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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风尘醉余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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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知道,那些我想要的,不是我最想要的。

    他们仅仅能满足我的物质欲。

    金钱地位……

    我还差的,一直差着。

    所以那一年,我过得或许不错,但那只是在别人看起来。

    顾风尘生孩子的事情,我知道,但我没有打扰。

    孩子是个小公主,我知道,但我也没有打扰。

    这小公主,她姓余,我知道,但我还是没有打扰。

    我在等她身体康复,恢复一些。

    她回A市那天,我的助理跟我说过。

    之后她一直住在陆昀澈的一处公寓。

    一住,便是三四个月。

    我一直在等,等一个契机,直到,陆昀澈带她去了酒店。

    我一开心,把已经计划很久的事,做了。

    抽掉陆家好几千万,这就是公报私仇,累积已久的仇。

    按道理,陆昀澈帮我照顾好媳妇儿孩子,我应该感谢?

    但是,几千万,就当他送我的彩礼好了。

    并非我不担心,不在乎。

    而是我对这事,已经过了最表露在乎的那一个阶段。

    如果到最后都是我的,那过程有什么要紧。

    ……

    让白绮颖陪我演的戏,是因为我知道,顾风尘不会轻易回到我身边。

    当她有求于我,当她自己想明白,我便不需要多费口舌。

    她说,我变了,不像以前那般凶狠,认为我温柔很多。

    并不是因为,失而复得,所以更珍惜了,而是我赤手空拳,在A市,在余氏,打下我自己的江山,这过程,远比当年出国求学,要曲折得多。

    那四年,我尽管辛苦,但只需努力。

    但老爷子去世后,余氏的那些动荡,并不是只要努力,就可以万事大吉。

    所以,手起刀落,一刀毙命,才是要紧的。

    至于对顾风尘,还有我们的女儿,我有我的方式,去给她们安全感和爱。

    所以,顾风尘是我的小英雄。

    在没有我的那一年,她撑过来了。

    之后,她啰嗦了很多……

    “十五六岁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但在我记事以来,我就无数次听到你的名字。顾淼告诉我,你是我将来要嫁的人,他没有让我去学校,而是让我学了很多东西,怎样得体,怎样做一名像模像样的千金名媛,怎样讨你欢心。甚至,他告诉我,你的各种喜好,和你厌恶的东西。我太抗拒了,甚至于到后来,我听到你的名字,就下意识地,想要避开关于你的话题。我见过你的相片,是顾淼给我看的。相片里,翩翩少年,我有些诧异,但当时,对你的抗拒太大,太大了。所以……

    所以到后来,你十八岁生日,第一眼看到你,我是害怕的。你就像天上的月亮,很冷,但被群星捧着,高高在上。你也像太阳,散发着让人无法忽视的光,靠近你,会被灼伤的光。当你伸手,让我过去的时候,我太害怕了。害怕从那之后,我对你的抗拒,就再也没有了,转而成为一种恐惧。直到被你叫上楼,到了你房间,你……你生气了,因为那张纸条。当时我就觉得,你好可怕,才十八岁的少年而已,怎么会这样暴戾,这样……让人窒息。

    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我犹豫过,迟疑过,怀疑过……在我被陆昀澈……我就死心了,想要离开你。我配不上你,尽管,我肚子里有了烦烦,但当时,我真的,万念俱灰……

    还好,还好你没有放弃我,没有嫌弃我,没有抛弃我。”

    我听完她这些话,唯一的想法,我要我们一家三口相安无事,缺一不可。

    去抱回烦烦那天,发生了很多。

    所幸,一切都安定下来。

    陆昀澈和余烨,都进了监狱。

    但愿能让他们学得乖一点。

    回去之后,我把一早就亲自给烦烦设计好的婴儿房,让人悉心收拾好。

    虽然,一直有人天天在打扫着。

    烦烦……

    本来一开始,我并不觉得一个女孩子的名字可以叫烦烦。

    但是顾风尘解释过它的意思之后,我便改变了看法,从未觉得,有哪个女孩子的名字,比烦烦还好听。

    顾风尘被那只藏獒咬伤了,所以一直在休息。

    我让人把婴儿房布置得……还算温馨安静。

    从未有过的感觉。

    看到这个小家伙,由衷地觉得,生命如此神奇。

    我本对传宗接代这种事毫无兴趣,但看到她,我开始发觉,父亲,是一个很神圣伟大的称呼。

    尤其,她小到只有我小臂那么长,可她真真实实地,在呼吸,会哭,会吵闹。

    有时候我会看着她,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那样美好。

    她会做梦,梦里,也许五彩斑斓,也许也有不一样的图案,大概会吓到她,大概会让她欣喜。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便觉得如此熟悉,想要了解和深入她的一切。

    因为,她是我女儿。

    我给她起了一个名字:余熙诺。

    熙:熙和吉祥,象征光明。诺:允诺,承诺。她刚好姓余,余生之年,带着她爸爸妈妈的爱和诺言,阳光乐观,吉祥一生!

    这是顾淼看到名字时,说的一番话。

    正合我意,是我取名的意思。

    但我很不喜欢抱她,尽管,她很软,身上有婴儿的香味。

    但我担心自己控制不好力道,不小心碰坏了她。

    跟顾风尘领证,完全是因为我,我们的女儿需要上户口。

    嗯,可能也有原因,是我想让她安息你。

    虽然我一向都不注重这东西。

    所以,我把它们烧了。

    做好了不离婚的准备。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顾风尘送余熙诺去幼儿园之后,我在甜品店找到她。

    我不擅长甜言蜜语,也做不出感动人心的行为。

    所以,我计划借别人的手,替我感动她。

    我要说的,就是她看到的,所有。

    那天,如果没有靳辛晁那个插曲的话,我想,应该会好很多。

    她的父亲离世了,那边由我,继续承担着照顾她,处处维护她,宽容她的任性,理解她的辛苦之人。

    ————

    我的前半生,概括来说,如果按照事业划分,分成了好几个阶段。

    去国外前;在国外的四年;回到A市,老爷子逝世前;老爷子逝世后。

    但是如果在爱情里,那便只有两个阶段:遇见顾风尘之前,遇见顾风尘之后。

    六岁,我的母亲逝世,我被追杀。

    十三岁,我的二哥二嫂被烧死。

    十四岁,我只身到了国外,学习很多东西,常常疲累憔悴,却不吭一声。

    十八岁,我见到了顾风尘。

    那天阳光正好,她穿着一件并不那么合身的裙子,手里捧着礼盒,从人群中脱颖而出。

    眉眼让我赏心悦目,慌张和卑微让我朝她伸手。

    但那盒子里的纸条,让我明白,她是一个倔强的人。

    我很好奇,一个从小衣食无忧的姑娘,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她就像摆在我面前的一本我从来没有翻阅过的书。

    这书的书皮材质特别,一眼就与众不同,让你忍不住想要翻开第一页。

    然后,你便欲罢不能。

    二十一岁,她去了监狱。

    二十五岁,我在会所遇见她。

    命运就这样一遍又一遍,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我跟她是命中注定。

    虽然,她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告诉我,不要妄想她会嫁给我。

    所以,我有时候会担心,她那张纸条上的字,会一语成鉴。

    但我偏偏不是个习惯于强求之人。

    所以在一次一次,她要走的时候,我都放手。

    然后,是命运一次一次,把她送回我身边。

    二十八岁,我们认识十年,她为我生下一个女儿。

    她注定,是我的。

    从我第一眼注意到她,她就注定逃不掉了。

    ……

    人生漫漫,却也短暂。

    当我两鬓斑白的时候,回顾这一生,我才恍然,年轻的时候,走过多少弯路,让明明触手可及的人和事,等到我绕了好几个弯才握在手中。

    年轻的时候,信奉的不过是心狠,才能立稳足。

    但现在,生命到了末梢的年岁,那些锐气和凌冽,慢慢转化成了宽容与理解。

    年过六十之后,我便把余氏交给了余可馨和余熙诺。

    她们都很好,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活泼爱笑,但做事认真,头脑聪明。

    她们常回家来,笑我自私,六十岁之后便拉着同样快要六十的顾风尘散步下棋,唠叨年轻时候的事情。

    这并不是自私,这是年轻的时候,我便已经使上别人好几辈子都使不上的努力,赚取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我不清楚我的生命还有多长,也不清楚顾风尘的生命还有多长。

    我常常听到她一个人默默地叹息。

    她是不舍。

    这种不舍我明白,并不是担心和害怕死亡。

    而是,我们舍不得对方。

    无论谁先离去,我们都难受至极。

    年轻那些年互相折磨,到了年老便互相不舍。

    所以,我放弃了我手中的一切,公司也好,什么都好。

    只为了能时时刻刻,陪着她。

    散步,种花,下棋,听雨……

    再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情。

    年轻太过喧闹,老了反而更加偏爱清闲。

    她是我余下生命的全部,关于这一点,我从未怀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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