治·布莱恩二十步之内,停下隐蔽,静待时机!
砰!
乔治·布莱恩又是一枪脊背一头野猪,就在他准备换备用弹匣之时,密切留意他举动的辛丑化作一道鬼影闪现而去!
而乔治·布莱恩,那身为顶尖猎人的直觉,还是发现了细微的风吹草动,他当即停止了换弹的动作,凭着感觉猛地甩出一枪!
砰!
枪响了!
原来……乔治·布莱恩,有个习惯——他从来不等子弹打空才换弹,总是在弹匣中留一发,曾经他换弹瞬间,险些被一只猎豹夺取生命,从此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轰!
那道奔跑中的黑影,身躯猛然一颤,有鲜血滴落,瞬间闪身没入旁边草丛消失不见!
乔治·布莱恩干脆地将步枪丢下,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皱眉向着那血迹走去!
辛涛在暗中看着这一幕,虽然担心少年,但知道少年不是那么容易被干掉的存在,所以并没有轻易开枪。
乔治·布莱恩在血迹旁停下,看着附近零星脚印,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因为……那是人的脚印!
他用手枪警戒着,向草丛踱步而去!
情形渐渐有些不妙,担心辛丑安危的辛涛,手指已经紧贴在扳机上,额头上大汗淋漓……
嗖!!
“嗷!!”
这时,异变突起,另一边的草垛中,突然跳出一条髯狗,撕咬到了乔治的保镖,那髯狗出乎寻常的敏捷,连续攻击数人,在子弹中自如穿梭,乔治都被迫回头望去,一枪开出,竟是……前所未有地打空了!
而草丛中潜伏的辛丑并未放过这千载难逢的良机,起身拔出辛涛给的手枪对着乔治就开枪,距离只有……一米!
砰!!
枪响了……!
一米……他瞄准的是乔治,但不知为何……那迅捷奔跑中的髯狗,倒地身亡……!
呼~!一阵风吹过……
场面……一度陷入了尴尬之中!
辛涛怎么也想不到,一米的距离……原来真的有人枪法烂到,打不中敌人,还打死队友(髯狗),抛开此刻尴尬的处境,他内心对开枪那位骚年,那真是大写的服啊!
洛杉矶唐人街紫衣庄园,辛丑与辛涛完成任务归来后,回到了原本属于他们的房间中。
当然,这二人,并非执行肃清杜天任务的‘辛丑’‘辛涛’,而是失去记忆的少年,和另一位来自华夏国的辛涛!
因为是以‘偷梁换柱’的方式潜入到这紫衣庄园中,辛丑,辛涛兄弟俩的行事可谓格外低调和小心,不过……正如少年事先预料的那样,杀手本身存在感就不是很强,而且没人脑洞大到可以先入为主地臆想出种种曲折,故即便他们的行为比起过往稍有偏差,也没人在意这种事情。
很快,两人也安心了下来,开始试着融入这里的生活。
庄园中驻扎的人员,总体分为两类,分工也很是明确,一种私人雇佣人员,像家丁和警卫这种的,家丁负责白紫衣的生活起居以及维护庄园整洁,警卫负责庄园的日常巡逻和看守,因为几乎没人敢来这里撒野,所以警卫的最主要作用就是充当门面,实力不是最重要,仪表和形象是最重要的。
另一种就是帮派人员,属于洪门紫衣堂编制之下,包括战斗员,杀手,以及白紫衣的贴身保镖,辛丑和辛涛就在杀手之列。
白紫衣外出时,一般都会携带部分战斗员和贴身保镖,而杀手只在有任务时出马,平时都闲置在紫衣庄园中,过惯了颠肺流离生活的辛涛一时地位和条件都得到改善,倒是乐意这样的生活,但是辛丑却不,他的目的乃是更多的了解林震,以便可以搞清楚自己和林震的联系,早日恢复自己的记忆。
所以辛丑,在庄园中总是想办法有意接近林震所居住的区域,不过那里……似乎都被林震随行携带的青帮人员驻守,贸然接近势必会引起怀疑,故只得作罢,事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辛丑并不是安于现状之人,他心想……也许,是时候提升下自己的地位,这样就能获得更高的自由度,最好能获得白紫衣的信赖,成为贴身人员。
所以,他最需要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这个机会必须看起来自然而然,不能生硬,不能突兀,不能浮夸,不能刻意,起码……‘看起来’必须是这样才行。
因此,辛丑绞尽脑汁地想着各种办法……只是怎么都似乎都想不到,毕竟他手中可以利用的资源和人脉太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辛丑一筹莫展,生怕林震就要走了,他都一无所获!所以,他真希望……快出点事吧,什么事都行,越大越好,正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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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白紫衣浑身是血,满脸阴沉地回到了庄园之中,就连白天带出去的贴身护卫都少了好几个,原来……白紫衣是个志趣十分高雅的人,热爱中华戏曲,傍晚时他去唐人街歌剧院听最喜欢的‘黄梅戏’,正在兴头上,竟然就遇到了‘黑手党’派遣来的杀手,如果不是他身边有些厉害角色,且当时人多,白紫衣受伤后马上混入人流之中,怕这将是他人生中听得最后一场黄梅戏了!
很快,白紫衣查出了始作俑者——洛杉矶黑手党‘乔治·布莱恩’,此人来头可大了,乃是黑手党‘黑桃系’头目,在地位上与白紫衣洛杉矶洪门‘紫衣堂’堂主相对应,两人可谓是死对头,不过……白紫衣在与乔治·布莱恩的交锋中,可谓尽处下风,这一次还差点丢掉性命,颜面尽失,登时觉得干什么的心情都没有了,不拔掉‘乔治·布莱恩’这根刺,白紫衣坐立不安,心神不宁!
且他顾虑的地方还有很多,洪门派系庞大,每个位子下面,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白紫衣同样不例外,不知多少人乐见他出丑,等着他倒台,好趁机上位,而且对于这种斗争,洪门历来不禁止,反而推崇,因为优胜劣汰才能择优而仕,若是白紫衣不能很好地报复回去,将对方一军,狠狠地崩碎对方一口牙,他的地位和威信都将大受影响。
所以……白紫衣当晚就下发通牒——麾下杀手尽出,自由行动!不管是谁,只要是取下‘乔治·布莱恩’的首级,将平步青云,成为白紫衣身边的红人!
一时间,紫衣庄园沸腾了起来,众多和辛丑,辛涛一样的杀手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过……风风火火地去,却都成了冷冷清清地尸体,唯一有命回来的,还是被对方剁掉四肢之后,扔在紫衣庄园门口的,并用血在地上书写‘白死(发音和紫类似)衣’!
白紫衣,彻底怒了!他甚至放话出去,谁若能杀了乔治·布莱恩,今后就和他成结拜兄弟,赐予‘香主’之位!洪门的香主……那是多少人洪门基层弟子仰望的存在,所以……人们都疯了!只是……失败依旧!
于是,感觉时机已到的‘辛丑’,终于是行动了。
此时此夜,乔治庄园毗邻的荒山顶,辛涛正半蹲在一棵隐蔽大树上,用狙击镜观看着乔治庄园的动静,他们并没有傻到两个人就闯入全副武装的庄园中取乔治的性命,那无异于自杀行为,他们来此,是因为得知了一个消息——乔治·布莱恩,每天夜里只要无事,就会携带着部分随从,开着他心爱的‘加长林肯’,来这座山上狩猎,届时,他会将车子停在山脚下,提着枪械徒步上山狩猎,另外一提,乔治是个神枪手,枪法百步穿杨,弹无虚发。
所以……即便是知道他有这个嗜好,也没有杀手敢挑在他打猎的时候暗杀,因为进入‘狩猎模式’的乔治·布莱恩,堪称最恐怖的猎人,不管是野兽还是杀手,都将沦为他的猎物!
“离开庄园了!是乔治的加长林肯!这样只要进入500码之内,我就可以一枪爆了他的头!”
这时,辛涛略显激动道,辛丑双眼一亮,能打500码的狙击手……已经很了不起了,没想到辛涛的枪法,竟如此卓越。
不过,辛丑说道:“不要轻举妄动,首先那保时捷的玻璃是深色的,涂料也是防红外热感应设备,油箱更是做了特别的装甲处理,就算反器材狙击枪的子弹可以击穿玻璃,也不能确定乔治具体坐在哪个位置,加长林肯可是有很多排座椅的,命中几率太渺茫,却一定会暴露位置,到那时以对方的手段,开枪的杀手凶多吉少!”
辛涛点点头说道:“嘿嘿,我当然知道……那种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被干掉,我只是有些激动,没想到前几日我还在贫民窟杜天手下打杂,今天就有机会暗杀黑手党的大人物!哪怕今天死了,也是扬名立万了!”
辛丑却摇摇头道:“别多想,你的命比他值钱多了,就算暗杀不成功,咱们也可以撤离,没必要在这一棵树上吊死!”
辛涛感动地点了点头,紧紧地攥了攥自己手里的枪。
车辆渐渐接近了荒山,辛丑道:“寻找隐蔽地点,开战时按照咱们事先的计划,由我负责接近刺杀,你在暗处隐蔽千万不要轻举妄动,要开枪,只有一种情况才可以,确保你自身安全,并且有一击必杀的把握时,你明白吗?”
辛涛郑重地点了点头,道:“明白,我会的!只不过……你也可以用枪啊,没必要贸然近身吧!”
辛丑摇了摇头,道:“我总感觉……自己对枪这种东西,并没有任何天赋,不如不用!”
这个理由,辛涛并不以为意,在他看来除非枪法烂到一米内都打不中敌人,打死队友,枪这种东西就是有一定比没有强!所以,他摸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将子弹填装好之后,郑重地交给辛丑道:“兄弟,带着吧,以备不时之需!”
辛丑见辛涛那关切地眼神,点点头,将枪收下。
这时,加长林肯已经在山脚下停住,一名身材魁拔,一干人从车内走下。
然后,一名金发碧眼的白人大汉,手里端着一杆迷彩AWP狙击步枪,在一干保镖的簇拥下,沿着山路向上走来,这名白人正是‘乔治·布莱恩’,他时不时透过瞄准镜观察四周,姿势和动作极其专业,一看就是老手……
砰!砰!砰!
他每一枪,都都击杀一到两只猎物,真可谓是弹无虚发!不管是在荒草中奔跑中的野猪,还是在夜空中飞行的鸟儿,还是凶猛的狮子,皆只有被一枪干掉的份,不过……他似乎并不热衷于回收猎物,只对杀死猎物这件事本身感兴趣!
在乔治·布莱恩到达半山腰之时,辛丑与辛涛对望一眼中,悄然潜行过去……
终于……辛丑接近了乔治·布莱恩二十步之内,停下隐蔽,静待时机!
砰!
乔治·布莱恩又是一枪脊背一头野猪,就在他准备换备用弹匣之时,密切留意他举动的辛丑化作一道鬼影闪现而去!
而乔治·布莱恩,那身为顶尖猎人的直觉,还是发现了细微的风吹草动,他当即停止了换弹的动作,凭着感觉猛地甩出一枪!
砰!
枪响了!
原来……乔治·布莱恩,有个习惯——他从来不等子弹打空才换弹,总是在弹匣中留一发,曾经他换弹瞬间,险些被一只猎豹夺取生命,从此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轰!
那道奔跑中的黑影,身躯猛然一颤,有鲜血滴落,瞬间闪身没入旁边草丛消失不见!
乔治·布莱恩干脆地将步枪丢下,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皱眉向着那血迹走去!
辛涛在暗中看着这一幕,虽然担心少年,但知道少年不是那么容易被干掉的存在,所以并没有轻易开枪。
乔治·布莱恩在血迹旁停下,看着附近零星脚印,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因为……那是人的脚印!
他用手枪警戒着,向草丛踱步而去!
情形渐渐有些不妙,担心辛丑安危的辛涛,手指已经紧贴在扳机上,额头上大汗淋漓……
嗖!!
“嗷!!”
这时,异变突起,另一边的草垛中,突然跳出一条髯狗,撕咬到了乔治的保镖,那髯狗出乎寻常的敏捷,连续攻击数人,在子弹中自如穿梭,乔治都被迫回头望去,一枪开出,竟是……前所未有地打空了!
而草丛中潜伏的辛丑并未放过这千载难逢的良机,起身拔出辛涛给的手枪对着乔治就开枪,距离只有……一米!
砰!!
枪响了……!
一米……他瞄准的是乔治,但不知为何……那迅捷奔跑中的髯狗,倒地身亡……!
呼~!一阵风吹过……
场面……一度陷入了尴尬之中!
辛涛怎么也想不到,一米的距离……原来真的有人枪法烂到,打不中敌人,还打死队友(髯狗),抛开此刻尴尬的处境,他内心对开枪那位骚年,那真是大写的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