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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想知道苏傲然然的真面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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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潇月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找到那个救过她的大侠。但她对大侠知之甚少,只好去偶遇大侠的地方碰碰运气了。
总共只和大侠相遇三次,其中有两次是在孟婆汤。看来他和孟婆汤还是有一些渊源的,是仇是怨,林潇月不感兴趣。现在她只对大侠感兴趣。
所以明知道去孟婆汤是冒险的行为,她还是义无反顾,不过这次林潇月长了记性。临走,她偷了厉少当宝贝一样藏着的定身符。
想想,觉得有个猪头一样的哥哥,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初林潇月想摸一下定身符,厉少都不肯的。他自己一本正经的将东西藏了起来。当时厉少在书房,并没有出去。现在看看这书房,书架上的书都已经蒙尘:厉少这种人,可不是什么爱学习的好孩子,这些书,估计他平时是碰也不会碰一下的。
林潇月凭感觉就知道定身符不会被藏在书里。
就像男人们偷偷的藏私房钱,不会放在姨妈巾里一样!
林潇月站在书房的中央,认真的观察着这一间略显狭小的屋子:两边靠墙的都是书架,房间的靠窗位置,是一个简朴的仿古办公桌。办公桌呈略显暗沉的朱红色,抽屉的拉手是铜制的。因为有人经常接触,那拉手不但不像周围的小铜饰一样,长出铜绿。反而特别的明亮,闪烁着迷人的金属光泽,这让它在暗色系的办公桌上显得特别的耀眼。
林潇月笑了,觉得自己哥哥好可爱。她径自走了过去,借助铜拉手,轻轻的拉开抽屉……
果然,那两张黄色的定身符,就乖乖的躺在抽屉里。比毛爷爷看着还顺眼!
林潇月伸手就想去拿定身符,才刚刚触及,突然手指好像被电击了一下。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油然而生,竟莫名的让林潇月很害怕。
赶紧的收回手,认认真真的看了定身符一眼,却还是不甘心。
带电是吧?!林潇月好像突然有了主意。
顺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封面是个穿着红旗袍的女人,封面的基色却是黑色,这就让这本书带着一点诡异了。大概的看了简介,好像是一本都市灵异小说,妖夫什么的。
对这个,林潇月半点兴趣也没有!管你什么精彩的小说,还能有她的大侠好看?
“哧”的一声,果断的撕下这本书厚厚封面,凭手感就知道,这本书应该是哪位名家作品的收藏。
嘴角竟浮现一丝轻蔑的笑容:这个林家太上皇,是不是有一点太做作?
这书房是林跃峰的。
真搞不懂这个老顽固,不看书,还弄什么书房?看把这些书给空虚寂寞冷的……
不过这时候这书也算排上大用场了,厚厚的压膜封面,“绝缘性能”应该不错。
还好定身符是对折后放着的,隔着书的封皮,林潇月毫无压力地偷走了林潇厉的宝贝。
想想厉少发现这事后,该是如何的暴跳如雷,林潇月不但没有半点良心不安,还乐了一把:就喜欢惹哥哥生气,谁叫他是我哥呢?
林潇月得了定身符,心里有了底气,这才泰然自若的,进了孟婆汤。
今晚,她穿着火红色的紧身短裙,戴着流苏耳环。刚一进了孟婆汤的门,就已经耀眼夺目。凹凸有致的身材,大长腿,漂亮的裙子,流苏耳环……这些元素,让林潇月显得鹤立鸡群。
不管今晚能不能遇到她的大侠,小月都做了充分的准备。
女人怕什么?
不是怕打扮得美轮美奂但她爱的人没有看见,而是怕自己邋里邋遢,却被她爱的人看到了。
调酒师胡戾,手里干着活儿,目光却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上。脸上带着一丝,让人不明觉厉的笑。他不说话,这让林潇月有点懵逼,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警觉的看着他,林潇月也没说话。
依她的性格,看不惯的人,地是没可能视而不见的。可是,明知道这里是妖的老巢,大大小小,林潇月看得到的,看不到的,不知有多少妖。
自己有多少本事,林潇月也清楚,所以还是低调一点。
见她的目光闪烁,下意识的露了怯。胡戾朝已经坐在吧台的,林潇月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杯蓝色的鸡尾酒。
“林大小姐,你来啦!小店蓬荜生辉呀!”
将酒杯放在她的面前,笑了一下。这算是请林潇月喝酒?
“少废话了,你们怎么说也是开门营业,做生意赚钱的。该不会对我这个什么本事也没有的弱女子,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林潇月才没那么容易上当,虽然她也挺喜欢各色的鸡尾酒。但她还没有贪杯到喝敌人的东西。
“弱女子?”胡戾笑了。径自是拿起林潇月面前的酒杯,一仰头,蓝色的液体流向了他的嘴里。
轻轻的咽了下去,带着一点满足:“好可惜,这是我刚刚调制的配方,你却连尝一下的勇气也没有。”
“……谁说我不敢尝?我只是不喜欢你调的酒!”
嘴很硬,却仍然没有掩饰住心虚。
胡戾的脸上,出现一丝轻佻的蔑视:“也难怪,你比衡颜有钱,苏傲然却连正眼也不看你!和她比,你少了坦诚和从容!”
这关苏傲然什么事?林潇月只是略略一思考,便明白了这只老狐狸的司马昭之心。
大是大非面前,林潇月还是知道孰轻孰重:苏傲然确实讨厌,但他对林家的忠心,从来都勿容置疑。这对林潇月来说,绝对肯定!
带着一丝讪笑:“老狐狸,你别想让我上当,想挑拨苏傲然和林家关系?他可一直是我们家最忠实的一条狗!”
胡戾嘴角上扬,绝对的皮笑肉不笑:“以前他是你们家的狗,再往后就难说了!他现在心有所属,心里只惦记着和衡颜你侬我侬,你们家对他的那点恩情,估计已经支撑不了他之前对林家的愚忠!”
好像有点明白他说什么意思了,林潇月的脸上出现了笑容。这好像是个好消息:衡颜不错,虽然她和苏傲然在一起,纯粹是好白菜被猪拱了。
但苏傲然怎么说也是林家的猪!
“苏傲然喜欢衡颜?好事儿啊!”
“但愿你一直觉得是好事!”
胡戾的话说完,人已经离开了。
夜色渐浓,繁华的A市,正式开启纸醉金迷,却又绚丽多彩的夜生活。所以,酒吧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红男绿女身影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摇曳。看得清的欲与火,掩盖了多少人的悲与乐?
“小姐,陪我喝一杯?”
一只又烫又湿的手,粘粘的,放在了林潇月的香肩。
不无鄙夷地看了来人一眼,一头火红的杀马特头发,肥厚壮实的肩膀上,纹身像牛屎似的一大陀,很抽象。
跟他的长相一样的抽象!
尼玛,这都什么季节了?还露着他那吃了瘦肉精的猪似的膀子!不是发着骚,就是吃错药!
搞不好,还是过期春药!
这个人已经喝得微熏。满脸的酒气,眼睛通红,嘴角或许还流着口水,反正湿湿的嘴角在酒吧摇滚灯里反射出光。一会红色,一会儿绿色。
“拿开你的手!”
真特么的恶心!林潇月的感觉,不是看到了屎,而是看到从屎上面爬过来的蛆。
“啧啧啧!”
那人轻狂的笑着:“见你一个人来这里玩,没伴,我才来陪陪你。”
毕竟,在酒吧里出现的男女,如果只是一个人,真的多多少少都有点像一个自带冷清体质的可怜虫!
“滚!老子有洁癖!看见你,我想吐!”
林潇月这个富家千金,自小在寺庙里长大,虽然快到二十九岁,却仍然未经世事。她说话从来都直来直去,好像根本没有经过大脑,又何时考虑过陌生人的感受?
话一出口,似乎有点伤人!
“小姐,你这样说话就不对了!”
“你妈才是小姐,你们全家女性都是小姐!”
好像也并不是从古墓爬出来的僵尸,居然知道“小姐”现在已经成了贬义词。
“哎呦!握草!”纹身男的屌丝脾性,终于忍不住的爆发了出来:“小婊子,别tmd给脸不要脸!”
“你们全村女的都是婊子!”
林潇月还没有服软的意思。
“握草!握草!”纹身男一急,说话都语无伦次“我tmd今天撞了鬼?还是一个母夜叉!”
话刚说完,纹身男一耳光就朝林潇月抡了过去。
林潇月措不及防,好像没反应过来似的,目瞪口呆,眼见着那一耳光就要打在脸上。
“叭!”
有个拳头硬生生的接住了那一个耳光。纹身男的手掌好像打到了铁拳似的,随之而来是“啪!啪!啪!”的一阵关节的脆响。
好像并没有感觉到痛似的,纹身男抬起头,因为生气,面部表情扭曲的像只疯狗:“胡戾!你什么意思?”
为了表示生气,他这不是在说话,是在喊话,喉咙都快震破了似的。
替林潇月接住这一耳光的,正是看起来瘦瘦高高的胡戻。这小子活腻了吗?看起来浑身剔不出两斤净肉,他居然也敢管闲事?
谁给他的胆?
纹身男半眯着眼睛,带着威胁意味,瞅着胡戾。
“你的手,难道真的不痛?”
胡戾故意表情非常夸张,表示,他觉得不可思议!
经过提醒,此时的纹身男,才发觉右手,钻心的疼痛。而那手掌已经又红又肿,才没一会儿,已经肿的像泡进了水里的馒头。
“胡戾,我和你有仇?”
纹身男,根本想不通,胡戾为什么会突然抱打不平。据他所知,这个胡戾平时看起来低调闷骚如果不买酒,你都感觉不到胡戾的存在。
这个小调酒师,一直没有管闲事儿的爱好。他清楚的记得,就在两个月前的A市,曾经上演过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一群小太岁,估计得有八九个人,就在这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了一个也许因为心情不好,独自来这里喝闷酒的少妇。
少妇长得并不算很漂亮,但她和林潇月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说话很张扬,目空一切的嚣张。
这样的场景,恁任何一个稍有血性的男子,都会被激起心里那个充满正义的小宇宙,就算打不过,声援一下也是可以的。
然而胡戾没有。
当时胡戾就在现场,可他一直沉着脸,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整个过程变态av似的在孟婆汤里,继续了两个小时,胡戾却终究没有管闲事。
直到后来,玩疯了的小兔崽子们,竟然有了虐杀那个少妇的苗头。
胡戾拍了一下吧台:“要杀人就换个地儿!我劝你们先去打听打听,孟婆汤是谁的地盘!”
为首的怔了一下,马上切换成玩世不恭的笑容:“老子今天就在这里杀了这臭女人,你敢咋的?”
胡戾也不生气,还慢吞吞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深深的吸一口气:“你们那么猖狂,估计也是在这里混不久了!要不要临行之前喝一杯?”
烤,会不会说话呀!当时的那一群人之中,还是有一两个傻白甜,不知死活的冲了上去。胡戾随手抓到一个胖子
“呯!呯!呯!”胡戾只是像扔垃圾似的轻而易举的枪打出头鸟。
于是乎,周围的宣嚣骤止,那些衣冠禽兽,这才陆陆续续的仓皇而逃。
然而今天,并没有发生多出格的事,这老狐狸怎么就出来收藏场了?
看出了纹身男的疑惑。胡戾淡淡一笑:“谁敢动她一下,试试?!”
“你到底什么意思?”纹身男看来挺不服气:“你知道我是谁吗?希望你认认真真的看清楚!等我爸从迪拜回来,有你的好果子吃!就连郎杰,见了我老爸,那也得夹着尾巴做人!”
“不用再三申明你的身份!”胡戾今晚也是非常的任性:“就你这鸟样,和你老爸真tm就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我又怎么会不认识你?”
胡戾虽是个妖,他偶尔也会有像个人的观点。这个纹身男,姓王,长着一个扁脑袋,死鱼眼,却仗着自己家里有几个钱,对国内大半个娱乐圈都不太善意。今天要报这个人的料,明天又要手撕另一个。每个女星都被他说是整容脸,每个男星在他眼里,都有出轨门!
“快点啊!你们这里服务态度这么差的?”林潇月滴咕了一句。
胡戾示意服务生过来。带着戏谑:“他的服务态度好,无论你要什么样的服务!”
因为刚才的事,林潇月对面前这个狐狸精,已经有了一丢丢的感激。
素昧平生啊,今天要不是自己运气好,怎么会刚好遇到了他?
嗯,这只妖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可爱!
这是林潇月生平以来第一次,对一个妖,稍有好感!
晨光里的衡颜刚刚跑完了一千米,连小小的鼻翼上面,都是细细密密的汗水!正打算往回走,电话响了。
一个陌生的男声,像是故意压低了声音:“你想知道知道苏傲然的秘密吗?”
“你是谁?”
看来她并不觉得苏傲然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是谁不重要,关键是你要知道你非常喜欢的那个人是谁!”
“那就直接点,顺便爆点料!”
“明晚9点,到鑫源大厦!别人爆的不可信,自己去看吧!”
林潇月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找到那个救过她的大侠。但她对大侠知之甚少,只好去偶遇大侠的地方碰碰运气了。
总共只和大侠相遇三次,其中有两次是在孟婆汤。看来他和孟婆汤还是有一些渊源的,是仇是怨,林潇月不感兴趣。现在她只对大侠感兴趣。
所以明知道去孟婆汤是冒险的行为,她还是义无反顾,不过这次林潇月长了记性。临走,她偷了厉少当宝贝一样藏着的定身符。
想想,觉得有个猪头一样的哥哥,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初林潇月想摸一下定身符,厉少都不肯的。他自己一本正经的将东西藏了起来。当时厉少在书房,并没有出去。现在看看这书房,书架上的书都已经蒙尘:厉少这种人,可不是什么爱学习的好孩子,这些书,估计他平时是碰也不会碰一下的。
林潇月凭感觉就知道定身符不会被藏在书里。
就像男人们偷偷的藏私房钱,不会放在姨妈巾里一样!
林潇月站在书房的中央,认真的观察着这一间略显狭小的屋子:两边靠墙的都是书架,房间的靠窗位置,是一个简朴的仿古办公桌。办公桌呈略显暗沉的朱红色,抽屉的拉手是铜制的。因为有人经常接触,那拉手不但不像周围的小铜饰一样,长出铜绿。反而特别的明亮,闪烁着迷人的金属光泽,这让它在暗色系的办公桌上显得特别的耀眼。
林潇月笑了,觉得自己哥哥好可爱。她径自走了过去,借助铜拉手,轻轻的拉开抽屉……
果然,那两张黄色的定身符,就乖乖的躺在抽屉里。比毛爷爷看着还顺眼!
林潇月伸手就想去拿定身符,才刚刚触及,突然手指好像被电击了一下。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油然而生,竟莫名的让林潇月很害怕。
赶紧的收回手,认认真真的看了定身符一眼,却还是不甘心。
带电是吧?!林潇月好像突然有了主意。
顺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封面是个穿着红旗袍的女人,封面的基色却是黑色,这就让这本书带着一点诡异了。大概的看了简介,好像是一本都市灵异小说,妖夫什么的。
对这个,林潇月半点兴趣也没有!管你什么精彩的小说,还能有她的大侠好看?
“哧”的一声,果断的撕下这本书厚厚封面,凭手感就知道,这本书应该是哪位名家作品的收藏。
嘴角竟浮现一丝轻蔑的笑容:这个林家太上皇,是不是有一点太做作?
这书房是林跃峰的。
真搞不懂这个老顽固,不看书,还弄什么书房?看把这些书给空虚寂寞冷的……
不过这时候这书也算排上大用场了,厚厚的压膜封面,“绝缘性能”应该不错。
还好定身符是对折后放着的,隔着书的封皮,林潇月毫无压力地偷走了林潇厉的宝贝。
想想厉少发现这事后,该是如何的暴跳如雷,林潇月不但没有半点良心不安,还乐了一把:就喜欢惹哥哥生气,谁叫他是我哥呢?
林潇月得了定身符,心里有了底气,这才泰然自若的,进了孟婆汤。
今晚,她穿着火红色的紧身短裙,戴着流苏耳环。刚一进了孟婆汤的门,就已经耀眼夺目。凹凸有致的身材,大长腿,漂亮的裙子,流苏耳环……这些元素,让林潇月显得鹤立鸡群。
不管今晚能不能遇到她的大侠,小月都做了充分的准备。
女人怕什么?
不是怕打扮得美轮美奂但她爱的人没有看见,而是怕自己邋里邋遢,却被她爱的人看到了。
调酒师胡戾,手里干着活儿,目光却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上。脸上带着一丝,让人不明觉厉的笑。他不说话,这让林潇月有点懵逼,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警觉的看着他,林潇月也没说话。
依她的性格,看不惯的人,地是没可能视而不见的。可是,明知道这里是妖的老巢,大大小小,林潇月看得到的,看不到的,不知有多少妖。
自己有多少本事,林潇月也清楚,所以还是低调一点。
见她的目光闪烁,下意识的露了怯。胡戾朝已经坐在吧台的,林潇月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杯蓝色的鸡尾酒。
“林大小姐,你来啦!小店蓬荜生辉呀!”
将酒杯放在她的面前,笑了一下。这算是请林潇月喝酒?
“少废话了,你们怎么说也是开门营业,做生意赚钱的。该不会对我这个什么本事也没有的弱女子,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林潇月才没那么容易上当,虽然她也挺喜欢各色的鸡尾酒。但她还没有贪杯到喝敌人的东西。
“弱女子?”胡戾笑了。径自是拿起林潇月面前的酒杯,一仰头,蓝色的液体流向了他的嘴里。
轻轻的咽了下去,带着一点满足:“好可惜,这是我刚刚调制的配方,你却连尝一下的勇气也没有。”
“……谁说我不敢尝?我只是不喜欢你调的酒!”
嘴很硬,却仍然没有掩饰住心虚。
胡戾的脸上,出现一丝轻佻的蔑视:“也难怪,你比衡颜有钱,苏傲然却连正眼也不看你!和她比,你少了坦诚和从容!”
这关苏傲然什么事?林潇月只是略略一思考,便明白了这只老狐狸的司马昭之心。
大是大非面前,林潇月还是知道孰轻孰重:苏傲然确实讨厌,但他对林家的忠心,从来都勿容置疑。这对林潇月来说,绝对肯定!
带着一丝讪笑:“老狐狸,你别想让我上当,想挑拨苏傲然和林家关系?他可一直是我们家最忠实的一条狗!”
胡戾嘴角上扬,绝对的皮笑肉不笑:“以前他是你们家的狗,再往后就难说了!他现在心有所属,心里只惦记着和衡颜你侬我侬,你们家对他的那点恩情,估计已经支撑不了他之前对林家的愚忠!”
好像有点明白他说什么意思了,林潇月的脸上出现了笑容。这好像是个好消息:衡颜不错,虽然她和苏傲然在一起,纯粹是好白菜被猪拱了。
但苏傲然怎么说也是林家的猪!
“苏傲然喜欢衡颜?好事儿啊!”
“但愿你一直觉得是好事!”
胡戾的话说完,人已经离开了。
夜色渐浓,繁华的A市,正式开启纸醉金迷,却又绚丽多彩的夜生活。所以,酒吧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红男绿女身影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摇曳。看得清的欲与火,掩盖了多少人的悲与乐?
“小姐,陪我喝一杯?”
一只又烫又湿的手,粘粘的,放在了林潇月的香肩。
不无鄙夷地看了来人一眼,一头火红的杀马特头发,肥厚壮实的肩膀上,纹身像牛屎似的一大陀,很抽象。
跟他的长相一样的抽象!
尼玛,这都什么季节了?还露着他那吃了瘦肉精的猪似的膀子!不是发着骚,就是吃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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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已经喝得微熏。满脸的酒气,眼睛通红,嘴角或许还流着口水,反正湿湿的嘴角在酒吧摇滚灯里反射出光。一会红色,一会儿绿色。
“拿开你的手!”
真特么的恶心!林潇月的感觉,不是看到了屎,而是看到从屎上面爬过来的蛆。
“啧啧啧!”
那人轻狂的笑着:“见你一个人来这里玩,没伴,我才来陪陪你。”
毕竟,在酒吧里出现的男女,如果只是一个人,真的多多少少都有点像一个自带冷清体质的可怜虫!
“滚!老子有洁癖!看见你,我想吐!”
林潇月这个富家千金,自小在寺庙里长大,虽然快到二十九岁,却仍然未经世事。她说话从来都直来直去,好像根本没有经过大脑,又何时考虑过陌生人的感受?
话一出口,似乎有点伤人!
“小姐,你这样说话就不对了!”
“你妈才是小姐,你们全家女性都是小姐!”
好像也并不是从古墓爬出来的僵尸,居然知道“小姐”现在已经成了贬义词。
“哎呦!握草!”纹身男的屌丝脾性,终于忍不住的爆发了出来:“小婊子,别tmd给脸不要脸!”
“你们全村女的都是婊子!”
林潇月还没有服软的意思。
“握草!握草!”纹身男一急,说话都语无伦次“我tmd今天撞了鬼?还是一个母夜叉!”
话刚说完,纹身男一耳光就朝林潇月抡了过去。
林潇月措不及防,好像没反应过来似的,目瞪口呆,眼见着那一耳光就要打在脸上。
“叭!”
有个拳头硬生生的接住了那一个耳光。纹身男的手掌好像打到了铁拳似的,随之而来是“啪!啪!啪!”的一阵关节的脆响。
好像并没有感觉到痛似的,纹身男抬起头,因为生气,面部表情扭曲的像只疯狗:“胡戾!你什么意思?”
为了表示生气,他这不是在说话,是在喊话,喉咙都快震破了似的。
替林潇月接住这一耳光的,正是看起来瘦瘦高高的胡戻。这小子活腻了吗?看起来浑身剔不出两斤净肉,他居然也敢管闲事?
谁给他的胆?
纹身男半眯着眼睛,带着威胁意味,瞅着胡戾。
“你的手,难道真的不痛?”
胡戾故意表情非常夸张,表示,他觉得不可思议!
经过提醒,此时的纹身男,才发觉右手,钻心的疼痛。而那手掌已经又红又肿,才没一会儿,已经肿的像泡进了水里的馒头。
“胡戾,我和你有仇?”
纹身男,根本想不通,胡戾为什么会突然抱打不平。据他所知,这个胡戾平时看起来低调闷骚如果不买酒,你都感觉不到胡戾的存在。
这个小调酒师,一直没有管闲事儿的爱好。他清楚的记得,就在两个月前的A市,曾经上演过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一群小太岁,估计得有八九个人,就在这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了一个也许因为心情不好,独自来这里喝闷酒的少妇。
少妇长得并不算很漂亮,但她和林潇月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说话很张扬,目空一切的嚣张。
这样的场景,恁任何一个稍有血性的男子,都会被激起心里那个充满正义的小宇宙,就算打不过,声援一下也是可以的。
然而胡戾没有。
当时胡戾就在现场,可他一直沉着脸,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整个过程变态av似的在孟婆汤里,继续了两个小时,胡戾却终究没有管闲事。
直到后来,玩疯了的小兔崽子们,竟然有了虐杀那个少妇的苗头。
胡戾拍了一下吧台:“要杀人就换个地儿!我劝你们先去打听打听,孟婆汤是谁的地盘!”
为首的怔了一下,马上切换成玩世不恭的笑容:“老子今天就在这里杀了这臭女人,你敢咋的?”
胡戾也不生气,还慢吞吞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深深的吸一口气:“你们那么猖狂,估计也是在这里混不久了!要不要临行之前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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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周围的宣嚣骤止,那些衣冠禽兽,这才陆陆续续的仓皇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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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什么意思?”纹身男看来挺不服气:“你知道我是谁吗?希望你认认真真的看清楚!等我爸从迪拜回来,有你的好果子吃!就连郎杰,见了我老爸,那也得夹着尾巴做人!”
“不用再三申明你的身份!”胡戾今晚也是非常的任性:“就你这鸟样,和你老爸真tm就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我又怎么会不认识你?”
胡戾虽是个妖,他偶尔也会有像个人的观点。这个纹身男,姓王,长着一个扁脑袋,死鱼眼,却仗着自己家里有几个钱,对国内大半个娱乐圈都不太善意。今天要报这个人的料,明天又要手撕另一个。每个女星都被他说是整容脸,每个男星在他眼里,都有出轨门!
“快点啊!你们这里服务态度这么差的?”林潇月滴咕了一句。
胡戾示意服务生过来。带着戏谑:“他的服务态度好,无论你要什么样的服务!”
因为刚才的事,林潇月对面前这个狐狸精,已经有了一丢丢的感激。
素昧平生啊,今天要不是自己运气好,怎么会刚好遇到了他?
嗯,这只妖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可爱!
这是林潇月生平以来第一次,对一个妖,稍有好感!
晨光里的衡颜刚刚跑完了一千米,连小小的鼻翼上面,都是细细密密的汗水!正打算往回走,电话响了。
一个陌生的男声,像是故意压低了声音:“你想知道知道苏傲然的秘密吗?”
“你是谁?”
看来她并不觉得苏傲然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是谁不重要,关键是你要知道你非常喜欢的那个人是谁!”
“那就直接点,顺便爆点料!”
“明晚9点,到鑫源大厦!别人爆的不可信,自己去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