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尾声】致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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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醒了 过来,虽然没了地魂,但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我很高兴。
安宁的日子一天 天过得很快,像是握在拳中的清水,越是想用力挽留,越是从指缝逃走。
我以为 我们会就这么过一辈子,但是就在同年的除夕之夜,在绚烂的烟花中,昭昭忽然皱起眉头:“哎呀,我们是哪一年相识的?”
年头太久,我记不得了,或者其实从未记得过,这没什么要紧,我宽慰她:“一百年前的事,我也记不清了。”
这该是她症状的初显,但我没有在意,后来仔细想想,她那般聪明,记忆力绝佳,想记住的事便绝不会忘记,可能有一日终会忘记,但绝不该是在她二十二岁的年纪。
当我察觉不对之时,她已经全然不记得一百年前的事了。
那日弥生刚刚睡着,被宫女抱着去了自己的房间,她躺在我的臂弯里,我们一起回忆着过去的趣事,我笑道:“一百年前,我们一起躺在洞 穴里畅谈未来,如今一百年后,我们一起躺在龙床上笑言过去……”
她忽然打断我:“什么‘洞 穴’?什么‘未来’?”
我失笑:“还能有哪个‘洞 穴’,那不是你和瑶光的秘密‘洞 穴’吗?我们还说以后要去温暖的南方生活。”
“我们什么时候去过那种地方?我们不是六年前才认识的么?一百年前还没有你呢!”她的语气听起来绝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背后惊出一层薄汗,问她:“若是一百年前我们不相识,我又是如何认识你妹妹瑶华的?你又为何恨了我一百年?”
她据理力争:“那还不是我告诉你的?我恨的人又不是你,而是你们神司一百年前的大祭司,叫做……”
我急忙追问:“叫做什么?!”
“对啊,叫什么来着?”她支吾了半晌也没有想起来。
“叫‘未晏’!你怎么连这都忘了?”我质问她。
我以为我将这个名字告诉了她,她便能将一切都想起来,毕竟她曾经在多少个夜晚咬牙切齿憎恨这个名字,也在多少个夜晚叫着这个名字辗转在我身下。她甚至告诉过我,比起神羽君,她更喜欢叫我未晏,因为无论容貌如何变化,我都依旧是她心底的那个未晏,然而,她什么也没有想起来,似乎在她的生命中,从未有“未晏”这个人存在过。
许是我的语气太过强硬,她气愤地转过身去不再看我。
“抱歉,是我的错。”我从身后将她抱进怀中,我看不见她的伤心,她也看不见我的害怕。
我一夜未眠,第二日,我瞒着昭昭召来了流光,因为他看过全部的禁书,我猜他一定知道些什么。
“没有完整的魂魄人是活不下去的。”流光道,“三魂是最为重要的,如同鼎的三足,在人的体内最为稳固,通常不会离体,因为离体即死。七魄虽不是最重要的,却也缺一不可,不少人都经历过因为受到惊吓而掉魂的事,其实他们丢掉的不过是七魄的其中之一,丢掉一魄并不会伤及性命,但会让人嗜睡困顿,若是不及时招回,整个人会渐渐衰弱至死。”
我问他:“但这两年来她都是好好的,要说丢了一魂应该当即毙命才是,但是你看她,她依旧活得好好的!”
流光亦是无奈摇头:“对此臣也是一无所知,禁书并没有记载,但是臣猜测,也许是因为娘娘本为冥魍族人,最为接近鬼魂,体内阴气较重,地魂打散后,阴气暂时弥补了地魂的位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阴气渐渐损耗,她便坚持不住了吧。”
“那她以后会如何?”我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
“也许……会忘记所有人,甚至忘记自己吧。”流光如是说。
然而她的症状更加糟糕,她不仅没了记忆,就连神智也逐渐变得昏聩,但对于这些变化,她自己却一无所知。
在弥生八岁的时候,她比弥生更像个孩子,日日扯着我的袖子撒娇,说是想吃西市的糖糕,我瞧弥生也一脸渴望地瞧着我,我便点头应下了,她同弥生一起高兴地手舞足蹈。
都城繁华的西市,我们一家四口穿上常服上了街。不错,一家四口,还有慕容靖。昭昭一直视他为己出,但凡给弥生的东西,慕容靖必定有一份相同的,有时候甚至更多。对此我没有什么所谓,但也不能全然把他当做儿子疼爱,不过也不会偏心罢了,非要说个明白的话,我更把慕容靖当做学生。
昭昭和弥生走在前面,我和慕容靖走在后面,我时刻注意着她没有笨手笨脚地扫落店铺摊子上的商品,慕容靖时刻注意着弥生没有走丢,我们总是如此,不约而同的默契十足。
弥生不愧是昭昭所生,小小年纪便聪明伶俐不说,长相也越来越像她,虽然也同她一般越来越调皮就是了,但我着实松了一口气,生怕他长成另一个慕容随风。
不过一个走神,昭昭便和弥生吵了起来,一个说要去买东家的糖糕,一个说要去买西家的糖糕——一年前,唐糕店的老板过世了,他的两个儿子分了家,一个搬去了东边,一个搬去了西边,两家糖糕的味道也各有千秋,昭昭喜欢吃东家的,弥生喜欢吃西家的,往日出来采买的宫人总会注意两家的糖糕各买一份。
慕容靖上去劝说,未果,求助地看向我,我走上前去,摸了摸小儿子的脑袋:“娘亲还小,我们让着她,先去买东家的糖糕好不好?作为奖励,爹爹可以让你今日多吃一块糖糕。”
两人又欢呼雀跃地朝前跑去了。
慕容靖掩唇笑道:“果然还是父……爹爹有法子。”
“是啊,多学学你爹,往后才好管理这天下。”我有意试探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赵紫珮去的早,慕容靖年少老成,虽然才十岁的年纪,却异常的懂事。眼看昭昭这个样子,我早已无心朝政,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陪她走完剩下的日子,这就需要定下太子来继承这天下了。
慕容靖听出了我的意思,十分冷静地对我说:“爹爹,这天下还是交给弟弟吧。”
我冲他笑道:“你以为我更加偏爱弥生,怕你同他争抢皇位,所以故意这样问,想看你是否有野心?”
他也冲我笑了笑:“爹爹多虑了,我是真的不想当皇帝,比起统治江山,我更喜欢吟诗作画,我看弟弟聪明过人,应当比我是个明君。”
慕容靖喜爱画画我也是有所耳闻,平时做完了功课他便开始画画,听宫人说,常常会画到深夜也不自知。
我不知他这是说给我听的,还是真心如此,只能叹一声:“罢了。”
时间如白马过隙,快得惊人,我怕昭昭有一天会忘了我,便在每一日清晨她睡醒之时问她一句“我是谁”?“你的相公是谁”?
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但绝没有想过这一天会来得如此之快。
那是个春天的早晨,屋外的黄鹂鸟叫得欢快无比。
我上早朝之时她还在睡,于是便没有忍心叫醒她,一般都是我下了早朝后回寝殿,亲手服侍她起床更衣洗漱。
我回寝殿之时,她已经醒了,只是愣愣地坐在床边,不知在想些什么,我忽然有些不安。
走上前去,我握住她的手,替她整理了凌乱的碎发,勉强扬起一个笑脸问道:“还记得我吗?”
她果然摇了摇头。
我强忍着汹涌而出的泪水,继续问:“那你还记得你的相公是谁么?”
她竟然点了点:“神羽君。”
我又哽咽地问她:“那我呢?我叫什么名字?”
她还是摇头,只是满脸困惑地伸手擦掉我的泪水,小心翼翼地问:“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我再也忍不住,召来下人服侍她洗漱,自己则推门而出,走到池塘边的凉亭里,任由眼泪放肆地流淌,然后从胸前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那是她十年前写给我的。
致吾爱:
今日天气甚好,我喂饱了弥生,将他放在摇篮里,他挥手冲我咿咿呀呀说了些什么,可惜我听不懂,后来才晓得他是要我头上的簪子。
外头池塘里的荷花谢了大半,的确是入秋了。我还记得此前你闲暇之时抱了弥生去池塘边乘凉,折了一片荷叶搭在他的小脑袋上,真真是可爱的紧。
你因着节俭,龙靴上磨破了洞也不肯告诉我一声,虽说勤俭的男人持家,但是你身为皇帝,穿着破洞的靴子未免也太过寒碜,即刻就该命人给你换一双。
我的胭脂用完了。你是不是觉得我每每见你脸颊处总有一抹少女般娇羞的红 晕?你必然以为我是被你的美色迷惑的七荤八素?哼!那是我用了秀色家的胭脂,就在西市糖糕铺子对面,名叫“秀色”,还是当日姜雪告诉我的,我觉得很好用。若是往后我没发自己去买了,你得记得给我买一盒回来。
不要下人们去,也不要怪罪下人,她们辨不出我用的究竟是哪种红色。
跟你约好的事我不会食言,倘若我醒得来,我们一起去买胭脂,倘若我醒不来,你就独自一人去买。从皇宫到西市路途或许有些长,你沿途看着风景,便不会觉得太难熬。
等弥生长大一些,你可以带着他一起去,他也可以买一盒,送给心仪的姑娘,但是千万记得提醒他,这胭脂只能放一个季节,千万别等胭脂败了色再送给人家。
时辰不早了,我去去就回。
妻
昭昭醒了 过来,虽然没了地魂,但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我很高兴。
安宁的日子一天 天过得很快,像是握在拳中的清水,越是想用力挽留,越是从指缝逃走。
我以为 我们会就这么过一辈子,但是就在同年的除夕之夜,在绚烂的烟花中,昭昭忽然皱起眉头:“哎呀,我们是哪一年相识的?”
年头太久,我记不得了,或者其实从未记得过,这没什么要紧,我宽慰她:“一百年前的事,我也记不清了。”
这该是她症状的初显,但我没有在意,后来仔细想想,她那般聪明,记忆力绝佳,想记住的事便绝不会忘记,可能有一日终会忘记,但绝不该是在她二十二岁的年纪。
当我察觉不对之时,她已经全然不记得一百年前的事了。
那日弥生刚刚睡着,被宫女抱着去了自己的房间,她躺在我的臂弯里,我们一起回忆着过去的趣事,我笑道:“一百年前,我们一起躺在洞 穴里畅谈未来,如今一百年后,我们一起躺在龙床上笑言过去……”
她忽然打断我:“什么‘洞 穴’?什么‘未来’?”
我失笑:“还能有哪个‘洞 穴’,那不是你和瑶光的秘密‘洞 穴’吗?我们还说以后要去温暖的南方生活。”
“我们什么时候去过那种地方?我们不是六年前才认识的么?一百年前还没有你呢!”她的语气听起来绝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背后惊出一层薄汗,问她:“若是一百年前我们不相识,我又是如何认识你妹妹瑶华的?你又为何恨了我一百年?”
她据理力争:“那还不是我告诉你的?我恨的人又不是你,而是你们神司一百年前的大祭司,叫做……”
我急忙追问:“叫做什么?!”
“对啊,叫什么来着?”她支吾了半晌也没有想起来。
“叫‘未晏’!你怎么连这都忘了?”我质问她。
我以为我将这个名字告诉了她,她便能将一切都想起来,毕竟她曾经在多少个夜晚咬牙切齿憎恨这个名字,也在多少个夜晚叫着这个名字辗转在我身下。她甚至告诉过我,比起神羽君,她更喜欢叫我未晏,因为无论容貌如何变化,我都依旧是她心底的那个未晏,然而,她什么也没有想起来,似乎在她的生命中,从未有“未晏”这个人存在过。
许是我的语气太过强硬,她气愤地转过身去不再看我。
“抱歉,是我的错。”我从身后将她抱进怀中,我看不见她的伤心,她也看不见我的害怕。
我一夜未眠,第二日,我瞒着昭昭召来了流光,因为他看过全部的禁书,我猜他一定知道些什么。
“没有完整的魂魄人是活不下去的。”流光道,“三魂是最为重要的,如同鼎的三足,在人的体内最为稳固,通常不会离体,因为离体即死。七魄虽不是最重要的,却也缺一不可,不少人都经历过因为受到惊吓而掉魂的事,其实他们丢掉的不过是七魄的其中之一,丢掉一魄并不会伤及性命,但会让人嗜睡困顿,若是不及时招回,整个人会渐渐衰弱至死。”
我问他:“但这两年来她都是好好的,要说丢了一魂应该当即毙命才是,但是你看她,她依旧活得好好的!”
流光亦是无奈摇头:“对此臣也是一无所知,禁书并没有记载,但是臣猜测,也许是因为娘娘本为冥魍族人,最为接近鬼魂,体内阴气较重,地魂打散后,阴气暂时弥补了地魂的位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阴气渐渐损耗,她便坚持不住了吧。”
“那她以后会如何?”我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
“也许……会忘记所有人,甚至忘记自己吧。”流光如是说。
然而她的症状更加糟糕,她不仅没了记忆,就连神智也逐渐变得昏聩,但对于这些变化,她自己却一无所知。
在弥生八岁的时候,她比弥生更像个孩子,日日扯着我的袖子撒娇,说是想吃西市的糖糕,我瞧弥生也一脸渴望地瞧着我,我便点头应下了,她同弥生一起高兴地手舞足蹈。
都城繁华的西市,我们一家四口穿上常服上了街。不错,一家四口,还有慕容靖。昭昭一直视他为己出,但凡给弥生的东西,慕容靖必定有一份相同的,有时候甚至更多。对此我没有什么所谓,但也不能全然把他当做儿子疼爱,不过也不会偏心罢了,非要说个明白的话,我更把慕容靖当做学生。
昭昭和弥生走在前面,我和慕容靖走在后面,我时刻注意着她没有笨手笨脚地扫落店铺摊子上的商品,慕容靖时刻注意着弥生没有走丢,我们总是如此,不约而同的默契十足。
弥生不愧是昭昭所生,小小年纪便聪明伶俐不说,长相也越来越像她,虽然也同她一般越来越调皮就是了,但我着实松了一口气,生怕他长成另一个慕容随风。
不过一个走神,昭昭便和弥生吵了起来,一个说要去买东家的糖糕,一个说要去买西家的糖糕——一年前,唐糕店的老板过世了,他的两个儿子分了家,一个搬去了东边,一个搬去了西边,两家糖糕的味道也各有千秋,昭昭喜欢吃东家的,弥生喜欢吃西家的,往日出来采买的宫人总会注意两家的糖糕各买一份。
慕容靖上去劝说,未果,求助地看向我,我走上前去,摸了摸小儿子的脑袋:“娘亲还小,我们让着她,先去买东家的糖糕好不好?作为奖励,爹爹可以让你今日多吃一块糖糕。”
两人又欢呼雀跃地朝前跑去了。
慕容靖掩唇笑道:“果然还是父……爹爹有法子。”
“是啊,多学学你爹,往后才好管理这天下。”我有意试探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赵紫珮去的早,慕容靖年少老成,虽然才十岁的年纪,却异常的懂事。眼看昭昭这个样子,我早已无心朝政,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陪她走完剩下的日子,这就需要定下太子来继承这天下了。
慕容靖听出了我的意思,十分冷静地对我说:“爹爹,这天下还是交给弟弟吧。”
我冲他笑道:“你以为我更加偏爱弥生,怕你同他争抢皇位,所以故意这样问,想看你是否有野心?”
他也冲我笑了笑:“爹爹多虑了,我是真的不想当皇帝,比起统治江山,我更喜欢吟诗作画,我看弟弟聪明过人,应当比我是个明君。”
慕容靖喜爱画画我也是有所耳闻,平时做完了功课他便开始画画,听宫人说,常常会画到深夜也不自知。
我不知他这是说给我听的,还是真心如此,只能叹一声:“罢了。”
时间如白马过隙,快得惊人,我怕昭昭有一天会忘了我,便在每一日清晨她睡醒之时问她一句“我是谁”?“你的相公是谁”?
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但绝没有想过这一天会来得如此之快。
那是个春天的早晨,屋外的黄鹂鸟叫得欢快无比。
我上早朝之时她还在睡,于是便没有忍心叫醒她,一般都是我下了早朝后回寝殿,亲手服侍她起床更衣洗漱。
我回寝殿之时,她已经醒了,只是愣愣地坐在床边,不知在想些什么,我忽然有些不安。
走上前去,我握住她的手,替她整理了凌乱的碎发,勉强扬起一个笑脸问道:“还记得我吗?”
她果然摇了摇头。
我强忍着汹涌而出的泪水,继续问:“那你还记得你的相公是谁么?”
她竟然点了点:“神羽君。”
我又哽咽地问她:“那我呢?我叫什么名字?”
她还是摇头,只是满脸困惑地伸手擦掉我的泪水,小心翼翼地问:“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我再也忍不住,召来下人服侍她洗漱,自己则推门而出,走到池塘边的凉亭里,任由眼泪放肆地流淌,然后从胸前掏出一封皱巴巴的信,那是她十年前写给我的。
致吾爱:
今日天气甚好,我喂饱了弥生,将他放在摇篮里,他挥手冲我咿咿呀呀说了些什么,可惜我听不懂,后来才晓得他是要我头上的簪子。
外头池塘里的荷花谢了大半,的确是入秋了。我还记得此前你闲暇之时抱了弥生去池塘边乘凉,折了一片荷叶搭在他的小脑袋上,真真是可爱的紧。
你因着节俭,龙靴上磨破了洞也不肯告诉我一声,虽说勤俭的男人持家,但是你身为皇帝,穿着破洞的靴子未免也太过寒碜,即刻就该命人给你换一双。
我的胭脂用完了。你是不是觉得我每每见你脸颊处总有一抹少女般娇羞的红 晕?你必然以为我是被你的美色迷惑的七荤八素?哼!那是我用了秀色家的胭脂,就在西市糖糕铺子对面,名叫“秀色”,还是当日姜雪告诉我的,我觉得很好用。若是往后我没发自己去买了,你得记得给我买一盒回来。
不要下人们去,也不要怪罪下人,她们辨不出我用的究竟是哪种红色。
跟你约好的事我不会食言,倘若我醒得来,我们一起去买胭脂,倘若我醒不来,你就独自一人去买。从皇宫到西市路途或许有些长,你沿途看着风景,便不会觉得太难熬。
等弥生长大一些,你可以带着他一起去,他也可以买一盒,送给心仪的姑娘,但是千万记得提醒他,这胭脂只能放一个季节,千万别等胭脂败了色再送给人家。
时辰不早了,我去去就回。
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