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三章 送上门的小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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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利气息还在外放,老鼠修为不断提高,自然而然化成人形,虽然看起来一副鼠相,和战场上的鼠族妖将看起来差不多,但却满目慈善,身上的气息十分平和,与妖族妖将身上的血腥妖力截然不同。
七十二变之类的神通,本就不算机密,其中有不少都是妖族和巫族至强神通的山寨品,玄门修士开发出来,又怎么及得上正版?
刘凤现在模仿的妖族,叫做通天鼠,这个名字,明显犯了圣人名讳,在通天教主成为上清圣人之后,通天这个名字代表了大福运,区区老鼠,自然没有那个气运承受这份荣光,渐渐的,差不多灭族了。
但通天鼠在上古时代,巫妖相争时,还是不少的,穿梭虚空,身化虚空,除非遇上克制他们的神通法宝,否则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对于巫族来说,是个很麻烦的小东西。
但巫族克制通天鼠的也不少,这种老鼠,神通广大,遇到玄冥、后土、帝江、烛九阴这四个巫族部落的高手,也得跑。
玄冥的寒冰封印,能够克制很多神通,后土更不用说了,一个重力,虚空都得崩塌,空间,那可是帝江的本命法则,区区通天鼠,可不敢在帝江面前卖弄,至于烛九阴,时间暂停下,一秒钟就足够烛九阴杀光他面前所有生灵。
通天鼠的空间神通,可以轻松通过绝大部分禁制,佛门遍布整个西牛贺洲的愿力禁制,自然也不在话下。
有空间道血在,大巫级别的空间法则,小心一些,离的又远,弥勒佛发现不了的。
贼眉鼠眼的分身,揉了揉肚子,刚才精血内敛,身体不自觉的变小,青萍剑闹脾气,不愿意变小,差点捅穿了他的肚子!
对于青萍剑这样的大爷,刘凤毫无办法,只能哄着。
堂堂证道之宝,能给他用就不错了,闹点脾气啥的,不忍还能咋滴?
既然已经进了西牛贺洲,和尚自然是最适合隐藏自己巫族身份的职业,想要混进弥勒佛的卧室偷东西,就得是本事高点的和尚最好。
西牛贺洲是和尚的地盘,连佛祖都喜欢宝石和黄金,西牛贺洲的民众,自然不能例外,这里,黄金是硬通货,各类宝石,则是贵重物品,当然,白银和铜钱,整个地仙界凡间都有流通。
和东胜神洲不一样的是,西牛贺洲小国林立,民众各位佛陀菩萨分的一干二净,每一个菩萨和佛陀,都是一方大佬,捞取民间愿力信仰,传播佛门因果理念。
和异界神族一样,传播信仰之后,那些只会烧香念佛的人,难免就会智力低下,年青一代天才就会越来越少。
人族之所以能够成为天地主角,最重要的就是他们后天学习,努力进步的精神。
当这一点被扼杀,被无意义的经文填满生存时间后,没有了后天的努力,智商能够高到哪里去?
所谓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玄门修炼之法,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练神返虚,炼虚合道。一句话,十六个字就讲的清清楚楚。
佛门却号称经书百万卷,其实,那些经书,除了愚弄、忽悠民众,再天才,努力一辈子,研究透了一本经书,也不过是得到一门神通罢了,根本就是浪费人族的天赋,扼杀人族的成长。
走在大街上,看到街上行人满面慈和,走路慢慢悠悠,甚至看到明显是一家子的三口人,互相称呼居士、施主,不觉为了这太过明显的虚假平和感到好笑。
和张鹏飞等人那可笑的慈悲心肠一样,雨露均沾,却不知道,在有天赋的人,生活在一个百分之九十都是懒散之人的地方,而自身还是个小孩子,无论你再严格要求,最后都难免变的懒惰。
否则,刘凤也不想冒着骂名,将那十一亿人口中的小孩子,和大人分开,单独管理。
可以说,大劫之下,眼前刘凤看到的这些人,一个能活下来的都不会有!
因为佛门传给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来生,相信这辈子受苦是为了前世还债,是为了下辈子的幸福,敌人来临,他们还能有多少人会去主动反抗?
“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叹息一声,却不需要可怜,大劫之中,自己姓名都不一定保得住,哪里还有空可怜别人?
他可不会跟张鹏飞等人那么傻,多教一些人,必然会让自己修炼的时间减少,结果大面积的撒网,还不如安心培养几个有天赋的出来,最后,累人累己,出力不讨好,这种事情刘凤不干。
“法师,可要用些斋饭?”刘凤身上穿的可是正经的佛门袈裟,在西牛贺洲这样的地方,绝对是人上人,贵族阶层的存在。
走这一路,一般的小饭馆,根本就不敢招揽刘凤这样穿着的客人,也只有面前这样镶金嵌玉、富丽堂皇的地方,才有资格开口。
看了一眼门上牌匾,‘佛居楼’三个大字,金光闪闪,周围更镶嵌一圈玛瑙、水晶之类的宝石,阳光之下,看久了,当真能闪瞎人眼!
“居士前行带路。”刘凤点头,跟着招揽客人的小二,迈步进门,在店小二的引领下,直接走楼梯,上二楼。
双目打量,这整栋三层的饭馆,竟然全部都是紫檀木打造,但檀香味却极为清淡,不仔细闻,根本就闻不出来,显然,都是百年以上的老料,这要是在地球,怎么也值个十亿八亿的了吧!
上了二楼,再上三楼,虽然只是一瞥之间,刘凤也能够看到二楼的奢华,黄金佛像,摆的到处都是,每一个包间门口,供案上都有一个栩栩如生的黄金佛像,或是阿弥陀佛,或是释迦牟尼,也有弥勒佛之类的,连佛前敬香的香炉,都是黄金制品!
过二上三,刘凤更是无语,这里包间外的摆设倒是一样,但进了包间,才知道,经过配制的淡淡麝香,极为提神,其他砗磲、玛瑙、水晶、珊瑚、琥珀、珍珠佛门六宝更是一件不拉。
巨大黄金佛像也就罢了,身披的袈裟,更是砗磲、玛瑙、水晶、珊瑚、琥珀、珍珠,佛门六宝,一个不缺,个个都有拳头大小!
供奉佛像的供桌,更是地仙界西牛贺洲特产,一种叫做‘佛泣血’的变异紫檀树,数量极为稀少,据说是佛祖怜悯世人,泣出血泪,滴在紫檀树木上,紫檀吸收了佛血,才变异出来的品种。
这种蕴含金丝的紫檀木打制的供桌,其价值,在西牛贺洲都远在同重量的黄金价值万倍以上!
据刘凤所知,这种东西,只有西牛贺洲有,而且,这种佛泣血木材,里面的金丝,真的是佛血,不过想要形成佛泣血紫檀木,需要花费的时间,最低也要万年以上。
也就是说,每一株佛泣血,最低都有万年树龄。
这种东西在别的地方,都是用做清心净神的作用,最好是制成香烛,在闭关时刻点燃,更够帮助修士们更快进入深层次的修炼状态,很珍贵的一种材料。
这家无论掌柜、厨师还是小二,全是凡人的饭馆,竟然整个三层上百包间,没一个包间内,都有这种材料制成的供桌,可见,绝对不是没有背景的人。
“法师,您从何地来,要往何处去啊?口味清淡,还是重啊?......”
刘凤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这个嘴碎的店小二,可想起和尚要慈悲为怀,只能忍了,还得一句一句的回答,连语气都得平和,面露微笑,委实不易了。
“刚出山,哪里有佛,向佛而去,即是出家人,自然素食为上......”
随后,小二笑眯眯的在刘凤面前摆了一个金灿灿的菜谱,看起来很薄,估计菜名不多。
刘凤疑惑,和尚吃的饭,素食而已,这个还用点菜?随便给上个豆腐了啥的,爷这边将就一下,不就完事了?何必那么麻烦?
翻开菜谱,薄薄的黄金反射光芒,十分晃眼,但金页上红色玛瑙碎片排成的过去、现在、未来很清楚。
“过去现在未来?有这菜?...哦...是了,店小二刚才一顿好问,看来这家店有意思啊。”
面上不动声色,刘凤翻开第一页,面前出现的是第二页和第三页,一样的金灿灿,一样的红玛瑙碎片形成的字。
第二页‘山,水’,第三页‘明,王’。
一边深思这个简单菜谱到底是什么意思,刘凤继续翻。
第四页,‘佛陀,菩萨’。第五页‘金刚,罗汉’。
再往后翻,竟然没有了,一共就只有五页!
过去、现在、未来、山、水、明、王、佛陀、菩萨、金刚、罗汉,一共十一个菜名?如果这也算是菜名的话!
傻子也能看出来,这个菜谱上肯定有什么深意,和尚修的是无欲则刚,但是连圣人都有欲望,和尚们七情六欲最多也就绝了一两样,菩萨佛陀可能有个三四样,佛祖之类的估计能强点。
最后只剩下一种情欲,有了防范,对于天人五衰时,对抗天魔入体,自然比玄门修士轻松很多。
但和尚绝对不能说彻底没了欲望,这样的话,过去现在未来,就容易理解了,无非是选一个阵营嘛。
弥勒佛,好像是未来佛祖,正愁怎么接近弥勒佛来着,这要是选个阵营,就能进去弥勒佛的佛殿,那就再好不过了!
看来,他选择冒充通天鼠一族得道,还是很有效果的嘛,不过,这个种族本来就擅长偷盗,难道,弥勒佛这货有什么不正经的生意想要叫一个生面孔去做?
要不然,爷才刚进来你的地盘,你用的着这么迫切的就来摸底拉拢吗?
偷东西的话,好像也只能偷一些不能炼化入体的兵器,和一些刚得到,还没来得及炼化入体的法宝,反正不可能指望让他去偷老君的金丹,原始的盘古幡。
那就...擦!弥勒这货,不会是想...
刘凤笑笑,直接在第一页上的未来两个字上点了点,然后第二页的山和水上点了点,然后将菜谱放下。
看着店小二虔诚的合掌退去,刘凤若有所思,看来,佛门还有别的手段,应该是属于标记之类的东西,不然,不可能那么快发现他这个外来户。
刚才那店小二绝对是个凡人无疑,不是啥大能化身,否则不会那么恭敬虔诚,自然也就不可能看穿他的伪装。
佛门号称八百旁门,佛法三千,还真是防不胜防啊。
菜,很快就上来了,一个胖乎乎、白嫩嫩的和尚,一座佛光璀璨的山峰,一个看起来仿佛池塘的汤盆。
和尚当然是假的,豆腐雕刻而成,只是这豆腐比较细腻,又是蒸熟了的,不光看起来好看,吃起来还很清香。
豆腐和尚就是未来佛祖弥勒佛那胖乎乎、笑哈哈的模样,并不大,高大概一尺,一个大点的盘子就能装得下,刘凤下嘴,也就几口,就吃了个干净。
看的旁边店小二直皱眉头,显然对于刘凤真吃了弥勒佛,感到不满。
不过,这店小二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恭敬的站在一旁,只要刘凤喝了茶,他就立马去添,保持茶杯一直是满水状态。
山和水,就简单了,山是白面和水蒸出来的,倒是山上几乎布满了的星星点点,仔细看去,竟然是密密麻麻的和尚,只是形态各异,宛若生人一般。
靠了,这可不是一个凡人的刀工,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雕刻出来的,那密密麻麻布满三尺高馒头山的和尚,最起码也有几十万,每一个都比芝麻粒还要小,怎么可能是凡人能够在一盏茶的功夫里弄出来的?
何况,一盏茶时间,连个拳头大的满头都蒸不熟,更别说面前这一米高的大馒头!
“尼玛,还以为厨师是凡人来着,还是看走眼了,到底是依靠舍利查探,和祖巫之身相比,差的远了。”
吃起来,这个馒头山自然是面香扑鼻,就连一向不喜欢吃青菜的刘凤,吃到馒头上那密密麻麻青菜雕刻出来的几十万‘和尚’时,也被那美妙的味道折服。
吃完了馒头,接下来是喝汤,这个汤盆就比较有意思,看起来就好像是转头垒起来的盆沿,只是转头比例缩小了而已。
但仍然能够清晰看到,那一层层很有规律,也很清晰的寺庙打水水井‘建筑风格’,能够在一个汤盆上看到寺庙才有的水井井沿建筑风格,这汤盆也算是精致牛逼了。
汤盆里的汤水,呈金黄色,有着麦芽清香,也有百花蜂蜜的香甜味道,喝起来味道还可以,感觉比肉汤还好喝!
其实,刘凤很清楚,灵山上那些修为有成的和尚,并不吃素,吃素,不过是有些和尚为了绝口舌欲自发的行为罢了,只不过这个行为是每个修行中的和尚都要去做的,自然也就得到了民间的效仿,以为和尚吃素罢了。
素菜能做到这种份上,做的比肉食一点不差,甚至更加美味,也真心不容易了。
三道菜,分别是豆腐弥勒佛、馒头青菜组成的灵山风景、百花蜜和麦芽之类的东西调制而成的八宝功德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那个豆腐弥勒佛刘凤懂了,果然是信徒的标记,刘凤吃过之后,直接就在自己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胖乎乎的弥勒佛佛像。
但是灵山和八宝功德水,刘凤吃了啥效果都没看出来,难道只是吃食而已?
思索中,刘凤突然发现,自己大白天的,竟然有点犯困,心中一动,他没有任何抵抗,打了个哈欠,趴在桌子上渐渐睡去。
刘凤正在呼哈呼哈睡的香,脑中的弥勒佛像大放光芒,然后,刘凤做梦了。
他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出生在一座大山上,山上有很多和尚,天天有人讲经说法,讲经的人嘴皮子那个溜啊,舌绽莲花!
他一眼就看中了一个肥头大耳,有一个站直溜了绝对看不到自己脚尖的那种大肚子,脸上就算在讲经时,也依然一副笑哈哈的模样。
之所以说是肥头大耳,那耳朵可真够大,真够长的,已经不能说是双耳垂肩,那两个耳垂,都快垂到锁骨去了!
和其他和尚相比,那耳垂也显得特别肥大,加上大脑袋,大肚子,看起来,很有喜感。
胖和尚有很多称呼,未来佛祖、弥勒佛、东来佛祖、布袋和尚、慈氏菩萨等等,胖和尚对他很好,收了他做弟子,他就一直跟随胖和尚修行,佛法越来越高深,甚至都修成了其他同期入门师兄弟深深羡慕的舍利金身。
有一天,胖和尚将他叫到身前,说灵山有大难,魔神降生,身怀大宝,灵山不敌,想要解救灵山上亿万众生,需要一个通晓虚空之道的佛家子弟,去将魔神的大宝,一把煞气冲天的魔剑偷走,而整个灵山上下,最适合的去的人,就是他。
他只是一个小老鼠,在灵山生活的也很快乐,根本不想去,整个灵山都打不过,却让他去偷东西,这不是让他去送死呢嘛!
舍利气息还在外放,老鼠修为不断提高,自然而然化成人形,虽然看起来一副鼠相,和战场上的鼠族妖将看起来差不多,但却满目慈善,身上的气息十分平和,与妖族妖将身上的血腥妖力截然不同。
七十二变之类的神通,本就不算机密,其中有不少都是妖族和巫族至强神通的山寨品,玄门修士开发出来,又怎么及得上正版?
刘凤现在模仿的妖族,叫做通天鼠,这个名字,明显犯了圣人名讳,在通天教主成为上清圣人之后,通天这个名字代表了大福运,区区老鼠,自然没有那个气运承受这份荣光,渐渐的,差不多灭族了。
但通天鼠在上古时代,巫妖相争时,还是不少的,穿梭虚空,身化虚空,除非遇上克制他们的神通法宝,否则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对于巫族来说,是个很麻烦的小东西。
但巫族克制通天鼠的也不少,这种老鼠,神通广大,遇到玄冥、后土、帝江、烛九阴这四个巫族部落的高手,也得跑。
玄冥的寒冰封印,能够克制很多神通,后土更不用说了,一个重力,虚空都得崩塌,空间,那可是帝江的本命法则,区区通天鼠,可不敢在帝江面前卖弄,至于烛九阴,时间暂停下,一秒钟就足够烛九阴杀光他面前所有生灵。
通天鼠的空间神通,可以轻松通过绝大部分禁制,佛门遍布整个西牛贺洲的愿力禁制,自然也不在话下。
有空间道血在,大巫级别的空间法则,小心一些,离的又远,弥勒佛发现不了的。
贼眉鼠眼的分身,揉了揉肚子,刚才精血内敛,身体不自觉的变小,青萍剑闹脾气,不愿意变小,差点捅穿了他的肚子!
对于青萍剑这样的大爷,刘凤毫无办法,只能哄着。
堂堂证道之宝,能给他用就不错了,闹点脾气啥的,不忍还能咋滴?
既然已经进了西牛贺洲,和尚自然是最适合隐藏自己巫族身份的职业,想要混进弥勒佛的卧室偷东西,就得是本事高点的和尚最好。
西牛贺洲是和尚的地盘,连佛祖都喜欢宝石和黄金,西牛贺洲的民众,自然不能例外,这里,黄金是硬通货,各类宝石,则是贵重物品,当然,白银和铜钱,整个地仙界凡间都有流通。
和东胜神洲不一样的是,西牛贺洲小国林立,民众各位佛陀菩萨分的一干二净,每一个菩萨和佛陀,都是一方大佬,捞取民间愿力信仰,传播佛门因果理念。
和异界神族一样,传播信仰之后,那些只会烧香念佛的人,难免就会智力低下,年青一代天才就会越来越少。
人族之所以能够成为天地主角,最重要的就是他们后天学习,努力进步的精神。
当这一点被扼杀,被无意义的经文填满生存时间后,没有了后天的努力,智商能够高到哪里去?
所谓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玄门修炼之法,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练神返虚,炼虚合道。一句话,十六个字就讲的清清楚楚。
佛门却号称经书百万卷,其实,那些经书,除了愚弄、忽悠民众,再天才,努力一辈子,研究透了一本经书,也不过是得到一门神通罢了,根本就是浪费人族的天赋,扼杀人族的成长。
走在大街上,看到街上行人满面慈和,走路慢慢悠悠,甚至看到明显是一家子的三口人,互相称呼居士、施主,不觉为了这太过明显的虚假平和感到好笑。
和张鹏飞等人那可笑的慈悲心肠一样,雨露均沾,却不知道,在有天赋的人,生活在一个百分之九十都是懒散之人的地方,而自身还是个小孩子,无论你再严格要求,最后都难免变的懒惰。
否则,刘凤也不想冒着骂名,将那十一亿人口中的小孩子,和大人分开,单独管理。
可以说,大劫之下,眼前刘凤看到的这些人,一个能活下来的都不会有!
因为佛门传给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来生,相信这辈子受苦是为了前世还债,是为了下辈子的幸福,敌人来临,他们还能有多少人会去主动反抗?
“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叹息一声,却不需要可怜,大劫之中,自己姓名都不一定保得住,哪里还有空可怜别人?
他可不会跟张鹏飞等人那么傻,多教一些人,必然会让自己修炼的时间减少,结果大面积的撒网,还不如安心培养几个有天赋的出来,最后,累人累己,出力不讨好,这种事情刘凤不干。
“法师,可要用些斋饭?”刘凤身上穿的可是正经的佛门袈裟,在西牛贺洲这样的地方,绝对是人上人,贵族阶层的存在。
走这一路,一般的小饭馆,根本就不敢招揽刘凤这样穿着的客人,也只有面前这样镶金嵌玉、富丽堂皇的地方,才有资格开口。
看了一眼门上牌匾,‘佛居楼’三个大字,金光闪闪,周围更镶嵌一圈玛瑙、水晶之类的宝石,阳光之下,看久了,当真能闪瞎人眼!
“居士前行带路。”刘凤点头,跟着招揽客人的小二,迈步进门,在店小二的引领下,直接走楼梯,上二楼。
双目打量,这整栋三层的饭馆,竟然全部都是紫檀木打造,但檀香味却极为清淡,不仔细闻,根本就闻不出来,显然,都是百年以上的老料,这要是在地球,怎么也值个十亿八亿的了吧!
上了二楼,再上三楼,虽然只是一瞥之间,刘凤也能够看到二楼的奢华,黄金佛像,摆的到处都是,每一个包间门口,供案上都有一个栩栩如生的黄金佛像,或是阿弥陀佛,或是释迦牟尼,也有弥勒佛之类的,连佛前敬香的香炉,都是黄金制品!
过二上三,刘凤更是无语,这里包间外的摆设倒是一样,但进了包间,才知道,经过配制的淡淡麝香,极为提神,其他砗磲、玛瑙、水晶、珊瑚、琥珀、珍珠佛门六宝更是一件不拉。
巨大黄金佛像也就罢了,身披的袈裟,更是砗磲、玛瑙、水晶、珊瑚、琥珀、珍珠,佛门六宝,一个不缺,个个都有拳头大小!
供奉佛像的供桌,更是地仙界西牛贺洲特产,一种叫做‘佛泣血’的变异紫檀树,数量极为稀少,据说是佛祖怜悯世人,泣出血泪,滴在紫檀树木上,紫檀吸收了佛血,才变异出来的品种。
这种蕴含金丝的紫檀木打制的供桌,其价值,在西牛贺洲都远在同重量的黄金价值万倍以上!
据刘凤所知,这种东西,只有西牛贺洲有,而且,这种佛泣血木材,里面的金丝,真的是佛血,不过想要形成佛泣血紫檀木,需要花费的时间,最低也要万年以上。
也就是说,每一株佛泣血,最低都有万年树龄。
这种东西在别的地方,都是用做清心净神的作用,最好是制成香烛,在闭关时刻点燃,更够帮助修士们更快进入深层次的修炼状态,很珍贵的一种材料。
这家无论掌柜、厨师还是小二,全是凡人的饭馆,竟然整个三层上百包间,没一个包间内,都有这种材料制成的供桌,可见,绝对不是没有背景的人。
“法师,您从何地来,要往何处去啊?口味清淡,还是重啊?......”
刘凤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这个嘴碎的店小二,可想起和尚要慈悲为怀,只能忍了,还得一句一句的回答,连语气都得平和,面露微笑,委实不易了。
“刚出山,哪里有佛,向佛而去,即是出家人,自然素食为上......”
随后,小二笑眯眯的在刘凤面前摆了一个金灿灿的菜谱,看起来很薄,估计菜名不多。
刘凤疑惑,和尚吃的饭,素食而已,这个还用点菜?随便给上个豆腐了啥的,爷这边将就一下,不就完事了?何必那么麻烦?
翻开菜谱,薄薄的黄金反射光芒,十分晃眼,但金页上红色玛瑙碎片排成的过去、现在、未来很清楚。
“过去现在未来?有这菜?...哦...是了,店小二刚才一顿好问,看来这家店有意思啊。”
面上不动声色,刘凤翻开第一页,面前出现的是第二页和第三页,一样的金灿灿,一样的红玛瑙碎片形成的字。
第二页‘山,水’,第三页‘明,王’。
一边深思这个简单菜谱到底是什么意思,刘凤继续翻。
第四页,‘佛陀,菩萨’。第五页‘金刚,罗汉’。
再往后翻,竟然没有了,一共就只有五页!
过去、现在、未来、山、水、明、王、佛陀、菩萨、金刚、罗汉,一共十一个菜名?如果这也算是菜名的话!
傻子也能看出来,这个菜谱上肯定有什么深意,和尚修的是无欲则刚,但是连圣人都有欲望,和尚们七情六欲最多也就绝了一两样,菩萨佛陀可能有个三四样,佛祖之类的估计能强点。
最后只剩下一种情欲,有了防范,对于天人五衰时,对抗天魔入体,自然比玄门修士轻松很多。
但和尚绝对不能说彻底没了欲望,这样的话,过去现在未来,就容易理解了,无非是选一个阵营嘛。
弥勒佛,好像是未来佛祖,正愁怎么接近弥勒佛来着,这要是选个阵营,就能进去弥勒佛的佛殿,那就再好不过了!
看来,他选择冒充通天鼠一族得道,还是很有效果的嘛,不过,这个种族本来就擅长偷盗,难道,弥勒佛这货有什么不正经的生意想要叫一个生面孔去做?
要不然,爷才刚进来你的地盘,你用的着这么迫切的就来摸底拉拢吗?
偷东西的话,好像也只能偷一些不能炼化入体的兵器,和一些刚得到,还没来得及炼化入体的法宝,反正不可能指望让他去偷老君的金丹,原始的盘古幡。
那就...擦!弥勒这货,不会是想...
刘凤笑笑,直接在第一页上的未来两个字上点了点,然后第二页的山和水上点了点,然后将菜谱放下。
看着店小二虔诚的合掌退去,刘凤若有所思,看来,佛门还有别的手段,应该是属于标记之类的东西,不然,不可能那么快发现他这个外来户。
刚才那店小二绝对是个凡人无疑,不是啥大能化身,否则不会那么恭敬虔诚,自然也就不可能看穿他的伪装。
佛门号称八百旁门,佛法三千,还真是防不胜防啊。
菜,很快就上来了,一个胖乎乎、白嫩嫩的和尚,一座佛光璀璨的山峰,一个看起来仿佛池塘的汤盆。
和尚当然是假的,豆腐雕刻而成,只是这豆腐比较细腻,又是蒸熟了的,不光看起来好看,吃起来还很清香。
豆腐和尚就是未来佛祖弥勒佛那胖乎乎、笑哈哈的模样,并不大,高大概一尺,一个大点的盘子就能装得下,刘凤下嘴,也就几口,就吃了个干净。
看的旁边店小二直皱眉头,显然对于刘凤真吃了弥勒佛,感到不满。
不过,这店小二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恭敬的站在一旁,只要刘凤喝了茶,他就立马去添,保持茶杯一直是满水状态。
山和水,就简单了,山是白面和水蒸出来的,倒是山上几乎布满了的星星点点,仔细看去,竟然是密密麻麻的和尚,只是形态各异,宛若生人一般。
靠了,这可不是一个凡人的刀工,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雕刻出来的,那密密麻麻布满三尺高馒头山的和尚,最起码也有几十万,每一个都比芝麻粒还要小,怎么可能是凡人能够在一盏茶的功夫里弄出来的?
何况,一盏茶时间,连个拳头大的满头都蒸不熟,更别说面前这一米高的大馒头!
“尼玛,还以为厨师是凡人来着,还是看走眼了,到底是依靠舍利查探,和祖巫之身相比,差的远了。”
吃起来,这个馒头山自然是面香扑鼻,就连一向不喜欢吃青菜的刘凤,吃到馒头上那密密麻麻青菜雕刻出来的几十万‘和尚’时,也被那美妙的味道折服。
吃完了馒头,接下来是喝汤,这个汤盆就比较有意思,看起来就好像是转头垒起来的盆沿,只是转头比例缩小了而已。
但仍然能够清晰看到,那一层层很有规律,也很清晰的寺庙打水水井‘建筑风格’,能够在一个汤盆上看到寺庙才有的水井井沿建筑风格,这汤盆也算是精致牛逼了。
汤盆里的汤水,呈金黄色,有着麦芽清香,也有百花蜂蜜的香甜味道,喝起来味道还可以,感觉比肉汤还好喝!
其实,刘凤很清楚,灵山上那些修为有成的和尚,并不吃素,吃素,不过是有些和尚为了绝口舌欲自发的行为罢了,只不过这个行为是每个修行中的和尚都要去做的,自然也就得到了民间的效仿,以为和尚吃素罢了。
素菜能做到这种份上,做的比肉食一点不差,甚至更加美味,也真心不容易了。
三道菜,分别是豆腐弥勒佛、馒头青菜组成的灵山风景、百花蜜和麦芽之类的东西调制而成的八宝功德水,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那个豆腐弥勒佛刘凤懂了,果然是信徒的标记,刘凤吃过之后,直接就在自己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胖乎乎的弥勒佛佛像。
但是灵山和八宝功德水,刘凤吃了啥效果都没看出来,难道只是吃食而已?
思索中,刘凤突然发现,自己大白天的,竟然有点犯困,心中一动,他没有任何抵抗,打了个哈欠,趴在桌子上渐渐睡去。
刘凤正在呼哈呼哈睡的香,脑中的弥勒佛像大放光芒,然后,刘凤做梦了。
他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出生在一座大山上,山上有很多和尚,天天有人讲经说法,讲经的人嘴皮子那个溜啊,舌绽莲花!
他一眼就看中了一个肥头大耳,有一个站直溜了绝对看不到自己脚尖的那种大肚子,脸上就算在讲经时,也依然一副笑哈哈的模样。
之所以说是肥头大耳,那耳朵可真够大,真够长的,已经不能说是双耳垂肩,那两个耳垂,都快垂到锁骨去了!
和其他和尚相比,那耳垂也显得特别肥大,加上大脑袋,大肚子,看起来,很有喜感。
胖和尚有很多称呼,未来佛祖、弥勒佛、东来佛祖、布袋和尚、慈氏菩萨等等,胖和尚对他很好,收了他做弟子,他就一直跟随胖和尚修行,佛法越来越高深,甚至都修成了其他同期入门师兄弟深深羡慕的舍利金身。
有一天,胖和尚将他叫到身前,说灵山有大难,魔神降生,身怀大宝,灵山不敌,想要解救灵山上亿万众生,需要一个通晓虚空之道的佛家子弟,去将魔神的大宝,一把煞气冲天的魔剑偷走,而整个灵山上下,最适合的去的人,就是他。
他只是一个小老鼠,在灵山生活的也很快乐,根本不想去,整个灵山都打不过,却让他去偷东西,这不是让他去送死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