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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女主的初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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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没法子, 几人跟着他一起去,就见桌上一盆子肉, 另一边是满满一盆的韭菜鸡蛋, 几人咽了咽口水,具是摇头, “不行, 你把这肉炸了, 或者用盐腌一下, 可以吃很久,哪能一顿吃了。”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难得吃顿饺子, 赶紧的,快洗手包饺子。”
就像林则说的那样,难得吃顿饺子, 所有人都吃的特别的开心。
等收拾完,天已经黑了, 林则去后院洗了澡休息了一下, 约莫八点左右, 村里的人都已经睡下, 林则拿上手电筒, 和胡巧说了声就出去了。
在外面故意晃悠了一个多小时, 林则才担着肉回来。
“这么多?”胡巧看到猪油板, 兴奋的直接上手掐了掐, “这头猪肯定很肥,不然这猪油板不能这么厚,我们赶紧熬油,不然放明天就坏了。”
这里少说能出十几斤油,看着锅里兹啦啦熬着的油,香气扑鼻,还好他们住的偏,这要是边上有人,半夜都能香醒。
“别煎的太老,猪油渣炒菜包饺子都好吃。”林则小时候最爱爷爷做的油渣饺子了。
“晓得了。”
胡巧熬油,林则负责把猪头和肋条肉给腌起来。
......
知青所后面是片小果林,再往上就是山,砍了种地也种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就没舍得砍,每年摘了水果各家分点,能给孩子们解解馋,也能偷着拿城里换点东西。
此刻,这小树林中,林向阳和李文雅并排坐在一起,李文雅的头靠在他肩上。
“没想到林则这么早就结婚了。”李文雅感慨道。
“对呀!我也没想到这么冷清的人内心居然这么火热。”林向阳低头吻了一下她额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谁要嫁给你。”李文雅娇嗔的别了他一眼,不知想起什么,脸越来越红。
他们没发现,路遥就在他们不远处,死死的盯着他们。
……
胡巧进门第三天,林则和她带着两斤白糖、一斤硬糖还有两斤肉故意绕的远路去胡家。
“这是回门?”细婆看到小两口提着东西,心里感叹胡巧嫁对了人,女方这样,还能拿着厚礼回门。
“我爸妈不在这边,但是该有的礼节不能落下。”所以一会胡家要是过分了,他们以后不上门也不会有人说他们。
胡巧大嫂见着他们满脸阴沉,等看到他们手上的东西,立马喜笑颜开,招呼他们进门。
林则把东西一放,说道:“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这就走啦?爸妈和巧的大哥还没回来呢!吃完饭再走吧!”身体却没半点动作,眼睛不时朝胡巧手上的镯子看去,突然伸手拉住她的手,想要把镯子撸下来“诶呦!这是姑爷买给你的?可真漂亮,我试试?”
林则啪的一掌拍在她大嫂手上,沉着脸,“喜欢就叫你爱人买。想抢劫?”揉了揉胡巧红了的手,“疼不疼?”
“你竟敢打我?你……”
“林则什么时候打你了?明明是你想抢我的镯子,不然我们去找支书评理去。”胡巧眼见大嫂要撒泼,壮着胆子说道。
“行了,我们走吧。”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没吃饭?”细婆见着他们,笑呵呵的打招呼。
“巧儿她爸妈和大哥都不在,她大嫂……反正离得近,回家吃也一样。”林则神色落寞,加上胡巧微红的眼眶,胡家不知礼数的事立马传遍整个村,到了最后就变成了林则和胡家断了往来。
胡新民两夫妻和胡助岩一回家,胡助岩直接甩了他老婆一巴掌,“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我们让你给小妹准备的鞋子没准备就算了,旧衣服也给扣下来,我是缺你吃了还是缺你穿了?今天回门,你竟然连顿饭都不留姑爷,你让我们以后在村里怎么做人?”
丁香捂着脸愣了一下,然后扑上去就又挠又抓,“胡助岩你个王八蛋,做鞋子的布料省下来是给你做了新鞋,现在就穿在你脚上,被子棉袄你妈收了,就那两件破外套不也改了给你儿子穿了,现在倒怨起我来了?之前怎么不吭声?知道今天回门,你们不留在家等闺女,一大早死哪去了?”
胡家两口子从大堂打到院子,嚷嚷的声音大,不到第二天,就传遍整村。
刚吃了林则的喜糖,加上胡家做的确实不地道,这传言一边倒的说胡家坏话。
村里就这样,这个八卦还没说完,另一个八卦又起来了。
说是李文雅家是资本家,社会的败类,留在村里会败坏这里的风气。
“到底谁乱说的?”李文雅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先别急,清者自清,不过……”路遥眼底闪过一抹算计,“你爸妈到底是做什么的?”
“行了,马上要开工,都别围在这。”林向阳突然开口,“不管文雅的爸妈是做什么的,都和她没关系,文雅来了这么久,我们还不知道她的为人吗?”
她的为人?林则站在门口,听到后嘴角微微上扬。
她可是为了保住自己,能举报爹妈的人,更能为了嫁给林向阳,设计让人QJ路遥的人,也就原主傻乎乎的相信她。至于林向阳,现在瞧着挺好,三年后会承受不住种地的辛苦,娶了胡敏聪为妻,78年考上大学后,留下正怀孕,还带着两个孩子的胡敏聪,一去不返。林则眯了下眼睛,反正任务就是让林向阳和李文雅结婚,刚好他们也挺配。
在胡支书给的粮食快要耗尽之时,双抢来临。
要赶在下雨前把所以粮食收上来,每个人的任务都很重,林则的任务就是每天照顾好牛,顺带要准备足够过冬的草料,因为双抢结束,两头成年牛就得开始犁地。
相对而言,割牛草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至少早点晚点的没人看管,毕竟量完成就行。
林则就让胡巧去割牛草,自己拿着镰刀去割稻。
“我干惯农活,还是你去割牛草。”胡巧不放心。
“行了,就听我的。”林则肯定不能叫胡巧干重活,拿着镰刀直接去了记分员那。
“哟!这不是林知青,怎么你也要下地?”
“我跟我媳妇换换。”林则笑着签下名字,找人分自己的任务田。
不过十天,林则脱一层皮,也瘦了一圈,可把胡巧给心疼的,把那只腌了打算过年吃的猪脚拿出来炖上,给林则补身子。
“没事,男的黑点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别嫌弃我就行。”林则开玩笑道。
“谁嫌弃你了。”胡巧瞪他一眼,现在村里哪个女人不羡慕她。
林则有家底,愿意给她花钱,从不对她发脾气,原来说他懒,现在怕老婆累跟她换了活,双枪的时候所有人可都看见了,干的比谁都卖力,村里再没有人说林则是懒汉。
“林则,有咱们的信。”杜南星扛着锄头,很有乡下人的派头。
信就放在胡支书家,每个人除了信,都收到一个包裹,有大有小,林则的包裹无疑是最大的一个。
众人一个个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男生红着眼眶,女生已经哭出声来。
林则一共收到三封信,看了看名字,拿上包裹,和他们招呼了一声直接回自己家。
先打开苏曼的信,没有关心,哪怕问一句他在乡下怎样了的话都没有,只说张建国也要结婚了,所以家里困难,帮不上他什么,看着夹在信里的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
第二封是林慧的信,通篇的关心,看的林则心里暖暖的,包裹就是这丫头寄来的,里边吃的用的还有一件军大衣,除此之外,还把他之前留给她的粮票布票之类大半给他寄过来,其中还有一张缝纫机的票,虽然信里告诉他是从同学那换的,可她一个初中生,哪来能换这种票的同学,担心的收起信,打算一定要写信好好和她说说。
第三封是张楚的,当初他下乡前,特地找他帮忙查探父亲的消息,这才过去两个月,难道已经有消息了?
林则赶紧拆开信,里面只说找到地址,具体他父亲在那边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小心的收好信,只要知道地址就好了,等双抢结束之后,就找机会去看他。
红着眼睛烧上开水,他的空间还是太小,只带了五斤米和十斤挂面。
西北风大,干燥,中午洗的衣服被子到傍晚就干了,林则怕新被子太招眼,用原来的被套给套在外面,再加上他带来的军大衣还有老爷子自己的,晚上往上一盖,应该能暖和许多。
此为防盗章 没法子, 几人跟着他一起去,就见桌上一盆子肉, 另一边是满满一盆的韭菜鸡蛋, 几人咽了咽口水,具是摇头, “不行, 你把这肉炸了, 或者用盐腌一下, 可以吃很久,哪能一顿吃了。”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难得吃顿饺子, 赶紧的,快洗手包饺子。”
就像林则说的那样,难得吃顿饺子, 所有人都吃的特别的开心。
等收拾完,天已经黑了, 林则去后院洗了澡休息了一下, 约莫八点左右, 村里的人都已经睡下, 林则拿上手电筒, 和胡巧说了声就出去了。
在外面故意晃悠了一个多小时, 林则才担着肉回来。
“这么多?”胡巧看到猪油板, 兴奋的直接上手掐了掐, “这头猪肯定很肥,不然这猪油板不能这么厚,我们赶紧熬油,不然放明天就坏了。”
这里少说能出十几斤油,看着锅里兹啦啦熬着的油,香气扑鼻,还好他们住的偏,这要是边上有人,半夜都能香醒。
“别煎的太老,猪油渣炒菜包饺子都好吃。”林则小时候最爱爷爷做的油渣饺子了。
“晓得了。”
胡巧熬油,林则负责把猪头和肋条肉给腌起来。
......
知青所后面是片小果林,再往上就是山,砍了种地也种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就没舍得砍,每年摘了水果各家分点,能给孩子们解解馋,也能偷着拿城里换点东西。
此刻,这小树林中,林向阳和李文雅并排坐在一起,李文雅的头靠在他肩上。
“没想到林则这么早就结婚了。”李文雅感慨道。
“对呀!我也没想到这么冷清的人内心居然这么火热。”林向阳低头吻了一下她额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谁要嫁给你。”李文雅娇嗔的别了他一眼,不知想起什么,脸越来越红。
他们没发现,路遥就在他们不远处,死死的盯着他们。
……
胡巧进门第三天,林则和她带着两斤白糖、一斤硬糖还有两斤肉故意绕的远路去胡家。
“这是回门?”细婆看到小两口提着东西,心里感叹胡巧嫁对了人,女方这样,还能拿着厚礼回门。
“我爸妈不在这边,但是该有的礼节不能落下。”所以一会胡家要是过分了,他们以后不上门也不会有人说他们。
胡巧大嫂见着他们满脸阴沉,等看到他们手上的东西,立马喜笑颜开,招呼他们进门。
林则把东西一放,说道:“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这就走啦?爸妈和巧的大哥还没回来呢!吃完饭再走吧!”身体却没半点动作,眼睛不时朝胡巧手上的镯子看去,突然伸手拉住她的手,想要把镯子撸下来“诶呦!这是姑爷买给你的?可真漂亮,我试试?”
林则啪的一掌拍在她大嫂手上,沉着脸,“喜欢就叫你爱人买。想抢劫?”揉了揉胡巧红了的手,“疼不疼?”
“你竟敢打我?你……”
“林则什么时候打你了?明明是你想抢我的镯子,不然我们去找支书评理去。”胡巧眼见大嫂要撒泼,壮着胆子说道。
“行了,我们走吧。”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没吃饭?”细婆见着他们,笑呵呵的打招呼。
“巧儿她爸妈和大哥都不在,她大嫂……反正离得近,回家吃也一样。”林则神色落寞,加上胡巧微红的眼眶,胡家不知礼数的事立马传遍整个村,到了最后就变成了林则和胡家断了往来。
胡新民两夫妻和胡助岩一回家,胡助岩直接甩了他老婆一巴掌,“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我们让你给小妹准备的鞋子没准备就算了,旧衣服也给扣下来,我是缺你吃了还是缺你穿了?今天回门,你竟然连顿饭都不留姑爷,你让我们以后在村里怎么做人?”
丁香捂着脸愣了一下,然后扑上去就又挠又抓,“胡助岩你个王八蛋,做鞋子的布料省下来是给你做了新鞋,现在就穿在你脚上,被子棉袄你妈收了,就那两件破外套不也改了给你儿子穿了,现在倒怨起我来了?之前怎么不吭声?知道今天回门,你们不留在家等闺女,一大早死哪去了?”
胡家两口子从大堂打到院子,嚷嚷的声音大,不到第二天,就传遍整村。
刚吃了林则的喜糖,加上胡家做的确实不地道,这传言一边倒的说胡家坏话。
村里就这样,这个八卦还没说完,另一个八卦又起来了。
说是李文雅家是资本家,社会的败类,留在村里会败坏这里的风气。
“到底谁乱说的?”李文雅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先别急,清者自清,不过……”路遥眼底闪过一抹算计,“你爸妈到底是做什么的?”
“行了,马上要开工,都别围在这。”林向阳突然开口,“不管文雅的爸妈是做什么的,都和她没关系,文雅来了这么久,我们还不知道她的为人吗?”
她的为人?林则站在门口,听到后嘴角微微上扬。
她可是为了保住自己,能举报爹妈的人,更能为了嫁给林向阳,设计让人QJ路遥的人,也就原主傻乎乎的相信她。至于林向阳,现在瞧着挺好,三年后会承受不住种地的辛苦,娶了胡敏聪为妻,78年考上大学后,留下正怀孕,还带着两个孩子的胡敏聪,一去不返。林则眯了下眼睛,反正任务就是让林向阳和李文雅结婚,刚好他们也挺配。
在胡支书给的粮食快要耗尽之时,双抢来临。
要赶在下雨前把所以粮食收上来,每个人的任务都很重,林则的任务就是每天照顾好牛,顺带要准备足够过冬的草料,因为双抢结束,两头成年牛就得开始犁地。
相对而言,割牛草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至少早点晚点的没人看管,毕竟量完成就行。
林则就让胡巧去割牛草,自己拿着镰刀去割稻。
“我干惯农活,还是你去割牛草。”胡巧不放心。
“行了,就听我的。”林则肯定不能叫胡巧干重活,拿着镰刀直接去了记分员那。
“哟!这不是林知青,怎么你也要下地?”
“我跟我媳妇换换。”林则笑着签下名字,找人分自己的任务田。
不过十天,林则脱一层皮,也瘦了一圈,可把胡巧给心疼的,把那只腌了打算过年吃的猪脚拿出来炖上,给林则补身子。
“没事,男的黑点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别嫌弃我就行。”林则开玩笑道。
“谁嫌弃你了。”胡巧瞪他一眼,现在村里哪个女人不羡慕她。
林则有家底,愿意给她花钱,从不对她发脾气,原来说他懒,现在怕老婆累跟她换了活,双枪的时候所有人可都看见了,干的比谁都卖力,村里再没有人说林则是懒汉。
“林则,有咱们的信。”杜南星扛着锄头,很有乡下人的派头。
信就放在胡支书家,每个人除了信,都收到一个包裹,有大有小,林则的包裹无疑是最大的一个。
众人一个个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男生红着眼眶,女生已经哭出声来。
林则一共收到三封信,看了看名字,拿上包裹,和他们招呼了一声直接回自己家。
先打开苏曼的信,没有关心,哪怕问一句他在乡下怎样了的话都没有,只说张建国也要结婚了,所以家里困难,帮不上他什么,看着夹在信里的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
第二封是林慧的信,通篇的关心,看的林则心里暖暖的,包裹就是这丫头寄来的,里边吃的用的还有一件军大衣,除此之外,还把他之前留给她的粮票布票之类大半给他寄过来,其中还有一张缝纫机的票,虽然信里告诉他是从同学那换的,可她一个初中生,哪来能换这种票的同学,担心的收起信,打算一定要写信好好和她说说。
第三封是张楚的,当初他下乡前,特地找他帮忙查探父亲的消息,这才过去两个月,难道已经有消息了?
林则赶紧拆开信,里面只说找到地址,具体他父亲在那边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小心的收好信,只要知道地址就好了,等双抢结束之后,就找机会去看他。
红着眼睛烧上开水,他的空间还是太小,只带了五斤米和十斤挂面。
西北风大,干燥,中午洗的衣服被子到傍晚就干了,林则怕新被子太招眼,用原来的被套给套在外面,再加上他带来的军大衣还有老爷子自己的,晚上往上一盖,应该能暖和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