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0章 第九十三碗汤(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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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碗汤(六)
清欢在法医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她睡着的时候安静的像是个洋娃娃, 任谁都不会舍得惊扰她的梦。
所以当她醒来看到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抓鬼三人组时,眼睛眨了眨:“……不就是去抓个水鬼吗, 你们这是……”
孟大仙气的一把抓下头顶层层叠叠的水草:“抓了这么多年鹰,反被鹰啄瞎了眼!那臭不要脸的死鬼!”
孟星枕淡然地解开皮带,从裤子里掏一条小鱼来:“发生了一点小事故。”
清欢别过脸不看, 钟勋浑身上下都在滴水,他板着脸,因为身上脏, 三个人都没坐, 好在法医室里有独立的卫浴,因为孟星枕这人爱干净, 每次验尸完都得洗澡, 所以他们才直接回法医室打算把自己倒腾干净,毕竟这股味儿……刚才他们打车回来的,深更半夜没什么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因为他们太臭不乐意载, 最后还是一个开卡车拉猪的看他们仨可怜带了他们一程。
为了不引起水里那东西注意,他们还是坐地铁转公交又步行一个半小时去的, 在灌木丛里埋伏到天黑蚊虫叮了一身包, 你说要命不要命。
孟星枕最后一个洗, 他出来的时候就只穿了T恤短裤,露出来的四肢上竟然干干净净一个红点都没有!再对比一下钟勋跟孟大仙身上的……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你为什么没给蚊子咬??”孟大仙质问。
“师叔忘了我是学什么的了吗?”孟星枕随手掏出一个小瓶子,“师父研制出的驱蚊药膏,抹一层三天不招蚊子。”
“这种好东西为什么自己独吞??”想到自己埋伏在草丛里那几个小时, 孟大仙就想哭。
孟星枕无辜道:“我是前天洗澡后抹的,我要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当然会献给师叔您享用。”
孟大仙的那颗心呐,已经拔凉拔凉了。他呵呵一笑,泄愤般咬了口手里的苹果,这混蛋小子总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可他为啥老觉得自己吃亏了?明明是混蛋小子不要脸偷他剥好的松子仁,为啥小师妹最后却只揍他?这太不公平了!
清欢看了下时间,发现自己一觉竟然睡了快二十四个小时……她揉了揉眼睛:“你们没等我就去了啊。”
“只是个小水鬼,脏点臭点,怎么能让小姑娘一起去受罪呢?”孟星枕轻笑,“我们回来的时候看到你还在睡也很惊讶,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
孟星枕取出冰箱里最后的几个小蛋糕,一人分了一个吃下去,结果越吃越饿,一点都不顶饱,看看时间也不晚,就准备出去撸串儿——孟大仙昨天说要请客来着。
最后他们找了家大排档,点了一大堆烧烤又要了冰啤,清欢捧着便利商店买来的粥小口喝着,听他们跟她讲在她睡着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
昨天发现她睡着后,几个人也都累了,在沙发上挤了挤,本来钟勋胆子大,睡解剖台也不怕,但那是在见鬼之前,所以他人高马大的,再加上孟大仙胖嘟嘟,只好在地上睡了。第二天一早做好了准备,可是看到清欢一直没醒,跟个小天使似的,谁也没忍心叫醒她,干脆就三个人出发了。
有清欢提供的信息,一切都很顺利。本来身为法医的孟星枕是不管刑侦案件的,但是这次涉及到鬼怪,师门传承,他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没想到这破地儿那么难走,先地铁后公交一路太阳暴晒尘土飞杨步行了一个半小时,总算是到了目的地:一个早已废弃很久荒无人烟的水库。
钟勋忍不住怀疑王芳是不是傻,谁会在这种地方约会啊?也怪不得水鬼弄死人后要把人抛到安全区的最远处,就是怕人知道自己的藏身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别看孟大仙胖,小时候也是实打实练基本功的,孟星枕的实力更是超出钟勋想象,这两人都不比出身警校还当过两年特种兵的他差,一个半小时的步行,个个脸不红气不喘。
真正恐怖的是在天黑之后,蚊子太多了,偏偏他们不能动也不能挠,被咬的那叫一个惨。当时他还在心底暗自佩服埋伏在水库最近地方的孟星枕,觉得对方是个真男人,蚊子那么多竟然纹丝不动,哪里知道人家早做了万全的准备,身上一个包也没有!
他们等到了九点钟,天已经万全黑了,说来也奇怪,万里无云,偏偏月亮又大又圆,透出瘆人的诡异的青色。然后他们就听见高跟鞋声,水鬼的第二个目标来了。
那女人穿着连衣裙高跟鞋……说实在的钟勋根本没法理解,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你觉得到这里来见面到底正常不正常?还是说这些女人的神智也被鬼迷了?
“……的确是,否则不可能做出这种蠢事来。水鬼没法离开安全区,但是刚好水库上方有电线,它就靠着这个进入网络世界寻找生辰八字跟自己相同的人,被鬼迷可不是假的,谁知道深更半夜在网线那头跟你聊天的是什么东西呢?”清欢喝完了最后一口粥,伸手拿了一根烤韭菜。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秀气,跟这仨大老爷们完全不同。
钟勋继续说。
因为他体质特殊,所以离得远,唯一的任务是在那俩人收鬼的时候把女人带走免得给水鬼可乘之机。但他们谁也没想到那死鬼狡猾得很,竟然还有大招,湖底的水草缠住孟大仙的脚脖子把他跟孟星枕拖了下去,钟勋把女人放到草丛又在她脑门上贴了张孟大仙给的护身符后就也冲了过去。
他这纯阳童子身还真是非常有用,刚过去那凛冽的阳刚之气就让水鬼受不住了,孟大仙和孟星枕就借机把那厮收服,但是万万没想到那死鬼自爆之后,让他们三人身上沾满了恶心的黏液,后头水库也炸了,水草鱼虾灌了一身。
清欢想起仨人回来时她闻到的那股味,觉得自己之所以会醒过来,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那**的味道。
“……总之呢,这案子结了,不过这报告怎么写,钟队,你懂的啊。”孟星枕灌了口啤酒,“不能让普通人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会引起恐慌的。”那样的话,他们的守护就没有了意义。
“你放心,我懂。”钟勋点了下头,“孟法医,以前我们一起经手的那几个陈案,该不会也跟那种东西有关吧?”
“是啊。”孟星枕一脸我帮了你很大忙你要感恩的表情。“那些东西全是我去收拾的,你没发现吗?虽然案子找不到凶手只能搁置,但再也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了啊。”
钟勋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敬意。他一直以自己是个警察为荣,也为自己出身警察世家自豪。可这短短几十个小时内,他的世界观就被彻底颠覆了。他觉得,辛苦的不仅仅是在台前的警察,还有无数像孟星枕孟大仙这样的修道之人在保护着这个世界。
但是无人知无人晓。他们有多大的功,受过多少的伤,甚至死亡,都是默默无闻的。
而警察死了,同事会吊唁,家人会难过,社会和媒体会赞美。修道之人却像是不存在一般,悄悄的来,悄悄的去,生死旦夕之间,却不曾后悔犹豫过。
串儿吃到一半,钟勋跟孟星枕的手机突然同时响了。接起来后他们就对清欢和孟大仙露出歉意的表情:“抱歉有案子,我们得先走。”
“我跟你们一起去。”清欢举手。
“我也去!”
孟星枕内心暗自叹息,看样子逃单是没希望了啊……不过他这人向来有足够厚的脸皮,于是三人一起瞧向最实诚的钟勋,钟勋被这三双眼睛看得头皮发麻:“……我去结账,待会儿上我的车。”
“好嘞!”孟大仙跟孟星枕异口同声,叔侄俩脸上是相同的“占便宜”了的贼笑。
这次的案发现场离他们撸串儿的地方不远,开车二十分钟就到了。
S市有一个巨大的垃圾处理厂,晚上工人们也在加班加点的处理废弃垃圾,因为都是分过类的,有些需要通过机械切割才能回收再利用。老钱看机器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他转身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就奇怪,怎么这些铁皮罐子之类的金属物,上面鲜红鲜红的?他伸手摸了一下,还粘哒哒的很恶心。
凑近鼻子一闻就糟了,然后一只被绞碎的手就稀巴烂的掉了出来,把老钱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没缓过神。
机器及时停下,可是要从如山的垃圾里找到一具尸体……那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儿。
孟大仙跟清欢留在车里,孟星枕和钟勋下去了,一个勘察现场,一个进行检验。
确实是人类的身体,孟星枕将那只手的骨骼提取完毕,头都大了——碎成这样,他得需要好几个小时才能拼凑复原。而且因为机器的绞碎,就算手掌本身受过什么伤,也很有可能被完全掩盖。
棘手极了。
第九十三碗汤(六)
清欢在法医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她睡着的时候安静的像是个洋娃娃, 任谁都不会舍得惊扰她的梦。
所以当她醒来看到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抓鬼三人组时,眼睛眨了眨:“……不就是去抓个水鬼吗, 你们这是……”
孟大仙气的一把抓下头顶层层叠叠的水草:“抓了这么多年鹰,反被鹰啄瞎了眼!那臭不要脸的死鬼!”
孟星枕淡然地解开皮带,从裤子里掏一条小鱼来:“发生了一点小事故。”
清欢别过脸不看, 钟勋浑身上下都在滴水,他板着脸,因为身上脏, 三个人都没坐, 好在法医室里有独立的卫浴,因为孟星枕这人爱干净, 每次验尸完都得洗澡, 所以他们才直接回法医室打算把自己倒腾干净,毕竟这股味儿……刚才他们打车回来的,深更半夜没什么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因为他们太臭不乐意载, 最后还是一个开卡车拉猪的看他们仨可怜带了他们一程。
为了不引起水里那东西注意,他们还是坐地铁转公交又步行一个半小时去的, 在灌木丛里埋伏到天黑蚊虫叮了一身包, 你说要命不要命。
孟星枕最后一个洗, 他出来的时候就只穿了T恤短裤,露出来的四肢上竟然干干净净一个红点都没有!再对比一下钟勋跟孟大仙身上的……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你为什么没给蚊子咬??”孟大仙质问。
“师叔忘了我是学什么的了吗?”孟星枕随手掏出一个小瓶子,“师父研制出的驱蚊药膏,抹一层三天不招蚊子。”
“这种好东西为什么自己独吞??”想到自己埋伏在草丛里那几个小时, 孟大仙就想哭。
孟星枕无辜道:“我是前天洗澡后抹的,我要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当然会献给师叔您享用。”
孟大仙的那颗心呐,已经拔凉拔凉了。他呵呵一笑,泄愤般咬了口手里的苹果,这混蛋小子总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可他为啥老觉得自己吃亏了?明明是混蛋小子不要脸偷他剥好的松子仁,为啥小师妹最后却只揍他?这太不公平了!
清欢看了下时间,发现自己一觉竟然睡了快二十四个小时……她揉了揉眼睛:“你们没等我就去了啊。”
“只是个小水鬼,脏点臭点,怎么能让小姑娘一起去受罪呢?”孟星枕轻笑,“我们回来的时候看到你还在睡也很惊讶,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
孟星枕取出冰箱里最后的几个小蛋糕,一人分了一个吃下去,结果越吃越饿,一点都不顶饱,看看时间也不晚,就准备出去撸串儿——孟大仙昨天说要请客来着。
最后他们找了家大排档,点了一大堆烧烤又要了冰啤,清欢捧着便利商店买来的粥小口喝着,听他们跟她讲在她睡着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
昨天发现她睡着后,几个人也都累了,在沙发上挤了挤,本来钟勋胆子大,睡解剖台也不怕,但那是在见鬼之前,所以他人高马大的,再加上孟大仙胖嘟嘟,只好在地上睡了。第二天一早做好了准备,可是看到清欢一直没醒,跟个小天使似的,谁也没忍心叫醒她,干脆就三个人出发了。
有清欢提供的信息,一切都很顺利。本来身为法医的孟星枕是不管刑侦案件的,但是这次涉及到鬼怪,师门传承,他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没想到这破地儿那么难走,先地铁后公交一路太阳暴晒尘土飞杨步行了一个半小时,总算是到了目的地:一个早已废弃很久荒无人烟的水库。
钟勋忍不住怀疑王芳是不是傻,谁会在这种地方约会啊?也怪不得水鬼弄死人后要把人抛到安全区的最远处,就是怕人知道自己的藏身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别看孟大仙胖,小时候也是实打实练基本功的,孟星枕的实力更是超出钟勋想象,这两人都不比出身警校还当过两年特种兵的他差,一个半小时的步行,个个脸不红气不喘。
真正恐怖的是在天黑之后,蚊子太多了,偏偏他们不能动也不能挠,被咬的那叫一个惨。当时他还在心底暗自佩服埋伏在水库最近地方的孟星枕,觉得对方是个真男人,蚊子那么多竟然纹丝不动,哪里知道人家早做了万全的准备,身上一个包也没有!
他们等到了九点钟,天已经万全黑了,说来也奇怪,万里无云,偏偏月亮又大又圆,透出瘆人的诡异的青色。然后他们就听见高跟鞋声,水鬼的第二个目标来了。
那女人穿着连衣裙高跟鞋……说实在的钟勋根本没法理解,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你觉得到这里来见面到底正常不正常?还是说这些女人的神智也被鬼迷了?
“……的确是,否则不可能做出这种蠢事来。水鬼没法离开安全区,但是刚好水库上方有电线,它就靠着这个进入网络世界寻找生辰八字跟自己相同的人,被鬼迷可不是假的,谁知道深更半夜在网线那头跟你聊天的是什么东西呢?”清欢喝完了最后一口粥,伸手拿了一根烤韭菜。
她吃东西的样子很秀气,跟这仨大老爷们完全不同。
钟勋继续说。
因为他体质特殊,所以离得远,唯一的任务是在那俩人收鬼的时候把女人带走免得给水鬼可乘之机。但他们谁也没想到那死鬼狡猾得很,竟然还有大招,湖底的水草缠住孟大仙的脚脖子把他跟孟星枕拖了下去,钟勋把女人放到草丛又在她脑门上贴了张孟大仙给的护身符后就也冲了过去。
他这纯阳童子身还真是非常有用,刚过去那凛冽的阳刚之气就让水鬼受不住了,孟大仙和孟星枕就借机把那厮收服,但是万万没想到那死鬼自爆之后,让他们三人身上沾满了恶心的黏液,后头水库也炸了,水草鱼虾灌了一身。
清欢想起仨人回来时她闻到的那股味,觉得自己之所以会醒过来,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那**的味道。
“……总之呢,这案子结了,不过这报告怎么写,钟队,你懂的啊。”孟星枕灌了口啤酒,“不能让普通人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会引起恐慌的。”那样的话,他们的守护就没有了意义。
“你放心,我懂。”钟勋点了下头,“孟法医,以前我们一起经手的那几个陈案,该不会也跟那种东西有关吧?”
“是啊。”孟星枕一脸我帮了你很大忙你要感恩的表情。“那些东西全是我去收拾的,你没发现吗?虽然案子找不到凶手只能搁置,但再也没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了啊。”
钟勋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敬意。他一直以自己是个警察为荣,也为自己出身警察世家自豪。可这短短几十个小时内,他的世界观就被彻底颠覆了。他觉得,辛苦的不仅仅是在台前的警察,还有无数像孟星枕孟大仙这样的修道之人在保护着这个世界。
但是无人知无人晓。他们有多大的功,受过多少的伤,甚至死亡,都是默默无闻的。
而警察死了,同事会吊唁,家人会难过,社会和媒体会赞美。修道之人却像是不存在一般,悄悄的来,悄悄的去,生死旦夕之间,却不曾后悔犹豫过。
串儿吃到一半,钟勋跟孟星枕的手机突然同时响了。接起来后他们就对清欢和孟大仙露出歉意的表情:“抱歉有案子,我们得先走。”
“我跟你们一起去。”清欢举手。
“我也去!”
孟星枕内心暗自叹息,看样子逃单是没希望了啊……不过他这人向来有足够厚的脸皮,于是三人一起瞧向最实诚的钟勋,钟勋被这三双眼睛看得头皮发麻:“……我去结账,待会儿上我的车。”
“好嘞!”孟大仙跟孟星枕异口同声,叔侄俩脸上是相同的“占便宜”了的贼笑。
这次的案发现场离他们撸串儿的地方不远,开车二十分钟就到了。
S市有一个巨大的垃圾处理厂,晚上工人们也在加班加点的处理废弃垃圾,因为都是分过类的,有些需要通过机械切割才能回收再利用。老钱看机器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他转身接了个电话,回来之后就奇怪,怎么这些铁皮罐子之类的金属物,上面鲜红鲜红的?他伸手摸了一下,还粘哒哒的很恶心。
凑近鼻子一闻就糟了,然后一只被绞碎的手就稀巴烂的掉了出来,把老钱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没缓过神。
机器及时停下,可是要从如山的垃圾里找到一具尸体……那还真不是件简单的事儿。
孟大仙跟清欢留在车里,孟星枕和钟勋下去了,一个勘察现场,一个进行检验。
确实是人类的身体,孟星枕将那只手的骨骼提取完毕,头都大了——碎成这样,他得需要好几个小时才能拼凑复原。而且因为机器的绞碎,就算手掌本身受过什么伤,也很有可能被完全掩盖。
棘手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