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平妻(为“我乃龟仙人”万赏万更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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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震震,“唰”地一道闪电,将翠微院里被淋得青翠欲滴的树木映得惨白。
方锦书“啊!”地一声惊叫,蓦地从床上坐起。她已经许久没有做过关于前世的梦,今夜许是雷声太惊人,梦到了那血淋淋的鲜血。
好一场噩梦!
那铺天盖地的鲜血,好像属于她痛失的爱女,又好像是那始作俑者受刑后的惨状,抑或是那因她而死的无辜之人,更有方家一百多口人构成的血河。
每一个人,都在呼喊着、怨恨着、咒骂着她的名字;每一个面孔都扭曲着、叫嚣着、指责着。她往后缩着、躲着,却躲不开逃不掉,手里摸到的都是黏黏糊糊的鲜血。
她惊魂甫定地坐起身子,望着外面的风雨大作的场景,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脸色刷白。一时间,她分不清这究竟是现实,还是仍在梦中。
“姑娘,姑娘!”听见她的声音,芳馨一骨碌从脚踏上坐起,连衣服都来不及披,掀开帘子轻轻唤道:“姑娘可是吓着了?别怕别怕,只是打雷而已。”
方锦书呼地转过头,死死地盯着她看,将芳馨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在芳馨的心中,姑娘是一个无论何时都挂着淡淡笑容的女子。这笑容,有时真切有时疏离有时冷淡,但都自有一派从容的力量。
在她心里最忐忑的那段时期,正是姑娘的这种从容镇定,无声地安抚了她。
而此时的方锦书,目光中透出的绝望死气,是芳馨从未见过的。
“姑娘,别怕!”芳馨颤抖着双唇,鼓起勇气触碰着方锦书的肩头,道:“婢子去倒杯茶来,定定神就好了。”
不料,方锦书忽地伸出手,死死地箍住她的手腕,沙声问道:“你是谁?”
“我,我是芳馨啊,姑娘。”芳馨心头一跳,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道:“不烫呀,姑娘可是被梦给迷了?”
春日的夜里还有些凉,尤其是在这个雷雨交加的晚上。感受到芳馨微凉的指尖,方锦书的眼神逐渐变得清明。
“嗯,做了个梦。”她的声音还有些哑,但已不再惊惧,点头道:“去倒杯茶。”芳馨放开她,转身而去。
方锦书摸了摸自己的面颊,在眼角旁触到一片湿意。
刚才那个梦里的场景,是她内心处最恐惧的情绪。前世时的无能为力和牵连无辜的悔意,在今生的步步为营、小心翼翼。
她不怕付出与牺牲,唯独只怕,再多的努力到最后仍不能扭转方家覆灭的下场。她改变了很多事,也悄然影响着一些人的命运。
但是,更多的事情,还是按照原有的轨迹继续前行着,没有改变分毫。
平日里她都尽量不去想前世之事,假装自己就是方家里这个简简单单的四姑娘,尝试着用孩子的视角来生存。但每一次谋划、每一次对轨迹的改变,无不提醒着她肩上的使命。
“姑娘,慢点喝。”
就在她愣神之间,芳馨倒来一杯温热的茶水,送到她嘴边伺候着她慢慢喝下。
茶水入喉,在这个夜里不仅滋润着她的喉咙,也润泽着她的灵魂。
不期然间,“坚守本心,无所畏惧”这句话从她的脑海中浮现而出。一点一滴地,驱散着她心底的阴霾。
“扶我起来。”
芳馨替她披上衣服,方锦书站在窗前,亲手将窗户支起。
这些事情原本不应她来做。但今夜的她有些奇怪,芳馨默默地守在一旁,并未出声。
窗外,不时炸起一声惊雷。狂风吹得庭院中的树木东倒西歪,不时闪过的白色闪电将方锦书的脸颊映得忽明忽暗。
凉风裹挟着雨点窜进了屋中,方锦书却浑然不觉,伸出手出神的端详着。
眼前这双手,皮肤细嫩柔弱无骨。没有用弓留下来的老茧、没有沾过鲜血、没有伤痕,她也不是那个被困在深宫的曹皇后。
思绪翻飞,方锦书想到这一世的亲朋,想到她发誓要保护的人们,想到她亲手从善堂带出来的那几个人孩子,面色逐渐变得柔和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重新回到床上躺好。这一觉,任凭外面风雨大作,她睡得安稳无梦。
雨后的清晨,分外的清新,充斥着春日的喜意。
这场春雷急雨来得虽然大了些,仍是好雨知时节,滋润泽被着大地。方府的园丁收拾着被风刮断的树枝,粗使婆子扫着地面的积水和残花叶片。
芳馨替方锦书挽好了头发,略略上了一个简单的妆容。
妆镜里,她的眼神清亮。
没睡好使得她眼底呈现出一片青黑,但整个人瞧上去却愈发从容自信,眼眸中透出坚定的光华。昨夜那场风雨,仿佛洗涤了她的灵魂。
“姑娘,归诚候府迎亲的仪仗到正门了。大太太吩咐,您和大姑娘到笛姑娘的房里陪着她。”
今日,正是崔晟上门迎娶的大好日子。
按说一个良妾而已,给过聘礼,再一顶小轿抬进府就行。亲迎,这是正妻才会享受到的待遇。但方慕笛既然有个乡君的名分,崔晟又一向是个无视规矩之人,眼下这俨然是平妻之礼。
平妻,在民间有这个说法,但只是一些商人的做法罢了。
特别是一些常年外出的大豪商,嫡妻在家中伺奉公婆,教养子女。然后,另在经商之地娶一房妻子,谓之平妻。
因相隔距离遥远,这两房妻室之间通常都相安无事,大多一辈子老死都不相往来。但也有例外,当平妻回到夫家族里,在正妻面前也只能执妾礼,因此而引发的纠葛有好多起。
所以,莫说是世家,权贵文官的家庭都不会出现平妻。嫡庶不分,乃是乱家之根源。
崔晟这样做,看起来给足了方慕笛荣耀。长久来说,却祸福难料。
方锦书微微蹙眉,挑了一件鲜亮的夹袄穿上。这大喜的日子,总是要喜庆些才应景。
归诚候府的小侯爷亲自上门来迎娶,之前两人的事又在京中闹得沸沸扬扬,方家的大门外围了好些前来看热闹的人。
吹鼓乐队奏着喜乐,崔晟一袭红袍,精神抖擞地下了马。
春雷震震,“唰”地一道闪电,将翠微院里被淋得青翠欲滴的树木映得惨白。
方锦书“啊!”地一声惊叫,蓦地从床上坐起。她已经许久没有做过关于前世的梦,今夜许是雷声太惊人,梦到了那血淋淋的鲜血。
好一场噩梦!
那铺天盖地的鲜血,好像属于她痛失的爱女,又好像是那始作俑者受刑后的惨状,抑或是那因她而死的无辜之人,更有方家一百多口人构成的血河。
每一个人,都在呼喊着、怨恨着、咒骂着她的名字;每一个面孔都扭曲着、叫嚣着、指责着。她往后缩着、躲着,却躲不开逃不掉,手里摸到的都是黏黏糊糊的鲜血。
她惊魂甫定地坐起身子,望着外面的风雨大作的场景,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脸色刷白。一时间,她分不清这究竟是现实,还是仍在梦中。
“姑娘,姑娘!”听见她的声音,芳馨一骨碌从脚踏上坐起,连衣服都来不及披,掀开帘子轻轻唤道:“姑娘可是吓着了?别怕别怕,只是打雷而已。”
方锦书呼地转过头,死死地盯着她看,将芳馨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在芳馨的心中,姑娘是一个无论何时都挂着淡淡笑容的女子。这笑容,有时真切有时疏离有时冷淡,但都自有一派从容的力量。
在她心里最忐忑的那段时期,正是姑娘的这种从容镇定,无声地安抚了她。
而此时的方锦书,目光中透出的绝望死气,是芳馨从未见过的。
“姑娘,别怕!”芳馨颤抖着双唇,鼓起勇气触碰着方锦书的肩头,道:“婢子去倒杯茶来,定定神就好了。”
不料,方锦书忽地伸出手,死死地箍住她的手腕,沙声问道:“你是谁?”
“我,我是芳馨啊,姑娘。”芳馨心头一跳,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道:“不烫呀,姑娘可是被梦给迷了?”
春日的夜里还有些凉,尤其是在这个雷雨交加的晚上。感受到芳馨微凉的指尖,方锦书的眼神逐渐变得清明。
“嗯,做了个梦。”她的声音还有些哑,但已不再惊惧,点头道:“去倒杯茶。”芳馨放开她,转身而去。
方锦书摸了摸自己的面颊,在眼角旁触到一片湿意。
刚才那个梦里的场景,是她内心处最恐惧的情绪。前世时的无能为力和牵连无辜的悔意,在今生的步步为营、小心翼翼。
她不怕付出与牺牲,唯独只怕,再多的努力到最后仍不能扭转方家覆灭的下场。她改变了很多事,也悄然影响着一些人的命运。
但是,更多的事情,还是按照原有的轨迹继续前行着,没有改变分毫。
平日里她都尽量不去想前世之事,假装自己就是方家里这个简简单单的四姑娘,尝试着用孩子的视角来生存。但每一次谋划、每一次对轨迹的改变,无不提醒着她肩上的使命。
“姑娘,慢点喝。”
就在她愣神之间,芳馨倒来一杯温热的茶水,送到她嘴边伺候着她慢慢喝下。
茶水入喉,在这个夜里不仅滋润着她的喉咙,也润泽着她的灵魂。
不期然间,“坚守本心,无所畏惧”这句话从她的脑海中浮现而出。一点一滴地,驱散着她心底的阴霾。
“扶我起来。”
芳馨替她披上衣服,方锦书站在窗前,亲手将窗户支起。
这些事情原本不应她来做。但今夜的她有些奇怪,芳馨默默地守在一旁,并未出声。
窗外,不时炸起一声惊雷。狂风吹得庭院中的树木东倒西歪,不时闪过的白色闪电将方锦书的脸颊映得忽明忽暗。
凉风裹挟着雨点窜进了屋中,方锦书却浑然不觉,伸出手出神的端详着。
眼前这双手,皮肤细嫩柔弱无骨。没有用弓留下来的老茧、没有沾过鲜血、没有伤痕,她也不是那个被困在深宫的曹皇后。
思绪翻飞,方锦书想到这一世的亲朋,想到她发誓要保护的人们,想到她亲手从善堂带出来的那几个人孩子,面色逐渐变得柔和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重新回到床上躺好。这一觉,任凭外面风雨大作,她睡得安稳无梦。
雨后的清晨,分外的清新,充斥着春日的喜意。
这场春雷急雨来得虽然大了些,仍是好雨知时节,滋润泽被着大地。方府的园丁收拾着被风刮断的树枝,粗使婆子扫着地面的积水和残花叶片。
芳馨替方锦书挽好了头发,略略上了一个简单的妆容。
妆镜里,她的眼神清亮。
没睡好使得她眼底呈现出一片青黑,但整个人瞧上去却愈发从容自信,眼眸中透出坚定的光华。昨夜那场风雨,仿佛洗涤了她的灵魂。
“姑娘,归诚候府迎亲的仪仗到正门了。大太太吩咐,您和大姑娘到笛姑娘的房里陪着她。”
今日,正是崔晟上门迎娶的大好日子。
按说一个良妾而已,给过聘礼,再一顶小轿抬进府就行。亲迎,这是正妻才会享受到的待遇。但方慕笛既然有个乡君的名分,崔晟又一向是个无视规矩之人,眼下这俨然是平妻之礼。
平妻,在民间有这个说法,但只是一些商人的做法罢了。
特别是一些常年外出的大豪商,嫡妻在家中伺奉公婆,教养子女。然后,另在经商之地娶一房妻子,谓之平妻。
因相隔距离遥远,这两房妻室之间通常都相安无事,大多一辈子老死都不相往来。但也有例外,当平妻回到夫家族里,在正妻面前也只能执妾礼,因此而引发的纠葛有好多起。
所以,莫说是世家,权贵文官的家庭都不会出现平妻。嫡庶不分,乃是乱家之根源。
崔晟这样做,看起来给足了方慕笛荣耀。长久来说,却祸福难料。
方锦书微微蹙眉,挑了一件鲜亮的夹袄穿上。这大喜的日子,总是要喜庆些才应景。
归诚候府的小侯爷亲自上门来迎娶,之前两人的事又在京中闹得沸沸扬扬,方家的大门外围了好些前来看热闹的人。
吹鼓乐队奏着喜乐,崔晟一袭红袍,精神抖擞地下了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