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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只可惜,阴差阳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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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姐是准备回家,还是要出去逛逛?”
之前莫齐麟吩咐过,说司机是会听从她的安排的。
这看似对她是很大的优待,可是对于宋欢喻来讲,她并不稀罕。
或许像莫齐麟这样的人很多人都愿意接近,也没有人舍得拒绝。所以他们使尽一切的办法争宠引起莫齐麟的注意力。
但是她不想呀。
从前,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生活着,遇到辰哥哥之后就想要跟他一生一世。
只可惜,阴差阳错。
现在,她已经配不上辰哥哥,更没有办法得正大光明。
宋欢喻闭了闭眼,心中一片绝望,她一再告诉自己不要想了,反正都已经没有用了,发生的,抹不去,也改变不了。
“直接回去吧。”
听到宋欢喻的吩咐,司机很快的发动车子。
回到盛世华安之后,宋欢喻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只觉得满心的疲惫。
“宋小姐,您回来了。”吴妈跟宋欢喻打着招呼,立刻送上一杯蜂蜜水。
“谢谢。”宋欢喻将水杯捧在掌心里。
吴妈看着宋欢喻的脸色,“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小姐看起来很是疲惫呢。”
“腿上的伤口,痒得我很难受,没有什么精神了。”宋欢喻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吴妈当了真她立即将医药箱拿过来,里边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擦一点药膏吧,应该会舒服很多,等到结痂落了之后,每天涂抹两次,这样不会留下什么疤痕。”
“谢谢。”宋欢喻接过小盒子,打开之后,一股清冽的香气溢了出来,乳白色的药膏看起来如同玉石一般。
宋欢喻用手指挑了一点,将药膏涂到伤口的四周,清凉的感觉立刻传了过来,宋欢喻有些惊讶,“药膏的效果很好呢。”
“这是莫少拿回来给你用的。”吴妈笑眯眯的说道,“ 莫少,对你果然很好。”
对她好吗?
不,如果莫齐麟对她的好,就是逼着她走投无路,那他这样的好,她并不需要。
谁喜欢谁就拿去。
只是这样的话,她并没有说出口,就算说出来,也会被人家以为是不识好歹。
吃过晚饭之后,吴妈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
莫齐麟一直没有回来,宋欢喻捧着一本小提琴的乐谱坐在沙发上。
这本乐谱是他好不容易才借到的,现在他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她总是在想辰哥哥回去了吗?
这不是还等在校园门口,没有等到她,辰哥哥会不会很难过?
辰哥哥温润的笑容,浮现在她的心间,宋欢喻抬手压住自己的胸口,眼中的黯然几乎遮挡不住,她一遍遍的告诉自己。
就这样的,就这样两两相忘吧,不见面才是对彼此最好的交代。
正在宋欢喻准备上楼的时候,听到玄关里的声音传了过来。
宋欢喻坐直身子,转头看了过去,房门被推开,走进来的是莫齐麟。
宋欢喻十分的吃惊,“你不是不回来了吗?”
吴妈之前告诉他说,莫齐麟今天晚上有事就不回来了。
莫齐麟对宋欢喻的态度十分的不爽,“所以,你是想赶我走吗?”
是啊,她倒是很想……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宋欢喻讪讪的道,“我只是没有想到你突然回来了,事情是忙完了吗?”
“嗯。”莫齐麟的面色稍霁,“去做饭,我饿了。”
“冰箱里有做好的饭菜,我这就去给你热着。”
吴妈是一个很勤快的女人,她总是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的,重要的是她还有一手好厨艺。
“你是说让我吃剩下的吗?”莫齐麟十分的不满。
“那不是剩下的。”吴妈做的饭菜是两个人的量,她根本吃不了那么多,就提前分了出来,等到放凉之后再放进冰箱的。
“那就是剩下的?觉得以我的身份会吃这种东西吗?”
“……”
“你去做,随便什么都好。”莫齐麟坐在沙发里,抬手扯着领带。
宋欢喻十分的无奈,“好吧。”
将手里小提琴乐谱放下,起身去了厨房。
宋欢喻从来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被娇宠着长大小姐,虽说她的厨艺比不上大厨,但是做一些家常便饭还是可以的。
莫齐麟将领带随意的扔在一边,侧头看向厨房的位置,他这边儿的房子,厨房的设计是敞开式的,很轻易的就能将里边的情形,尽收眼底。
厨房里的小女人系着碎花的围裙,围裙的裙带在她的腰间,打了一个蝴蝶结。
原本宽松的衣衫被勒紧,勾勒出纤细的腰身,和美妙的背部曲线。
她动作很熟练,很快就有细细的声音传了过来,叮叮当当的,虽然嘈杂,却并不刺耳。
快饭菜的香味就飘了出来,莫齐麟目光忽然变得柔和起来。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还爬得了床,这就是极品的尤物吧!
这个尤物是他的。
一种奇异的满足感,充斥在他的心中.
莫齐麟在想什么,宋欢喻根本就不知道,她动作利索的在厨房里忙碌着。
大概十来分钟之后,火就被熄灭了。
宋欢喻端着做好的青菜肉丝面送到莫齐麟面前。
莫齐麟满脸的嫌弃,“只有这个吗?”
从小到大,他还没有吃过这么寒酸的饭菜。
“这个比较快。”宋欢喻将筷子,递给他,“你不是很饿了吗?”
莫齐麟抬眼看着宋欢喻,忍不住说道,“宋欢喻你到底是真蠢还是假蠢?”
换了其他的女人,有机会给他做饭菜,哪一个不是拿出他压箱底的绝技来,先征服他的胃,再征服他的心,最后嫁进莫家。
宋欢喻懒得回答这种问题,她说,“你慢慢吃,我上楼休息了。”
说完之后也不等莫齐麟开口就转身离开。
莫齐麟看着宋欢喻利索的动作,心里的滋味百千,之后又在心中暗搓搓的想到,看来的伤已经不要紧了。
既然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那他也不用这么委屈自己。
不对,从今天早上开始,他就打算不再委屈自己。
看着宋欢喻消失在,楼梯,口的身影与莫齐麟的目光变得暗沉。
宋欢喻并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被惦记上了,她走上了二楼,刚推开房间门的时候,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正在一遍遍的响着。
她将手机拿起来,亮起的屏幕上跳跃着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宋欢喻接通,“喂,你好。”
“……”
“喂?”另一端没有任何声音传来,宋欢喻看了一下手机,屏幕上还在显示通话中,“喂,还在吗?”
宋欢喻又问了一句,却还是没有反应,她心里十分的纳闷,难道是恶作剧吗?
宋欢喻就想家,电话挂断的时候,另一端忽然传来,叹息的声音,“欢欢……”
那道声音温和而温柔,如同3月里的春风一般,让人十分的舒服。
可对于宋欢喻来讲,却不至于是一道惊雷,她愣在那里,僵硬得连呼吸都忘记了。
“这么晚了给你打电话是不是打扰到你休息了?”
没有……
只要是你打来的,永远都不是打扰。
宋欢喻很想这么说,可是她的唇瓣一直颤抖着,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她的嗓子像是被堵住了一般,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无声的沉默蔓延开来,宋欢喻转身走进了阳台,顺手拉上窗帘,将后背抵在冰冷的墙壁上,她有很多话想要跟辰哥哥说,却不知道能说什么。
“欢欢,你还在吗?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说起来沉默的时间并不长,也不过短短的几秒而已,可是这样莫宇辰紧张不已。
“没……没有……”宋欢喻的眼眶有些发热,她怎么会生辰哥哥的气呢。
“那就好。”坐在豪华宾利车驾驶位上的莫宇辰闻言松了一口气,他勾起唇角,露出温柔的笑容说道,“欢欢你知道吗?我一直怕你生气,怕你不见我,我怕你怪我。欢欢,对不起,我回来晚了。”
宋欢喻只觉得自己的眼眶发热,眼泪溢了出来,打湿她的睫毛。
她不会生气,她怎么会生辰哥哥的气呢。
只是……
“辰哥哥……”宋欢喻唤着对方,怎么办我已经配不上你了。
“我在这里,我一直都在这里。”莫宇辰的神情越发的柔和,闪着熠熠光芒眼中一片的深情。
眼泪滑过脸颊,宋欢喻安静的哭泣着,唇角却一直是扬起的。
当初会遇到莫宇辰是一个意外。
她是他见过最好的人,他从来不会嫌她烦,也不会嫌弃她别扭的性子。
当遇到莫宇辰的时候,她心里满满的都是负面的情绪。如果用一种动物来形容她的话,那就是刺猬。
不管对方有没有敌意,都是先扎了对方再说。
是辰哥哥一直在包容他,他用他的温暖,与爱已扶平了她身上的词。
他从来都不介意仿佛在他的胸口哭泣,鼻涕横流的弄脏他的白衬衣。
他从来都会将她拥进怀里,一遍遍拍着她的后背,口中喃喃有词,如同哄稚龄的小孩一般,哄着她,安慰着她,告诉她没有关系,我一直都在这里。
曾经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小调查。
你认为最动听的三个字是什么。
有很多人说是我爱你,也有很多人说是一辈子。
但是对她来说,最动听的就是从莫宇辰口中说出的,在这里,我在这里。
“欢欢,我今天碰到你的朋友了,只可惜没有见到你。”
听着莫宇辰的话,宋欢喻愣了一下,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辰哥哥会这么说,是会遇到笑笑了吗?
但是她不愿意承认,“辰哥哥在骗我的吧,你又不认识我的朋友!”
莫宇辰没有辩解,他笑着说道,“没关系,你以后可以介绍给我认识。”
以后吗?
真是好动听的字眼。
宋欢喻不敢回答,她转移话题,“这次你要回来呆多长时间。”
“大约是不会走了吧。就算是离开也要带着你一起离开。”莫宇辰微笑着,俊雅的脸庞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深情和认真,“我不知道,这三年里,想你想得有多辛苦。”
宋欢喻脸庞上的笑容僵住了,眼泪掉的更急,莫齐麟的声音还在传来。
“欢欢你知道吗?这三年里我每一天都在想你,也在害怕,我怕我怕你不等我了,我怕自己回来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你了。”
宋欢喻的手指越收越紧,纤细白皙的手指因为用力,指节处都泛起了青白的颜色。
她怎么会不等他呢?她一直都在等他呀。
天知道,她多么想飞奔,辰哥哥的面前抱着他,如同很久很久之前的那样子,嚎啕大哭一场。
但是现在不能。
她不敢跟辰哥哥见面。
她怕被莫齐麟发现。
她不想让辰哥哥受到伤害。
“宋小姐是准备回家,还是要出去逛逛?”
之前莫齐麟吩咐过,说司机是会听从她的安排的。
这看似对她是很大的优待,可是对于宋欢喻来讲,她并不稀罕。
或许像莫齐麟这样的人很多人都愿意接近,也没有人舍得拒绝。所以他们使尽一切的办法争宠引起莫齐麟的注意力。
但是她不想呀。
从前,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生活着,遇到辰哥哥之后就想要跟他一生一世。
只可惜,阴差阳错。
现在,她已经配不上辰哥哥,更没有办法得正大光明。
宋欢喻闭了闭眼,心中一片绝望,她一再告诉自己不要想了,反正都已经没有用了,发生的,抹不去,也改变不了。
“直接回去吧。”
听到宋欢喻的吩咐,司机很快的发动车子。
回到盛世华安之后,宋欢喻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只觉得满心的疲惫。
“宋小姐,您回来了。”吴妈跟宋欢喻打着招呼,立刻送上一杯蜂蜜水。
“谢谢。”宋欢喻将水杯捧在掌心里。
吴妈看着宋欢喻的脸色,“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小姐看起来很是疲惫呢。”
“腿上的伤口,痒得我很难受,没有什么精神了。”宋欢喻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吴妈当了真她立即将医药箱拿过来,里边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擦一点药膏吧,应该会舒服很多,等到结痂落了之后,每天涂抹两次,这样不会留下什么疤痕。”
“谢谢。”宋欢喻接过小盒子,打开之后,一股清冽的香气溢了出来,乳白色的药膏看起来如同玉石一般。
宋欢喻用手指挑了一点,将药膏涂到伤口的四周,清凉的感觉立刻传了过来,宋欢喻有些惊讶,“药膏的效果很好呢。”
“这是莫少拿回来给你用的。”吴妈笑眯眯的说道,“ 莫少,对你果然很好。”
对她好吗?
不,如果莫齐麟对她的好,就是逼着她走投无路,那他这样的好,她并不需要。
谁喜欢谁就拿去。
只是这样的话,她并没有说出口,就算说出来,也会被人家以为是不识好歹。
吃过晚饭之后,吴妈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
莫齐麟一直没有回来,宋欢喻捧着一本小提琴的乐谱坐在沙发上。
这本乐谱是他好不容易才借到的,现在他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她总是在想辰哥哥回去了吗?
这不是还等在校园门口,没有等到她,辰哥哥会不会很难过?
辰哥哥温润的笑容,浮现在她的心间,宋欢喻抬手压住自己的胸口,眼中的黯然几乎遮挡不住,她一遍遍的告诉自己。
就这样的,就这样两两相忘吧,不见面才是对彼此最好的交代。
正在宋欢喻准备上楼的时候,听到玄关里的声音传了过来。
宋欢喻坐直身子,转头看了过去,房门被推开,走进来的是莫齐麟。
宋欢喻十分的吃惊,“你不是不回来了吗?”
吴妈之前告诉他说,莫齐麟今天晚上有事就不回来了。
莫齐麟对宋欢喻的态度十分的不爽,“所以,你是想赶我走吗?”
是啊,她倒是很想……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宋欢喻讪讪的道,“我只是没有想到你突然回来了,事情是忙完了吗?”
“嗯。”莫齐麟的面色稍霁,“去做饭,我饿了。”
“冰箱里有做好的饭菜,我这就去给你热着。”
吴妈是一个很勤快的女人,她总是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的,重要的是她还有一手好厨艺。
“你是说让我吃剩下的吗?”莫齐麟十分的不满。
“那不是剩下的。”吴妈做的饭菜是两个人的量,她根本吃不了那么多,就提前分了出来,等到放凉之后再放进冰箱的。
“那就是剩下的?觉得以我的身份会吃这种东西吗?”
“……”
“你去做,随便什么都好。”莫齐麟坐在沙发里,抬手扯着领带。
宋欢喻十分的无奈,“好吧。”
将手里小提琴乐谱放下,起身去了厨房。
宋欢喻从来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被娇宠着长大小姐,虽说她的厨艺比不上大厨,但是做一些家常便饭还是可以的。
莫齐麟将领带随意的扔在一边,侧头看向厨房的位置,他这边儿的房子,厨房的设计是敞开式的,很轻易的就能将里边的情形,尽收眼底。
厨房里的小女人系着碎花的围裙,围裙的裙带在她的腰间,打了一个蝴蝶结。
原本宽松的衣衫被勒紧,勾勒出纤细的腰身,和美妙的背部曲线。
她动作很熟练,很快就有细细的声音传了过来,叮叮当当的,虽然嘈杂,却并不刺耳。
快饭菜的香味就飘了出来,莫齐麟目光忽然变得柔和起来。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还爬得了床,这就是极品的尤物吧!
这个尤物是他的。
一种奇异的满足感,充斥在他的心中.
莫齐麟在想什么,宋欢喻根本就不知道,她动作利索的在厨房里忙碌着。
大概十来分钟之后,火就被熄灭了。
宋欢喻端着做好的青菜肉丝面送到莫齐麟面前。
莫齐麟满脸的嫌弃,“只有这个吗?”
从小到大,他还没有吃过这么寒酸的饭菜。
“这个比较快。”宋欢喻将筷子,递给他,“你不是很饿了吗?”
莫齐麟抬眼看着宋欢喻,忍不住说道,“宋欢喻你到底是真蠢还是假蠢?”
换了其他的女人,有机会给他做饭菜,哪一个不是拿出他压箱底的绝技来,先征服他的胃,再征服他的心,最后嫁进莫家。
宋欢喻懒得回答这种问题,她说,“你慢慢吃,我上楼休息了。”
说完之后也不等莫齐麟开口就转身离开。
莫齐麟看着宋欢喻利索的动作,心里的滋味百千,之后又在心中暗搓搓的想到,看来的伤已经不要紧了。
既然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那他也不用这么委屈自己。
不对,从今天早上开始,他就打算不再委屈自己。
看着宋欢喻消失在,楼梯,口的身影与莫齐麟的目光变得暗沉。
宋欢喻并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被惦记上了,她走上了二楼,刚推开房间门的时候,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正在一遍遍的响着。
她将手机拿起来,亮起的屏幕上跳跃着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宋欢喻接通,“喂,你好。”
“……”
“喂?”另一端没有任何声音传来,宋欢喻看了一下手机,屏幕上还在显示通话中,“喂,还在吗?”
宋欢喻又问了一句,却还是没有反应,她心里十分的纳闷,难道是恶作剧吗?
宋欢喻就想家,电话挂断的时候,另一端忽然传来,叹息的声音,“欢欢……”
那道声音温和而温柔,如同3月里的春风一般,让人十分的舒服。
可对于宋欢喻来讲,却不至于是一道惊雷,她愣在那里,僵硬得连呼吸都忘记了。
“这么晚了给你打电话是不是打扰到你休息了?”
没有……
只要是你打来的,永远都不是打扰。
宋欢喻很想这么说,可是她的唇瓣一直颤抖着,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她的嗓子像是被堵住了一般,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无声的沉默蔓延开来,宋欢喻转身走进了阳台,顺手拉上窗帘,将后背抵在冰冷的墙壁上,她有很多话想要跟辰哥哥说,却不知道能说什么。
“欢欢,你还在吗?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说起来沉默的时间并不长,也不过短短的几秒而已,可是这样莫宇辰紧张不已。
“没……没有……”宋欢喻的眼眶有些发热,她怎么会生辰哥哥的气呢。
“那就好。”坐在豪华宾利车驾驶位上的莫宇辰闻言松了一口气,他勾起唇角,露出温柔的笑容说道,“欢欢你知道吗?我一直怕你生气,怕你不见我,我怕你怪我。欢欢,对不起,我回来晚了。”
宋欢喻只觉得自己的眼眶发热,眼泪溢了出来,打湿她的睫毛。
她不会生气,她怎么会生辰哥哥的气呢。
只是……
“辰哥哥……”宋欢喻唤着对方,怎么办我已经配不上你了。
“我在这里,我一直都在这里。”莫宇辰的神情越发的柔和,闪着熠熠光芒眼中一片的深情。
眼泪滑过脸颊,宋欢喻安静的哭泣着,唇角却一直是扬起的。
当初会遇到莫宇辰是一个意外。
她是他见过最好的人,他从来不会嫌她烦,也不会嫌弃她别扭的性子。
当遇到莫宇辰的时候,她心里满满的都是负面的情绪。如果用一种动物来形容她的话,那就是刺猬。
不管对方有没有敌意,都是先扎了对方再说。
是辰哥哥一直在包容他,他用他的温暖,与爱已扶平了她身上的词。
他从来都不介意仿佛在他的胸口哭泣,鼻涕横流的弄脏他的白衬衣。
他从来都会将她拥进怀里,一遍遍拍着她的后背,口中喃喃有词,如同哄稚龄的小孩一般,哄着她,安慰着她,告诉她没有关系,我一直都在这里。
曾经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小调查。
你认为最动听的三个字是什么。
有很多人说是我爱你,也有很多人说是一辈子。
但是对她来说,最动听的就是从莫宇辰口中说出的,在这里,我在这里。
“欢欢,我今天碰到你的朋友了,只可惜没有见到你。”
听着莫宇辰的话,宋欢喻愣了一下,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辰哥哥会这么说,是会遇到笑笑了吗?
但是她不愿意承认,“辰哥哥在骗我的吧,你又不认识我的朋友!”
莫宇辰没有辩解,他笑着说道,“没关系,你以后可以介绍给我认识。”
以后吗?
真是好动听的字眼。
宋欢喻不敢回答,她转移话题,“这次你要回来呆多长时间。”
“大约是不会走了吧。就算是离开也要带着你一起离开。”莫宇辰微笑着,俊雅的脸庞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深情和认真,“我不知道,这三年里,想你想得有多辛苦。”
宋欢喻脸庞上的笑容僵住了,眼泪掉的更急,莫齐麟的声音还在传来。
“欢欢你知道吗?这三年里我每一天都在想你,也在害怕,我怕我怕你不等我了,我怕自己回来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你了。”
宋欢喻的手指越收越紧,纤细白皙的手指因为用力,指节处都泛起了青白的颜色。
她怎么会不等他呢?她一直都在等他呀。
天知道,她多么想飞奔,辰哥哥的面前抱着他,如同很久很久之前的那样子,嚎啕大哭一场。
但是现在不能。
她不敢跟辰哥哥见面。
她怕被莫齐麟发现。
她不想让辰哥哥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