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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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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走廊里静悄悄的,医生们和护士们都下班了,偶尔会传来一些很轻的脚步声,还隐约听到隔壁病房按响呼叫值班护士的铃声。
昨晚没睡好,早上起得早,到现在一直没睡,体力已透支,如今心情放松下来,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感觉才睡了一小会儿,就是一闭眼一睁眼的工夫,我醒过来,立刻有一只温暖宽厚的手掌摸上我的额头。迷糊中,我轻声喊道:“哥哥。”
“子晨出去打电话了,你感觉怎么样?好点没?”我爸缩回手,对我说道。
“爸!”我睁着忪惺的睡眼,叫错了人,有些尴尬。
我爸站在床边,望着床头的吊瓶,说:“你的肿瘤是良性的,这是今天最后的一瓶针水,明天开始不用打针了,只需要吃药降转氨酶就好,办理出院回家养病,医院环境不好,还不如在家里。”
我有些吃惊,我爸这么快知道我的病情了?医生上班了?钟子晨也知道了吗?
望了望窗外,原来外面的天已黑透。我这是睡得有多死?还以为只睡了几分钟而已呢。
闻到一阵花香,我抬起头,见床头的柜子上放着一束鲜艳欲滴的火红玫瑰花。我更吃惊了,这绝对不可能是钟子晨买的,他曾经说过,红色的玫瑰花俗不可耐。
“爸,这花谁买的?”我从床上坐起来问道。
我的话音刚落,叶秋明从洗手间出来,拿纸巾一边擦手,一边往病床边走过来,脸上写满了担忧和心疼,望着我说道:“依敏,我刚从外地回来就听到你生病的消息,不过刚刚听叔叔说了,上天保佑,幸好是良性的,只是你的肝功能异常,我给你找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你会很快好起来的。”
“嘶!”我烦躁得扶着额头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个叶秋明,就是那个酒庄的老板,三十出头,长得不是很高大,但是外表很干净整洁,风度翩翩,是我的前男友之一。
一年多以前,在一个商业饭局中认识他,通知交谈得知,原来他的老家就在我外婆家的隔壁村,顿时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两人便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
叶秋明说,我在饭局上给他的感觉,举止优雅大方,又带着一点可爱的俏皮,属于在商场上能够应对自如,在生活中又不缺情趣的女孩,他对我一见钟情。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想法,当晚就提出要送我回家,因为我喝了酒不能自己开车。我当然不同意,叫了代驾开自己的车回家了,谁知道他丫的悄悄在后面跟着我,第一天认识,就找到了我家住在哪里。
他的攻势非常强烈,每天早上让花店送一束玫瑰花到我办公室里,红的、粉的、蓝色妖姬、黑美人等等。每天晚上在我家楼下约我。我不出去,他也不会强迫我,自己静静地在楼下等候,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还无怨无悔的。完全不像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该有的成熟,倒像花花公子一样做些幼稚但是在女人眼中称为浪漫的事情。
他坚持了一个月,我还是没出去,我看不惯这样花花公子型的情场老手,觉得他凭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又有两毛钱身家,就对女孩子死缠烂打,不像一个真正的重情之人,说不定把我泡到手之后,他转眼就去泡别的女人。看他的泡妞手法,绝不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做出这样的举动。
但是,在一个月后的晚上,我出去应酬,中途接到我爸的电话,他一个人在家里,说头痛欲裂,手脚不听指挥地发抖,好像是中风的迹象。当时叶秋明发了微信给我,说他正在楼下等我。我心里很着急,生怕我爸是中风,我赶回家需要时间,来不及考虑,赶紧打电话叫叶秋明上去我家,帮我把老爸送到医院。
机会总是留给有充分准备的人,苦等一个月的叶秋明终于有机会了,他二话不说就冲上了我家,把我爸送到了医院。医生说幸好送得及时,当时我爸血压很高,血管暂时堵塞了,是中风前兆,但由于得到了及时的救治,他并没有真的中风,住院打针疏通血管,然后降血压就能康复。
我对叶秋明心存感激,便开始和他交往。他真的很浪漫,也很体贴,每次出去约会,他都会提早在楼下等我,每当我遇到什么事情,他都当自己的事一样尽心尽力帮助我,包括生意上的事,他也不辞辛苦地为我忙前忙后拉业务。
他对我老爸也超级好,嘘寒问暖,买许多降血压茶送给我老爸。他说红酒中的多酚能抑制血小板的凝集,防止血栓形成,每天饮用一小杯可以降血压,在他酒庄拿了许多极好的法国红酒送给我老爸。
他带我去见他的父母,他的父母也很喜欢我,带我去见生意场上的伙伴,还有他的兄弟朋友。看起来,他完美得近乎无可挑剔,我们发展迅速,交往了两个月就好像要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可是有一天,我和助理小刘带着门店的伙计们在广场做活动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找到我,她说她是叶秋明的女朋友,几个月前怀上了叶秋明的孩子,由于他们还没登记结婚,她就回老家打了胎,养好了身体到回来城里,没想到却听说叶秋明和我走在了一起。
我很震惊,我都已经见过叶秋明的父母了,他父母绝口没提过他有女朋友的事。为了确认此事的真假,我约了叶秋明出来,三个人对质,发现那个女人果然是叶秋明的女朋友!我莫名其妙地当了小.三!
原本就是感激之下才答应和他交往的,如今知道他有女朋友,还来勾搭我,我火冒三丈,当下就叫了小刘和门店的伙计们,把叶秋明揍了一顿。
尼玛,是可忍孰不可忍,那个女人为了他在打胎养身体的时候,他却在另一边勾搭新欢做苟且之事,十足十的渣男!哪怕他给我金山银山,把我宠到天上去,我也不稀罕这样的男人,我的眼里连半粒沙子都容不下,更别说这样的一个火星陨石。
我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走廊里静悄悄的,医生们和护士们都下班了,偶尔会传来一些很轻的脚步声,还隐约听到隔壁病房按响呼叫值班护士的铃声。
昨晚没睡好,早上起得早,到现在一直没睡,体力已透支,如今心情放松下来,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感觉才睡了一小会儿,就是一闭眼一睁眼的工夫,我醒过来,立刻有一只温暖宽厚的手掌摸上我的额头。迷糊中,我轻声喊道:“哥哥。”
“子晨出去打电话了,你感觉怎么样?好点没?”我爸缩回手,对我说道。
“爸!”我睁着忪惺的睡眼,叫错了人,有些尴尬。
我爸站在床边,望着床头的吊瓶,说:“你的肿瘤是良性的,这是今天最后的一瓶针水,明天开始不用打针了,只需要吃药降转氨酶就好,办理出院回家养病,医院环境不好,还不如在家里。”
我有些吃惊,我爸这么快知道我的病情了?医生上班了?钟子晨也知道了吗?
望了望窗外,原来外面的天已黑透。我这是睡得有多死?还以为只睡了几分钟而已呢。
闻到一阵花香,我抬起头,见床头的柜子上放着一束鲜艳欲滴的火红玫瑰花。我更吃惊了,这绝对不可能是钟子晨买的,他曾经说过,红色的玫瑰花俗不可耐。
“爸,这花谁买的?”我从床上坐起来问道。
我的话音刚落,叶秋明从洗手间出来,拿纸巾一边擦手,一边往病床边走过来,脸上写满了担忧和心疼,望着我说道:“依敏,我刚从外地回来就听到你生病的消息,不过刚刚听叔叔说了,上天保佑,幸好是良性的,只是你的肝功能异常,我给你找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你会很快好起来的。”
“嘶!”我烦躁得扶着额头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个叶秋明,就是那个酒庄的老板,三十出头,长得不是很高大,但是外表很干净整洁,风度翩翩,是我的前男友之一。
一年多以前,在一个商业饭局中认识他,通知交谈得知,原来他的老家就在我外婆家的隔壁村,顿时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两人便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
叶秋明说,我在饭局上给他的感觉,举止优雅大方,又带着一点可爱的俏皮,属于在商场上能够应对自如,在生活中又不缺情趣的女孩,他对我一见钟情。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想法,当晚就提出要送我回家,因为我喝了酒不能自己开车。我当然不同意,叫了代驾开自己的车回家了,谁知道他丫的悄悄在后面跟着我,第一天认识,就找到了我家住在哪里。
他的攻势非常强烈,每天早上让花店送一束玫瑰花到我办公室里,红的、粉的、蓝色妖姬、黑美人等等。每天晚上在我家楼下约我。我不出去,他也不会强迫我,自己静静地在楼下等候,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还无怨无悔的。完全不像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该有的成熟,倒像花花公子一样做些幼稚但是在女人眼中称为浪漫的事情。
他坚持了一个月,我还是没出去,我看不惯这样花花公子型的情场老手,觉得他凭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又有两毛钱身家,就对女孩子死缠烂打,不像一个真正的重情之人,说不定把我泡到手之后,他转眼就去泡别的女人。看他的泡妞手法,绝不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做出这样的举动。
但是,在一个月后的晚上,我出去应酬,中途接到我爸的电话,他一个人在家里,说头痛欲裂,手脚不听指挥地发抖,好像是中风的迹象。当时叶秋明发了微信给我,说他正在楼下等我。我心里很着急,生怕我爸是中风,我赶回家需要时间,来不及考虑,赶紧打电话叫叶秋明上去我家,帮我把老爸送到医院。
机会总是留给有充分准备的人,苦等一个月的叶秋明终于有机会了,他二话不说就冲上了我家,把我爸送到了医院。医生说幸好送得及时,当时我爸血压很高,血管暂时堵塞了,是中风前兆,但由于得到了及时的救治,他并没有真的中风,住院打针疏通血管,然后降血压就能康复。
我对叶秋明心存感激,便开始和他交往。他真的很浪漫,也很体贴,每次出去约会,他都会提早在楼下等我,每当我遇到什么事情,他都当自己的事一样尽心尽力帮助我,包括生意上的事,他也不辞辛苦地为我忙前忙后拉业务。
他对我老爸也超级好,嘘寒问暖,买许多降血压茶送给我老爸。他说红酒中的多酚能抑制血小板的凝集,防止血栓形成,每天饮用一小杯可以降血压,在他酒庄拿了许多极好的法国红酒送给我老爸。
他带我去见他的父母,他的父母也很喜欢我,带我去见生意场上的伙伴,还有他的兄弟朋友。看起来,他完美得近乎无可挑剔,我们发展迅速,交往了两个月就好像要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可是有一天,我和助理小刘带着门店的伙计们在广场做活动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找到我,她说她是叶秋明的女朋友,几个月前怀上了叶秋明的孩子,由于他们还没登记结婚,她就回老家打了胎,养好了身体到回来城里,没想到却听说叶秋明和我走在了一起。
我很震惊,我都已经见过叶秋明的父母了,他父母绝口没提过他有女朋友的事。为了确认此事的真假,我约了叶秋明出来,三个人对质,发现那个女人果然是叶秋明的女朋友!我莫名其妙地当了小.三!
原本就是感激之下才答应和他交往的,如今知道他有女朋友,还来勾搭我,我火冒三丈,当下就叫了小刘和门店的伙计们,把叶秋明揍了一顿。
尼玛,是可忍孰不可忍,那个女人为了他在打胎养身体的时候,他却在另一边勾搭新欢做苟且之事,十足十的渣男!哪怕他给我金山银山,把我宠到天上去,我也不稀罕这样的男人,我的眼里连半粒沙子都容不下,更别说这样的一个火星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