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中文网 > 洪荒大时代 > 第131章 拉沙尔,见面就是朋友

第131章 拉沙尔,见面就是朋友

推荐阅读:仙宫天下第九三寸人间飞剑问道大侠萧金衍大华恩仇引天刑纪血界蛮荒都市神级仙少五行御天

一五中文网 www.15zw.com,最快更新洪荒大时代最新章节!

    拉沙尔城紧靠着尼罗河,是一片河边的高地,正好是在河水泛滥后的水线之上。?   本来,这里是上、下埃及的分界线,但是自从上下埃及一统之后,这片原先的荒蛮之地,现在成了南北交往的大集市。人口聚居,城市自然就形成了。

    埃及,尼罗河边的这片肥沃的土地,至尼克托里斯这一代,包括上、下埃及的历史,其实已经有好几千年了。若是算上金字塔和狮子像的外星人殖民史,或许更加久远。数千年来,虽然也经历了无数争权夺利的战争,但是总体来说,和平展的岁月远多于战乱。尤其是在伟大的美尼斯让埃及成为一个统一的帝国之后,埃及已经成为一个强大无比的王国。即使是下属的一个小小城邦,也拥有强大的军队和数不清的财富。所以,在孟菲斯出现动乱之后,在北方的外族侵略的时候,处在南方的城邦都在蠢蠢欲动。

    在埃及的南边,有一个大城叫底比斯,千年以前,它就是下埃及的国都。现在的底比斯,据说继承王权的将是一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这拉美西斯虽然年轻,但是治城有法,再加上底比斯的地理优势,现在的底比斯,隐隐又是埃及南边的老大了。

    其实,埃及在尼克托里斯接过王冠之前,就已经岌岌可危了,分裂几成定局。不过,在美尼斯一统埃及之后,国王的王冠就是整个埃及最神圣的圣物。人心所向,江山易色,分裂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所以拉美西斯一直在等待。当然,这只是传说。其实底比斯远在南方,那些离孟菲斯较近的城邦,实力比底比斯胜出的也不在少数,比如赫尔摩波里斯。只不过中部地区没有大的城池,历史上也是从来没有出过统治埃及的帝王,所以从来就不被人看好。

    拉沙尔城的繁华大异于彭磊所熟悉的东方城市。这里本来就是各个势力的交汇处,所以每个势力都在这片高地上圈地,形成数十个大小不一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是高墙大院,房屋无数。数十个城堡星落在四周,中间反而是一片空旷的区域。原先这片区域里只有极少的房舍,作为一些相互交易和议事的场所,少数的自由民也在城堡之间搭房建舎。整个城市,反而是没有统一的城墙。

    毕竟这里还是埃及,是孟菲斯国王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恩图蒙特传下的命令也没人反抗,所以此时此刻,拉沙尔城中心原先的那片空旷之地上,由各大城堡出钱出力建起的公共房屋也连成了片,俨然又是一个中央城堡。

    出这份子大家都是愿意的,这是利己利国的大事,谁也不肯落后。想想,国王登基已经三年了,照理说,各城邦的领主都必须在三年之内到孟菲斯去参拜。但是,谁都知道,法老只是大将军手中的木偶,若是真的踏入孟菲斯,或许就永远也出不了城了。

    礼不能废,安全又是第一位的,恩图蒙特想出的这一招,让大家在拉沙尔见法老,可谓是皆大欢喜。这女王在少年时就是出色的美女,后来被藏起来养着,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大家也都是渴望着见到。这期间,想入非非的登徒子也不少。

    作为国王的行宫,服务人员当然也是各个城堡里凑出来的。对于各个城堡来说,在女王的身边伺候,也就是能全天候地监视女王的生活,还能接触各地来参拜女王的贵宾,那绝对是重要的。所以,这片新建成的建筑里的服务人员也都是千里挑一,男的英俊,女的漂亮。

    彭磊比尼克托里斯早两天到拉沙尔,他是装成一个普通的观摩盛况、凑热闹的贵族,住进拉沙尔的公共客店的。随行的人还不少!老白是必须的,还有就是卡奴,另外鸟人在半途上向一个奴隶主强索了十几个年轻的男女奴隶。

    拉沙尔的盛会是女法老接受各城邦领主们的叩拜,所有的活动经费当然也是由各位富翁分摊的。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也不在乎这份开支,所以,能够参加到这次盛会的人,包括来观礼的客人,都是免费吃喝,连大家带来的奴隶也能白吃。

    这样的便宜鸟人当然不会放过,那十几个奴隶的口粮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至于鸟人自己,对这里的伙食有点水土不服,而且,他的手艺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操练了,更何况这是他自己最引以为豪的本事,怎么的也要在卡奴的面前露上一手啊!

    拉沙尔的盟会也是各个城邦间相互公关的一个机会,所以女王没到的这几天,拉沙尔已经热闹得如同中原大地上数千年后的春节庙会了。在彭磊看来,帮尼克托里斯重回孟菲斯是极容易的事,只要在拉沙尔挑拨离间,威胁利诱,招几个稍有实力的帮手,然后杀鸡儆猴,让恩图蒙特的如意算盘变成竹篮打水,拉沙尔的盟会或许能成为真正的盟会。

    到时候,尼克托里斯大旗一举,孟菲斯还不是囊中之物?当然,知己知彼是必须的,所以彭磊走在尼克托里斯车驾的前面。

    一袭埃及人最流行的细麻长袍,披着齐肩的长,留着半尺多长的胡子,彭磊的形象也够酷的——胡子本来也没有这么长的,留了大半年,最愿意长的几根也没有过两寸。不过在这尼罗河边,好像胡子的长势是和身份成正比的,许多嘴上没毛的小年轻,竟然也在下巴上挂上好长的假胡子,搞得像唱戏的老生似的。

    彭磊还没有无聊到作假的地步,他那个胡子是货真价实的真品——身边有伊尹这个植物学家,搞一点肥料出来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彭磊的胡子这两天是了疯似的长,才有了现在这样。

    伴着如花似玉的美女,随着英武精悍的侍卫,在拉沙尔城里,彭磊的形象虽然不能算得上凤毛麟角,至少也可以是鹤立鸡群,是极稀罕的人物了。再加上鸟人的人品只是一般般,一有机会就张扬显摆,所以不到一天的功夫,他就成了拉沙尔的名人了。

    对了,鸟人还有了一个新名字,叫艾奥利斯。这名字,好像是某年看动画片看来的。

    今天全城的人都去迎接女王,瞻仰美女国王的风采去了,广场上的露天酒吧里,只有彭磊和那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两个人各占酒吧的一角,在一大堆下人的簇拥下,喝着小酒,晒着日光浴。

    彭磊早就调查清楚了,拉美西斯是底比斯的未来继承人,是这些天里,拉沙尔城里所有人巴结的对象。只知道这家伙是尼克托里斯最大的威胁,却想不到他这样的肆无忌惮,连过场也不走,居然也不去迎接女王的圣驾,不免对他要另眼相看了。

    卡奴已经渐渐习惯了她的新身份,也从旁人的嘴里了解清楚了,原来主人是不等于老公的。但是称呼已经叫习惯了,而且这个主人也确实是老公了,卡奴也不愿意自甘下贱地改口。做鸟人的老婆还是很风光的,至少还有几个有本事的小妖精对自己低眉顺眼。

    昨天还热闹非凡的露天酒吧里,今天只有两堆人。彭磊这边,喝的当然是自带的酒水,那烤肉和炒菜甚至都是鸟人自己动手做的,那个香,惹得稍远处的那堆人个个都在咽口水。

    拉美西斯的随从也不多。两个漂亮的女奴,一队持矛的士兵,七八个年轻的男奴,还有一个陪他饮酒的老者。其实昨天彭磊就和他在这个地方照过面了,不过,昨天拉美西斯的眼神没有在鸟人身上停留片刻。

    卡奴还是有点羞涩,彭磊特别为她调制的鸡尾酒也是浅浅地尝几口,就算是陪酒了。大多数的时间,她是凝神留意着旁边的那队士兵。虽然他们看上去都很普通,但是卡奴的血脉经过九叶神莲的洗礼之后,修为比原先大涨了许多,那些人的伪装根本只能骗普通人,哪里瞒得过卡奴这样的高手。

    “老公,那堆人里有好几个是修炼玄术的巫师!”

    利用伊尹的高科技装备,再加上卡奴小姐的聪明灵秀,这几天,卡奴已经把鸟人的家乡话说得字正腔圆了,彭磊想听这美女在床上用他的家乡话唱歌的愿望,很容易地就实现了。

    “放心,谁怕谁呢!老婆,我们喝酒!”彭磊当然也知道对面都是些什么人,他的气旋对灵息的感应,过卡奴许多。

    两队人相顾无言,秋波暗送,最后还是拉美西斯他们的耐心较差。陪着拉美西斯吃喝的那个老头站起身来,凑到彭磊的身边,恭敬地打躬行礼。

    “尊敬的大人,我家王子请大人过去同饮美酒。”

    “你家王子?我们好像不熟,这不太方便吧?”

    彭磊其实很想和那个拉美西斯唠唠家常了,毕竟,这位同志是尼克托里斯第二号的敌人。不过,让他去屈尊讨好别人,那也是不干的。不管地盘大小,他鸟人毕竟也是个王,和女王也是平起平坐的。

    越是小人就越看重这些!想当初他鸟人还是彭大胖子的时候,他倒是个很随意的人。那时的他,地位、金钱、面子等等都是垃圾,只有美食和美女才是第一位的。

    “这个……那么大人请收下王子赠送的美酒和烤肉。”老头没有想到彭磊是这个态度,显然是有点措不及防,不过,他也算是个机灵人物,向后挥挥手,马上有人送来一大罐葡萄酒,一整只的烤乳羊,还有一大篮泛着紫光的大葡萄。

    “多谢,多谢!”这下彭磊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拉美西斯的葡萄酒真是不错,应该是极品的陈酿,上口没有丝毫的苦涩感;那只烤羊就算了,半生不熟,还散着淡淡的臭味,完全是半成品;当然,最好的东西是那篮大葡萄,颗颗晶莹剔透,一看就知,是精心伺候出来的,而且,绝对是无污染的绿色食品。

    彭磊手上的储物环中也有水果,不过大多数是伊尹他们培育出来的稀罕品种,并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中出现。卡奴的酒量好像不是太好,或许是她还不适应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生活。几口小酒下去,已是玉面酡红,双眼迷离了。这一篮葡萄来得正好!

    当然,礼是应该有来有往的。尤其是某些人的礼,是不太好收的。那个老头才刚刚回到自己的地盘,彭磊这边,老白也站起身来,手上两个小瓷罐,一个是彭磊特制的白兰地,另一个是彭磊自酿的烧刀子。

    酒肯定是比不上拉美西斯的,但也是特产哪!至于那两个装酒的酒罐,那更是极品,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只有他鸟人家才有的东西。那是彭磊经过无数次的实验,在伊尹的帮助下才搞出来的,正宗的瓷器。市场上要等好几千年之后,才会有同样的宝贝出来。

    一个是描花绘草的青瓷,装的是烈酒;另一个是白玉釉的,表面彩绘稀疏的云纹,那是度数稍低的白兰地。果然不出彭磊的所料,瓷罐里的酒并不合拉美西斯的口味,但是那两个酒罐却让他爱不释手。

    和这位王子的较量是免不了的,虽然还没有开始,气势却是可以先培养起来的,这叫做先声夺人。见那个王子喜欢瓷器,彭磊干脆接着送,这次是一套制作精美的彩瓷酒具。

    拉美西斯终于坐不住了,不顾亲随的劝阻,拿着一个装满酒的瓷杯,竟然跑到彭磊的桌边。也不等主人劝酒,先舒舒服服地跪定,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双手捧着那个空酒杯,两眼紧盯着彭磊,恨不得将鸟人看透似的。

    “朋友是哪个领主的属下?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宾。”

    “我……哈哈哈,不瞒你说,我不是喝尼罗河水长大的,只不过这里有我一位好友,是她邀请我来凑这个热闹的。”彭磊笑道。

    “是吗?是哪位领主?竟然能得到你这样的朋友,拉美西斯太羡慕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我?艾奥里斯。”假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

    “艾奥里斯?拉美西斯真诚地希望,艾奥里斯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客。”拉美西斯紧盯着彭磊的眼睛,那眼底的烈焰能融化千年的冰雪。

本站推荐:人皇系统帝辛安暖重生了重生在十年前叶早早四贝勒小说医道狂尊权力首长小说章节目录重生醒来成为纣王良陈美锦夏文博袁青玉我成了商朝纣王大唐国士无双张峰

洪荒大时代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一五中文网只为原作者曹小见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曹小见并收藏洪荒大时代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