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是叫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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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包厢前,他手圈上女人的腰,女人本能的推他,他笑说让她在朋友面前给他挣点面子。女人也不知他是故意,为了等下让里面的男人受到刺激,没有拒绝他。
如他所料,在他们走进包厢的那刻,男人目光一下就被他圈在女人腰间上的手给吸了过去,但男人像是毫无感知,面无表情地淡淡扫了眼女人的脸,便将手里的烟来进烟缸里,从沙发上站起来。
他心中暗笑,男人再装无所谓,还是难逃他的法眼。
与他们两个男人表现出的悠然自若截然不同,女人惊愕不已,像被定住了,一动不动的站着,先前展露的礼貌笑容也僵在脸上。
他装作没有看见,招呼男人坐到餐桌那儿,男人也不客气,待服务生一拉开椅子便率先坐下。他转脸看向女人,噙起温柔的笑,让她也去坐。
待女人坐下,他也坐了下来。一时间,他突然想起上一次他们三人同坐在一张餐桌还是在过年时的荷兰,那时男人多么神气得意,多么自信他不会有机会得到女人。而现在,女人就坐在他身边,身份是他的女人,虽然现在他们还没有突破最后那道防线,但男人不知道,不是嘛。
望着对面神情依旧寡淡,不自知轻泄出一丝落寞的男人,他嘴角不禁一弯。
服务生向他们递来菜单,他一眼没看,直接用法语报了几个菜名,全是女人爱吃的。男人也没看菜单,要了与他们一样的菜。
趁上菜前的空隙,男人和他谈起了南美那桩买卖,说自己已准备好,他什么时候出货都可以,随后又问他是否真确定要冒险走哥伦比亚那条线。
他轻笑一声,给了他肯定的回答。说话时,瞥见女人微垂着头,头发垂落得已快要遮住眼睛,他立即伸出手,将那些头发轻轻拨到她肩后。
这个温柔的举动他是下意识做的,并不是故意再去刺激男人什么,却是惹来了男人嘴角似笑非笑的一勾和面庞飞闪而逝的苦涩。
男人让他把出货的日子定好后通知他,不过他没打算这么快出,一来是最近风声实在太紧,二来女人最近的心情阴霾,他想带她出去散散心,于是他说等他们旅行回来后再说。
因为这个想法事先没有与女人说过,所以女人在听到后一惊,被刚喝进嘴的水给呛住,猛咳了起来。他赶忙轻拍她背,拿纸巾帮她擦嘴。
他感觉到女人是怨怒的,可碍于男人在这里,女人没有表现出来,反扬笑地问他去哪里旅行?她忘了。
他勾笑,说女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是的,只要是和女人一起,去哪里又有什么可在意的,哪怕只是在草地上铺个垫子,晒晒月光也行。
可是,女人没有再笑,蹙了下眉,下意识朝对面的男人看去。刹时,他的心被她转移的目光刺痛了。
女人始终还是在意这个男人。
男人没有看他们,垂眸盯着自己手里的烟,寡淡的表情没有起一丝变化,但脸色却是微微泛青。
女人一定会拒绝他。他刚这样想,女人就真的以公司忙,和现在正是旅游旺季为借口拒绝了。
他内心苦涩一笑,反映到脸上的却是寵溺的笑容,“好,听你的。”他勾起女人下巴,在她唇上亲口勿了下。
这一次,他就是故意的。
他痛了,他也不让男人好受。
不过除了心痛,他的脚也在痛,因为女人在桌下狠狠地踩了他一脚。他忍着痛,笑得像没事人一般。
男人的伪装终于在喝汤的环节被暴露了。因为女人不爱吃洋葱,以前每次在女人喝汤前,男人都会先帮她把洋葱挑出来,这次男人又习惯性这样做了,当他意识到的时候,汤里的洋葱几乎已全被他挑了出来。
看着男人又把洋葱刮回汤里,然后颇为烦躁的把汤碗推到一边,他嘴角挑起讥诮又得胜的笑弧,随即把自己面前那碗,已被他挑干净洋葱的汤推到女人面前,又拿过女人的羊排帮她切,边切边问起了男人,他妹夫欲与他争夺“天悦”控制权的事。
这件事他早从他妹妹那里得知,之前他也是万万没有想到,男人和他妹夫竟是堂兄弟,且因为女人和他妹夫父亲的缘故,两人关系一度剑拔弩张,虽说最近好那么一点,但也仅限于日常生活中,在个人利益上,他们可是比之前争斗的更厉害。
这是可以理解的。权力之于任何男人都是极具诱或力的,不论是霸道强势如男人,还是温润谦和如他妹夫,无一例外。
既然他妹夫与男人是敌对,那么他妹夫也是可以拿来当作他对付男人的一颗棋子,不过现在时机未到,他还不会利用,从旁暗暗观察再看。
听见他的问话,向来倨傲不可一世的男人表现出对那个也很优秀,出类拔萃的堂弟极为轻视和不放眼里。
他轻笑,把羊排给到女人,而后擒起自己酒杯轻摇慢晃,只等不久的将来,男人为他的狂妄和自负付出惨重的代价。
之后,他们又谈了些其他事,都是些无关痛痒的。
许是因为男人,女人没有胃口,盘子里的食物只动了几口,他也没怎么吃,男人也是。这顿饭局就在这微妙的氛围里看似愉快的结束了。
男人一走,女人马上问他和男人要合作什么生意,他知道这话女人憋了很久,可是他不会告诉她。若她知道,她一定会去阻止男人,他不想他们再有任何交集,若不是今天为了刺激男人,他连他们的面都不愿让他们见。
他沉默不语,只是盯着杯中晃动的红酒,勾起一抹笑,杯身映出他一点一点冷下去的眸光。
没有得到答案,女人有些不甘心,继续问:“昨晚吃饭时,给你打电话的人是他吗?”
女人是聪明的,她已猜到,所以他也不隐瞒,说是,他清晰的看见女人脸上掠过一抹惊色,随即紧张地问他,昨晚问她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和他们所说的合作有关?
女人是在为谁紧张?
肯定不是他。
口中酸柔的酒瞬时变成了苦味,他立刻否定,坚持说只是假设。女人眯眼,半信半疑的盯着他,终是被他坦然,没有丝毫撒谎的表情给骗过,相信了他的话。
想让女人换换心情,他提议去楼上的花园坐坐,女人诧异他为何知道楼上有花园,他不慌不忙的解释说自己也是这里的老主顾。他知道这样说女人不会起疑心,因为几乎每次女人来这家餐厅都会“巧遇”到他。
女人果然没有怀疑,但拒绝了这个提议,说公司有事要回去。
把女人送回公司后,他开车去了寵物店,他要给女人买只小金毛。当初,在调查女人资料的时候他就得知,女人从小就很喜欢狗,小时候曾养过一只小金毛,后来因为生病没钱治,死了,女人为此很伤心,从此以后都没再养过寵物。虽不知道她现在还喜不喜欢,反正买了再说。
按着女人小时候抱着那只小金毛的照片,他挑了只和那只小金毛长得极像的。这张照片不是他唯一拥有的女人小时候模样的照片,他还有许多,除此以外,他还有女人学生时代和毕业工作后的。不过这事他从来没和女人提过,怕她知道又会发怒。
尽管他不是第一次调查人,可调查其他人全是为了杀他们,而调查女人却是为了更好的爱她。
他把小金毛带回了家,第一件事就是给它洗澡。小金毛很乖,而且像是注定要做他的寵物一样,对他一点没有陌生感,特别亲他。他原要给它起名字,但想想还是等女人回来让她起。
在窗口看见女人的车朝别墅这边驶来,他马上抱起小金毛出门去。他对自己现在所做的很感欢欣,因为就像一个丈夫去迎接下班回家的妻子一般。
是的,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
不久的将来。
沐着夕阳的余晖,他走到女人车门旁,女人落下车窗,很是惊讶,问他怀里的小金毛是哪里来的。他手轻轻顺捋小金毛的脑袋,告诉她是买的,女人不解他为何买狗,他嘴角不禁染上寵溺的笑意,说是因为女人喜欢。
女人微显诧异。
她定是诧异于他为何会知道她喜欢狗。他内心窃笑,她怎会知道,他对她的一切全都知晓。
买这只小金毛的决定真是做对了,女人非常喜欢,平时待他冷若冰霜的脸不见了,抱着小金毛扬笑地问他小金毛的名字。他说还没起,等着她起,女人一听,边看小金毛边捋它背毛,又询问它年龄,他回答2个月,女人似是想了想,然后说:“就叫小乖吧。”
他有些意外,之前还以为女人会给它起名他的名字。中国人不都喜欢这样,讨厌一个人,侮辱一个人,就把那人当狗。
这样说来,是不是代表女人并没那么讨厌他?
突然,他心情更好了。
听他说出自己的意外,女人诧了下,旋即就瞅了眼小金毛某个部位,原来她以为他说的是女孩子的名字,小静。
他哈哈大笑,说自己说的是他的名字,翟靳的靳。女人愣了愣,也马上噗嗤笑出来。
“要不就叫小靳吧。”女人决定道。
“好啊!”他立刻答应。
只要女人开心,他才不在乎什么侮辱不侮辱的。他的名字能被她用动人的声嗓唤出是一种幸福,虽然她叫的并不是他,是一只狗,但这让他们的关系又增进一步。
原来已有些动摇的自信再次变得坚定,他相信,总有一天女人会叫他“靳”的。
望着女人欢笑的蹭着小金毛的脑袋,小金毛也似很快乐的张着嘴哈赤哈赤,他也不禁笑起来,感觉自己闻见的空气都是甜甜的,心好暖好暖。
这种感觉是叫幸福吗?他不敢确定,因为在此之前,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此刻,他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就此定格,女人不再对他冷脸,也不再悲伤,不再流泪,永远都像此时这样,在笑。
行随心动,他情不自禁的唤她,“Lisa。”脸上的笑容也不自知的变得正色。
女人抬起脸,对上了他正堔堔凝视着她的眸子,表情看似心有微微的波動。
“你笑起来的样子真美,以后每天都要这样笑,好吗?”
女人一诧,刹时如被点醒般,一下收住笑,脸不自然的脹紅,清了清嗓子,似要说什么,却是没说。
他重展笑颜,原来她尴尬窘迫的模样比他想像的还要可爱百倍。
这样可爱的她又让他忍不住要口勿她了,于是他擒起她下巴,在她阻止前,将自己温熱柔軟的唇覆上她的,然后堔堔口勿住。
也许是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给惊住了,女人瞪大眼睛,一时竟忘了推开他。
这样很好,正是他所希望的,尽管之前他口勿过她许多次,可还没有哪次有机会细细品尝她的唇舌,尝到的多半是自己的血腥味。
他像对待一件极其珍贵的东西,时而轻轻卷纏,时而描绘她的唇线,正待他要堔扖口及口允她的滋味时,他听见车子朝他们这边驶来的声响,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他的私助。
虽然有些恼私助来得不是时候,可他这时候来一定是有什么紧急的事,于是他立即睁开眼,离开了女人的唇瓣。
看见私助向他投来的眼神,他知道他猜对了,嘱咐女人先和小靳玩,他便叫私助跟他去书房。
进包厢前,他手圈上女人的腰,女人本能的推他,他笑说让她在朋友面前给他挣点面子。女人也不知他是故意,为了等下让里面的男人受到刺激,没有拒绝他。
如他所料,在他们走进包厢的那刻,男人目光一下就被他圈在女人腰间上的手给吸了过去,但男人像是毫无感知,面无表情地淡淡扫了眼女人的脸,便将手里的烟来进烟缸里,从沙发上站起来。
他心中暗笑,男人再装无所谓,还是难逃他的法眼。
与他们两个男人表现出的悠然自若截然不同,女人惊愕不已,像被定住了,一动不动的站着,先前展露的礼貌笑容也僵在脸上。
他装作没有看见,招呼男人坐到餐桌那儿,男人也不客气,待服务生一拉开椅子便率先坐下。他转脸看向女人,噙起温柔的笑,让她也去坐。
待女人坐下,他也坐了下来。一时间,他突然想起上一次他们三人同坐在一张餐桌还是在过年时的荷兰,那时男人多么神气得意,多么自信他不会有机会得到女人。而现在,女人就坐在他身边,身份是他的女人,虽然现在他们还没有突破最后那道防线,但男人不知道,不是嘛。
望着对面神情依旧寡淡,不自知轻泄出一丝落寞的男人,他嘴角不禁一弯。
服务生向他们递来菜单,他一眼没看,直接用法语报了几个菜名,全是女人爱吃的。男人也没看菜单,要了与他们一样的菜。
趁上菜前的空隙,男人和他谈起了南美那桩买卖,说自己已准备好,他什么时候出货都可以,随后又问他是否真确定要冒险走哥伦比亚那条线。
他轻笑一声,给了他肯定的回答。说话时,瞥见女人微垂着头,头发垂落得已快要遮住眼睛,他立即伸出手,将那些头发轻轻拨到她肩后。
这个温柔的举动他是下意识做的,并不是故意再去刺激男人什么,却是惹来了男人嘴角似笑非笑的一勾和面庞飞闪而逝的苦涩。
男人让他把出货的日子定好后通知他,不过他没打算这么快出,一来是最近风声实在太紧,二来女人最近的心情阴霾,他想带她出去散散心,于是他说等他们旅行回来后再说。
因为这个想法事先没有与女人说过,所以女人在听到后一惊,被刚喝进嘴的水给呛住,猛咳了起来。他赶忙轻拍她背,拿纸巾帮她擦嘴。
他感觉到女人是怨怒的,可碍于男人在这里,女人没有表现出来,反扬笑地问他去哪里旅行?她忘了。
他勾笑,说女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是的,只要是和女人一起,去哪里又有什么可在意的,哪怕只是在草地上铺个垫子,晒晒月光也行。
可是,女人没有再笑,蹙了下眉,下意识朝对面的男人看去。刹时,他的心被她转移的目光刺痛了。
女人始终还是在意这个男人。
男人没有看他们,垂眸盯着自己手里的烟,寡淡的表情没有起一丝变化,但脸色却是微微泛青。
女人一定会拒绝他。他刚这样想,女人就真的以公司忙,和现在正是旅游旺季为借口拒绝了。
他内心苦涩一笑,反映到脸上的却是寵溺的笑容,“好,听你的。”他勾起女人下巴,在她唇上亲口勿了下。
这一次,他就是故意的。
他痛了,他也不让男人好受。
不过除了心痛,他的脚也在痛,因为女人在桌下狠狠地踩了他一脚。他忍着痛,笑得像没事人一般。
男人的伪装终于在喝汤的环节被暴露了。因为女人不爱吃洋葱,以前每次在女人喝汤前,男人都会先帮她把洋葱挑出来,这次男人又习惯性这样做了,当他意识到的时候,汤里的洋葱几乎已全被他挑了出来。
看着男人又把洋葱刮回汤里,然后颇为烦躁的把汤碗推到一边,他嘴角挑起讥诮又得胜的笑弧,随即把自己面前那碗,已被他挑干净洋葱的汤推到女人面前,又拿过女人的羊排帮她切,边切边问起了男人,他妹夫欲与他争夺“天悦”控制权的事。
这件事他早从他妹妹那里得知,之前他也是万万没有想到,男人和他妹夫竟是堂兄弟,且因为女人和他妹夫父亲的缘故,两人关系一度剑拔弩张,虽说最近好那么一点,但也仅限于日常生活中,在个人利益上,他们可是比之前争斗的更厉害。
这是可以理解的。权力之于任何男人都是极具诱或力的,不论是霸道强势如男人,还是温润谦和如他妹夫,无一例外。
既然他妹夫与男人是敌对,那么他妹夫也是可以拿来当作他对付男人的一颗棋子,不过现在时机未到,他还不会利用,从旁暗暗观察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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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因为男人,女人没有胃口,盘子里的食物只动了几口,他也没怎么吃,男人也是。这顿饭局就在这微妙的氛围里看似愉快的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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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聪明的,她已猜到,所以他也不隐瞒,说是,他清晰的看见女人脸上掠过一抹惊色,随即紧张地问他,昨晚问她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和他们所说的合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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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果然没有怀疑,但拒绝了这个提议,说公司有事要回去。
把女人送回公司后,他开车去了寵物店,他要给女人买只小金毛。当初,在调查女人资料的时候他就得知,女人从小就很喜欢狗,小时候曾养过一只小金毛,后来因为生病没钱治,死了,女人为此很伤心,从此以后都没再养过寵物。虽不知道她现在还喜不喜欢,反正买了再说。
按着女人小时候抱着那只小金毛的照片,他挑了只和那只小金毛长得极像的。这张照片不是他唯一拥有的女人小时候模样的照片,他还有许多,除此以外,他还有女人学生时代和毕业工作后的。不过这事他从来没和女人提过,怕她知道又会发怒。
尽管他不是第一次调查人,可调查其他人全是为了杀他们,而调查女人却是为了更好的爱她。
他把小金毛带回了家,第一件事就是给它洗澡。小金毛很乖,而且像是注定要做他的寵物一样,对他一点没有陌生感,特别亲他。他原要给它起名字,但想想还是等女人回来让她起。
在窗口看见女人的车朝别墅这边驶来,他马上抱起小金毛出门去。他对自己现在所做的很感欢欣,因为就像一个丈夫去迎接下班回家的妻子一般。
是的,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
不久的将来。
沐着夕阳的余晖,他走到女人车门旁,女人落下车窗,很是惊讶,问他怀里的小金毛是哪里来的。他手轻轻顺捋小金毛的脑袋,告诉她是买的,女人不解他为何买狗,他嘴角不禁染上寵溺的笑意,说是因为女人喜欢。
女人微显诧异。
她定是诧异于他为何会知道她喜欢狗。他内心窃笑,她怎会知道,他对她的一切全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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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意外,之前还以为女人会给它起名他的名字。中国人不都喜欢这样,讨厌一个人,侮辱一个人,就把那人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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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哈哈大笑,说自己说的是他的名字,翟靳的靳。女人愣了愣,也马上噗嗤笑出来。
“要不就叫小靳吧。”女人决定道。
“好啊!”他立刻答应。
只要女人开心,他才不在乎什么侮辱不侮辱的。他的名字能被她用动人的声嗓唤出是一种幸福,虽然她叫的并不是他,是一只狗,但这让他们的关系又增进一步。
原来已有些动摇的自信再次变得坚定,他相信,总有一天女人会叫他“靳”的。
望着女人欢笑的蹭着小金毛的脑袋,小金毛也似很快乐的张着嘴哈赤哈赤,他也不禁笑起来,感觉自己闻见的空气都是甜甜的,心好暖好暖。
这种感觉是叫幸福吗?他不敢确定,因为在此之前,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此刻,他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就此定格,女人不再对他冷脸,也不再悲伤,不再流泪,永远都像此时这样,在笑。
行随心动,他情不自禁的唤她,“Lisa。”脸上的笑容也不自知的变得正色。
女人抬起脸,对上了他正堔堔凝视着她的眸子,表情看似心有微微的波動。
“你笑起来的样子真美,以后每天都要这样笑,好吗?”
女人一诧,刹时如被点醒般,一下收住笑,脸不自然的脹紅,清了清嗓子,似要说什么,却是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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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可爱的她又让他忍不住要口勿她了,于是他擒起她下巴,在她阻止前,将自己温熱柔軟的唇覆上她的,然后堔堔口勿住。
也许是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给惊住了,女人瞪大眼睛,一时竟忘了推开他。
这样很好,正是他所希望的,尽管之前他口勿过她许多次,可还没有哪次有机会细细品尝她的唇舌,尝到的多半是自己的血腥味。
他像对待一件极其珍贵的东西,时而轻轻卷纏,时而描绘她的唇线,正待他要堔扖口及口允她的滋味时,他听见车子朝他们这边驶来的声响,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他的私助。
虽然有些恼私助来得不是时候,可他这时候来一定是有什么紧急的事,于是他立即睁开眼,离开了女人的唇瓣。
看见私助向他投来的眼神,他知道他猜对了,嘱咐女人先和小靳玩,他便叫私助跟他去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