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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倾城已经忘了自己上次用骨笛驭兽是什么时候了,不过也许真的有人见过也不一定。
她见墨幽浔一脸的真诚便没有在继续为难。
她悔退了狼群,然后将墨幽浔扶起来道:“如果你在耍无赖,对本公主不敬,我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你。”
墨幽浔苦笑一声,以前可是全靠着他对她耍无赖,才能把她拐到手的,看来这一次不行了。
她真的就把他忘的那么彻底吗?
叶倾城见他眼底泛着一层潮雾,那眼神莫名的惹人心痛,她的心揪了揪然后没好脸色的问:“伤口疼吗?”
墨幽浔笑了笑:“这点小伤还受得住。”
他受不住的,是心里的伤,明明的眼前的女人是他心中最爱的人,可是他却只能和她假装不识,这种痛,远比身体的痛要厉害。
“你干嘛要回来,如果就这么走了,就不会这么倒霉遇到狼了。
还有,凭你的本事,想逃也是能逃的掉的,干嘛非要去捡这笛子,把自己弄成这样?
难道你不应该趁机杀人灭口,把我喂狼吗?”
叶倾城知道,他如果想逃,谁也拦不住的。
墨幽浔看了她一眼,叹了一声:“虽然本王的名声是差了点,但我又不是狼心狗肺,岂能见死不救?”
叶倾城撇了撇嘴:“你分明就是在逞能,我可告诉你,这些都是野狼,被咬了后果可不堪设想,搞不好会得狂犬病。”
墨幽浔一怔,狐疑的问:“狂犬病是什么?”
“就是会变成狼人,兽性大发,失去常人的神智。”
叶倾城向他解释道。
墨幽浔想了想,然后自嘲的一笑:“会比变成血魔更可怕吗?”
他想到自己曾经中的血魔之毒,一旦发作如同恶魔一样,嗜血成狂,完全丧失神智。
所以,于他而言没有什么能比血魔之毒更为可怕的了。
叶倾城微微一愣,她看了看墨幽浔,总觉得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正想着,她听见不远处传来流水声。
“那边有水,我先给你清理伤口。”
叶倾城扶着墨幽浔来到溪水前,然后挽起他的袖子,只见被狼咬过的地方血肉模糊,触目惊心。
她揪着心,从自己身上撕裂衣摆洗干净,然后小心的为他擦拭伤口。
墨幽浔忍着痛楚,灼灼的目光看着她认真温柔的模样,心好似融化一般。
叶倾城将他的伤口处理干净,然后四处看了看,她见不远处有止血的草药,便寻了一些嚼碎敷在伤口上,最后才为他包扎好。
清理完伤后,叶倾城又抚手探上了他的脉搏,她蹙了蹙眉道:“这伤这样处理不安全,可眼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等明天回去后,我在给你好好处理。”
“好。”
墨幽浔温声应着她,眼底泛着柔柔的光。
叶倾城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她拧了拧眉,突然觉得脸上凉凉的,抬头一瞧,不知从哪飘来一朵乌云,挡住了原本的明月,下起了雨来。
“糟了,怎么下雨了?”
叶倾城有些着急的跺了跺脚,忙道:“咱们得找个地方避一避,你这伤若是淋了雨,可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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