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钱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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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笑听得脸色大变。
他知道,林一格说的是实话。
自己跟大公子虽然是“兄弟”,但那是有价值的情况下。若自己没了任何价值,他还认自己这个兄弟吗?不杀了自己就是好的了。
大劫到来,任何人都不会真心实意为他人着想,只会在乎自己的小命。
能保住自己小命,杀个把人,杀几个所谓的兄弟,又算得了什么呢?
“看来你明白了。”林一格轻轻一笑。
傲笑冷冷道:“林一格,就算大公子不出现,你也休想杀了我。大不了,我跟你同归于尽!”
“同归于尽?你觉得自己有跟我同归于尽的本事吗?”林一格哂笑道,“你,还差了点。”
傲笑不再废话,右手一甩,让林一格吃惊的是,他竟然也扔出了几十枚硬币。
这些硬币速度奇快,力量奇大,冲向了林一格。
“林一格,你之前告诉我,武者再厉害,还需要趁手的武器。这些硬币,在我手上,就很趁手。”
林一格不屑哼了一声,浑身罡气鼓荡,任凭硬币打在自己身上。
傲笑虽然境界比林一格高,但他也不过是刚刚练习这玩意儿,不知道把罡气融入硬币内,使得硬币陡然爆发的威力增大几十上百倍。
他只是很普通的用硬币去砸林一格,当然对林一格造不了任何实质性伤害了。
“傲笑,这就是你的手段?涌出来,可真让人笑话啊。”林一格哂笑道。
傲笑冷冷道:“林一格,我可不止这么点手段!”说着,他拿出一把钢刀,劈砍向林一格。
“这是我让花了一百多万买的钢刀,精钢锻造,威力无匹,吹毛断发。连最为坚硬的钻石,在它面前,也能被我轻松砍成两半。”
“我买了它之后,还没有用过。今日,我便拿你来血祭它吧!”
林一格有些好笑。
这家伙,真是饥不择食了。
人家武者,用的宝贝,哪个不是通过自身精血锻造而成,和自己心意相通,最后才被称为“宝器”的?
这家伙倒好,花了点钱,买了把钢刀,就以为自己有了趁手的兵器?
呵呵,没错,确实是兵器,算不得法宝。
兵器只是普通人之间战斗的利器,在武者面前,实在是不够看的。
武者掌握的强大利器叫宝器,神人掌握的叫元器,最适合自己的,莫过于苦心锻炼出来的。
林一格自己还没有趁手的法宝,但他有超级神器和神器。
这些东西使用起来,就不太得心应手了。比如监天印,本身力量有多大?若是交给大神使用,翻江倒海,瞬间破灭这个宇宙,怕都不是问题。
可在林一格手上呢?只能把它变成巨大的印字攻击别人。虽说神出鬼没吧,但威力却小的可怜。
只要是宇级武者,就可以一巴掌把监天印给拍飞,林一格也只能无力干瞪眼。
林一格本身境界不够,实力不够,所以即便再强悍的东西给了他,他能发挥出它们的威力,也很有限。
反倒是东方神舟,因为不是攻击型法宝,而是速度型法宝,所以林一格使用起来,嘿,还挺顺手的。
乾坤镜也是如此,不擅长攻击防守,却相当于最为厉害的天眼,无物不察,无物不明,料敌于先机,让林一格能够拿到第一手最为精确、及时的情报。
所以林一格有了这两大超级神器,比拥有监天印,使用起来还是顺手很多的。
面对傲笑这一刀,林一格当然不用害怕。
他只需要祭出监天印,自然而然可以抵挡住对方。
监天印并没有变化成很大,而是本体飞了出去,砸向傲笑。
傲笑狞笑道:“一块破砖头而已,也敢在我面前逞能!”
一刀劈了下去,咔嚓,刀子崩断,监天印飞回到林一格身边。
傲笑呆住了:“怎么可能,这是我的钢刀啊,无坚不摧,怎么一刀下去,它就断了?不,我不信!”
林一格冷冷道:“傲笑,你现在应该明白,获得奇遇的武者,与我们这种老牌武者之间的差距了吧?”
“你什么都不懂,连最为基础的宝器都不知道,拿着俗世的兵器,就敢在我面前逞能。呵呵,实在是让人止不住发笑。”
“好了,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已经跟你说完了。现在,我便送你一程吧。”
监天印脱手而出,罩住了傲笑。
傲笑狂吼道:“林一格,你境界这么低,就算有……法宝,也休想伤我!”
他拿着半截断刀在那狂砍,可是管什么用呢?监天印根本就没有靠近他。
林一格却出手了,一拳一拳轰击过去,罡气鼓荡,傲笑挡住了一拳两拳,可是,等到七十二拳的时候,他终于失去了所有力气,再也抵挡不住了。
砰!
一拳打中,傲笑一口血喷了出来,砸向监天印。
监天印上光华流转,没入他的体内。下一刻,傲笑脸上带笑,软绵绵倒在了地上,就这么死了。
林一格收了监天印,看着他的尸体,叹了口气:“大劫还没有真正到来,但高手却已经越来越多。这些人得到的奇遇,说实话,连我都颇为心动。”
“只是,他们当中,为什么我就没看到一个好人呢?一个个都凶神恶煞,恨不得统治全世界。”
“可怜他们以前普普通通,一朝得势,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活该有今日之下场。”
乾坤镜听了哼哼道:“主人,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最大的奇遇被你的老师得了,你说他不是好人吗?”
林一格想到林晚杰,失笑道:“也是。跟他比起来,这些人的奇遇,也算不得奇遇了。”
“只不过,现在奇遇呈井喷之势,为什么我就一个得不到呢?不仅是我,媚儿她们也都得不到,真让人头疼啊。”
乾坤镜冷冷道:“主人,你得到了我们几兄弟,便是最最大的奇遇了,你还贪心不足蛇吞象?你这心态,可不适合修炼。”
林一格身子一震,沉声道:“阿镜你说的不错,是我太大意了。其实别说得到你们三兄弟,就算在盘古大帝的阵法里逛了一圈,我也受益匪浅。我确实不该有这想法的。”
“主人孺子可教,倒也不用过于谦虚啦。”
“对了主人,你要找那个大公子去吗?”
林一格想了想,笑道:“大公子当初要跟我抢人,还要杀我,与我乃是深仇大恨,我当然要找他。”
“不过,找他之前,我觉得,还是先搞定其余两位公子吧。”
“哼,他们四公子同气连枝,吕松涛竟然叫这傲笑杀了太极宫分部所有人,那两位公子怕也不怎么样。走,我们先去看看。”
林一格带着几件超级神器,坐上了东方神舟幻化的车子里,朝一处酒店开去。
路上,他接到了金刚的电话:“林兄弟,吕家的事我们已经解决了,那个傲笑现在怎么样了?”
林一格淡淡道:“傲笑已经身首异处。不过,他背后的大公子还没有出现,我回头去找他麻烦去。”
金刚笑道:“若是有需要,尽管联系我。”
林一格淡淡道:“金刚,我只有一件事想说。就是那个什么副宫主,你如果没有能力解决掉他们,让他们为非作歹的话,那你也不配当这大宫主了。”
金刚听得脸上怒气一闪即逝,但他知道林一格有说这话的本钱,想了想,他说道:“林兄弟你放心,我知道怎么做了。”
之前阿海被那个普通人欺负,就因为他是太极宫的人。
这件事林一格当时懒得说什么,可现在想想,还是觉得他欺人太甚。
林一格自己懒得出手对付他,但不介意让金刚出手的。
关键是,金刚身为宙级后期武者,若是被一个普通人处处碾压,那他也实在是太窝囊了。
哪里还配做这个大宫主?
金刚以前就明白这一点,但他也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可林一格现在再次提起,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动真格的了。
一家五星级大酒店门口,一个胖胖的男人,眯着小眼睛,看着不远处一个女人。
在他身后,有两名保镖,那两名保镖非常高大,戴着墨镜,酷酷的样子,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
这个胖男人叫钱如山,意思是他的家里钱多的可以堆积成山。
他确实很有钱,有没有他名字这么夸张,就不得而知了。
他其实是明珠市四公子之一,排名第三。
或许是他有钱,所以他花钱也大手大脚的。但他的钱,最多是花在一个地方,那就是女人身上。
他曾经用五百万砸了个模特,让她陪他一晚。一晚过后,那模特就被他抛弃了。
类似于这种事,他不知道做了多少次,但是无所谓,他是钱如山嘛。
钱是用不完的,用完了,继续挣好了。
越有钱的人,挣钱越容易,不是么?
此时此刻,他就看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个少妇,三十岁左右,长得不错,关键是眉宇间,透露着一股小家碧玉和大家闺秀相结合的气质,让人见了心动。
“女人我玩过不少,还从来没有玩过这一种。”
钱如山喃喃自语:“以前我以为自己有这方面的精神洁癖,懒得动她们。”
“嘿,今日我才发现,原来是我遇到的那些女人,都不够漂亮啊!”
“要是有这么漂亮,这种气质的女人,我早就出手了吧?”
他怪笑一声,吹着口哨,朝着路边站着的那女人走了过去。
傲笑听得脸色大变。
他知道,林一格说的是实话。
自己跟大公子虽然是“兄弟”,但那是有价值的情况下。若自己没了任何价值,他还认自己这个兄弟吗?不杀了自己就是好的了。
大劫到来,任何人都不会真心实意为他人着想,只会在乎自己的小命。
能保住自己小命,杀个把人,杀几个所谓的兄弟,又算得了什么呢?
“看来你明白了。”林一格轻轻一笑。
傲笑冷冷道:“林一格,就算大公子不出现,你也休想杀了我。大不了,我跟你同归于尽!”
“同归于尽?你觉得自己有跟我同归于尽的本事吗?”林一格哂笑道,“你,还差了点。”
傲笑不再废话,右手一甩,让林一格吃惊的是,他竟然也扔出了几十枚硬币。
这些硬币速度奇快,力量奇大,冲向了林一格。
“林一格,你之前告诉我,武者再厉害,还需要趁手的武器。这些硬币,在我手上,就很趁手。”
林一格不屑哼了一声,浑身罡气鼓荡,任凭硬币打在自己身上。
傲笑虽然境界比林一格高,但他也不过是刚刚练习这玩意儿,不知道把罡气融入硬币内,使得硬币陡然爆发的威力增大几十上百倍。
他只是很普通的用硬币去砸林一格,当然对林一格造不了任何实质性伤害了。
“傲笑,这就是你的手段?涌出来,可真让人笑话啊。”林一格哂笑道。
傲笑冷冷道:“林一格,我可不止这么点手段!”说着,他拿出一把钢刀,劈砍向林一格。
“这是我让花了一百多万买的钢刀,精钢锻造,威力无匹,吹毛断发。连最为坚硬的钻石,在它面前,也能被我轻松砍成两半。”
“我买了它之后,还没有用过。今日,我便拿你来血祭它吧!”
林一格有些好笑。
这家伙,真是饥不择食了。
人家武者,用的宝贝,哪个不是通过自身精血锻造而成,和自己心意相通,最后才被称为“宝器”的?
这家伙倒好,花了点钱,买了把钢刀,就以为自己有了趁手的兵器?
呵呵,没错,确实是兵器,算不得法宝。
兵器只是普通人之间战斗的利器,在武者面前,实在是不够看的。
武者掌握的强大利器叫宝器,神人掌握的叫元器,最适合自己的,莫过于苦心锻炼出来的。
林一格自己还没有趁手的法宝,但他有超级神器和神器。
这些东西使用起来,就不太得心应手了。比如监天印,本身力量有多大?若是交给大神使用,翻江倒海,瞬间破灭这个宇宙,怕都不是问题。
可在林一格手上呢?只能把它变成巨大的印字攻击别人。虽说神出鬼没吧,但威力却小的可怜。
只要是宇级武者,就可以一巴掌把监天印给拍飞,林一格也只能无力干瞪眼。
林一格本身境界不够,实力不够,所以即便再强悍的东西给了他,他能发挥出它们的威力,也很有限。
反倒是东方神舟,因为不是攻击型法宝,而是速度型法宝,所以林一格使用起来,嘿,还挺顺手的。
乾坤镜也是如此,不擅长攻击防守,却相当于最为厉害的天眼,无物不察,无物不明,料敌于先机,让林一格能够拿到第一手最为精确、及时的情报。
所以林一格有了这两大超级神器,比拥有监天印,使用起来还是顺手很多的。
面对傲笑这一刀,林一格当然不用害怕。
他只需要祭出监天印,自然而然可以抵挡住对方。
监天印并没有变化成很大,而是本体飞了出去,砸向傲笑。
傲笑狞笑道:“一块破砖头而已,也敢在我面前逞能!”
一刀劈了下去,咔嚓,刀子崩断,监天印飞回到林一格身边。
傲笑呆住了:“怎么可能,这是我的钢刀啊,无坚不摧,怎么一刀下去,它就断了?不,我不信!”
林一格冷冷道:“傲笑,你现在应该明白,获得奇遇的武者,与我们这种老牌武者之间的差距了吧?”
“你什么都不懂,连最为基础的宝器都不知道,拿着俗世的兵器,就敢在我面前逞能。呵呵,实在是让人止不住发笑。”
“好了,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已经跟你说完了。现在,我便送你一程吧。”
监天印脱手而出,罩住了傲笑。
傲笑狂吼道:“林一格,你境界这么低,就算有……法宝,也休想伤我!”
他拿着半截断刀在那狂砍,可是管什么用呢?监天印根本就没有靠近他。
林一格却出手了,一拳一拳轰击过去,罡气鼓荡,傲笑挡住了一拳两拳,可是,等到七十二拳的时候,他终于失去了所有力气,再也抵挡不住了。
砰!
一拳打中,傲笑一口血喷了出来,砸向监天印。
监天印上光华流转,没入他的体内。下一刻,傲笑脸上带笑,软绵绵倒在了地上,就这么死了。
林一格收了监天印,看着他的尸体,叹了口气:“大劫还没有真正到来,但高手却已经越来越多。这些人得到的奇遇,说实话,连我都颇为心动。”
“只是,他们当中,为什么我就没看到一个好人呢?一个个都凶神恶煞,恨不得统治全世界。”
“可怜他们以前普普通通,一朝得势,就忘了自己姓甚名谁了,活该有今日之下场。”
乾坤镜听了哼哼道:“主人,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最大的奇遇被你的老师得了,你说他不是好人吗?”
林一格想到林晚杰,失笑道:“也是。跟他比起来,这些人的奇遇,也算不得奇遇了。”
“只不过,现在奇遇呈井喷之势,为什么我就一个得不到呢?不仅是我,媚儿她们也都得不到,真让人头疼啊。”
乾坤镜冷冷道:“主人,你得到了我们几兄弟,便是最最大的奇遇了,你还贪心不足蛇吞象?你这心态,可不适合修炼。”
林一格身子一震,沉声道:“阿镜你说的不错,是我太大意了。其实别说得到你们三兄弟,就算在盘古大帝的阵法里逛了一圈,我也受益匪浅。我确实不该有这想法的。”
“主人孺子可教,倒也不用过于谦虚啦。”
“对了主人,你要找那个大公子去吗?”
林一格想了想,笑道:“大公子当初要跟我抢人,还要杀我,与我乃是深仇大恨,我当然要找他。”
“不过,找他之前,我觉得,还是先搞定其余两位公子吧。”
“哼,他们四公子同气连枝,吕松涛竟然叫这傲笑杀了太极宫分部所有人,那两位公子怕也不怎么样。走,我们先去看看。”
林一格带着几件超级神器,坐上了东方神舟幻化的车子里,朝一处酒店开去。
路上,他接到了金刚的电话:“林兄弟,吕家的事我们已经解决了,那个傲笑现在怎么样了?”
林一格淡淡道:“傲笑已经身首异处。不过,他背后的大公子还没有出现,我回头去找他麻烦去。”
金刚笑道:“若是有需要,尽管联系我。”
林一格淡淡道:“金刚,我只有一件事想说。就是那个什么副宫主,你如果没有能力解决掉他们,让他们为非作歹的话,那你也不配当这大宫主了。”
金刚听得脸上怒气一闪即逝,但他知道林一格有说这话的本钱,想了想,他说道:“林兄弟你放心,我知道怎么做了。”
之前阿海被那个普通人欺负,就因为他是太极宫的人。
这件事林一格当时懒得说什么,可现在想想,还是觉得他欺人太甚。
林一格自己懒得出手对付他,但不介意让金刚出手的。
关键是,金刚身为宙级后期武者,若是被一个普通人处处碾压,那他也实在是太窝囊了。
哪里还配做这个大宫主?
金刚以前就明白这一点,但他也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可林一格现在再次提起,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动真格的了。
一家五星级大酒店门口,一个胖胖的男人,眯着小眼睛,看着不远处一个女人。
在他身后,有两名保镖,那两名保镖非常高大,戴着墨镜,酷酷的样子,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
这个胖男人叫钱如山,意思是他的家里钱多的可以堆积成山。
他确实很有钱,有没有他名字这么夸张,就不得而知了。
他其实是明珠市四公子之一,排名第三。
或许是他有钱,所以他花钱也大手大脚的。但他的钱,最多是花在一个地方,那就是女人身上。
他曾经用五百万砸了个模特,让她陪他一晚。一晚过后,那模特就被他抛弃了。
类似于这种事,他不知道做了多少次,但是无所谓,他是钱如山嘛。
钱是用不完的,用完了,继续挣好了。
越有钱的人,挣钱越容易,不是么?
此时此刻,他就看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个少妇,三十岁左右,长得不错,关键是眉宇间,透露着一股小家碧玉和大家闺秀相结合的气质,让人见了心动。
“女人我玩过不少,还从来没有玩过这一种。”
钱如山喃喃自语:“以前我以为自己有这方面的精神洁癖,懒得动她们。”
“嘿,今日我才发现,原来是我遇到的那些女人,都不够漂亮啊!”
“要是有这么漂亮,这种气质的女人,我早就出手了吧?”
他怪笑一声,吹着口哨,朝着路边站着的那女人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