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第 6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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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迟的嘴唇在她唇瓣上舔了舔, 越舔越觉得空虚。
这些年他一直在等这一刻,现在忽然实现了竟然觉得不真实。
只想把她揉进身体里。
季迟捧着她的脸,亲了一次又一次, 心里的渴望越来越多,他轻轻摩挲她的脸,声音低低的:“陆弥, 我想要你。”
陆弥的脸热了热, 虽然重活了两辈子,可在这个方面的经验为0。
她挑眉看他, 不忘问:“不是说了算了吗?”
季迟睨她,一脸霸道:“算什么算?你以为你能逃得出我的手掌心?想得美。”
刚才他那些话不过是欲擒故纵, 就算陆弥现在真的不答应, 他就肯善罢甘休了?怎么可能!她一天不答应, 他就是追一天,一辈子不答应就追一辈子,他五年都等了不在乎多等一等,他这辈子认定她了,除了他怀里, 她哪都不许去。
陆弥还没说话,就被季迟拉着手放在他下面。
他低声道:“帮帮我。”
陆弥的脸持续发烫。
他那边尺寸惊人, 隔着裤子都让人无法忽视,从前在一起时,虽然有过亲密举动,却不曾这样亲密过, 也最多亲吻和抚摸,哪像现在这样……
不过他们是成年人了,倒没什么可害羞的。
只是这尺寸还是把她吓到了,难以想象那个过程,总觉得要吃很多苦。
“乖,帮我。”季迟在她耳边低声呢喃,头靠在她肩膀上急促地喘息着,像是很难受很难受,陆弥不自然地咳了咳,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耳根更烫了。
唔,好像没有想象中的丑陋,倒是跟他的脸还挺搭的。
出众。
季迟被她的眼神逗笑了,为了逗她,特地把拉链拉开,耍流氓。
“阿弥,你好好看看,它一直在想你,想了很久了。”
陆弥呸了声,“谁想看?难看死了。”
“难看?你确定?”季迟眼里带着笑,又变回从前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把她手往里送,强迫她握着,强迫她正视,“乖,培养一下感情,下次见面,希望你们更亲密。”
“季迟!”
陆弥可受不了他这样不正经。
季迟在她手里喘息着,头上汗都下来了。
她虽然是漫不经心的,也不看,更谈不上任何技巧,可想了那么久的美味到了嘴边,季迟哪里有那意志力?差点就克制不住了。
季迟喘着,“陆弥,再快点。”
他舔着陆弥的嘴儿,又往下移,开始吃她的脖子,把她舔了个遍,直到在她身上舔满自己的味道,就像动物宣誓主权一样。
她是他的。
结束后,季迟浑身是汗,搂得陆弥差点喘不过气来。
陆弥轻轻推开他,结束后俩人都像是洗了个热水澡。
陆弥晚上没事,打算回家收拾季迟留下的烂摊子。
“走,我去跟阿姨赔罪。”季迟挑眉。
“不用。”
“怎么不用,那不是我未来丈母娘?”季迟把她抱到怀里,笑道:“我得在我丈母娘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陆弥气笑了,说不出拒绝的话。
季迟到时,文素兰正在院子里插花,她把全家所有能放花的东西都抱出来了。
水桶、铁锅、花瓶、洗脸盆、药瓶、矿泉水瓶……
季迟到时,就看到陆弥家院子里所有的容器里都插着玫瑰花。
文素兰脸都要黑了,毕竟她今天一下午都在做这事。
陆士忠也是忙得天昏地暗,他原本在工厂正忙着呢,被文素兰一个电话叫了回来。
原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回来看到这一地的玫瑰花才明白,这事实在太大了,大到没法解决。
他活了一辈子这是长见识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花。
“哪个傻子给咱闺女送了这么多花?”
“想一想,这也是人家的心意。”
“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故意折磨我们,我觉得咱闺女一定不能答应他,就应该狠狠拒绝,这才符合咱闺女的风格。”
文素兰刚要说话,就见陆弥和季迟同行从外面走来,文素兰一怔,黑夜里她没看得清季迟的脸,反复打量这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隐约跟记忆中某个男生重合上,可记忆里那男孩喜欢穿休闲潮服,戴着鸭舌帽,穿衣服很好看,清清爽爽,没有一丝油腻感。
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西装,没有过往的不羁和戾气,神色比从前温和许多,眼里的锋芒也收敛的正好,他的西装并不是很古板的那种,反而很有设计感,文素兰第一次觉得西装也能穿出一种年轻的质感来。
记忆重合,文素兰盯着季迟看了半天,还是季迟先喊了她一句阿姨。
文素兰这才喜道:“是季迟吧?”
她连忙把季迟往屋里拉,看一地狼藉还解释道:“也不知道谁给陆弥送了这么多花。”
站在不远处的陆士忠也看到他了,这几年季迟的变化挺大的,当初他也很惊讶,没想到季迟说出国就出国了,不过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国申请个名校问题不大,当初陆士忠为了给叶西选学校,曾经了解过,说是国外的学校并不只注重成绩,国内考得很多科目那边也不考,最重要的是英语好,有特长有社会实践有个人想法,申请表里可以体现很多自我的东西,比如说环保,做义工,特长学了多少年,为了学习这项才艺付出多少精力,总之就是申请表要体现出你的个人特质。
这样看,季迟虽然在国内成绩不好,可去国外读名校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
当初他离开时,陆弥的反应虽然不大,可陆士忠能感觉到,她不如之前开心了,那种感觉很难言语,总之,陆弥身上不像从前那么有活力了。
女儿这样,他自然不高兴。
当下又见到季迟,陆士忠哼了哼,对他没个好脸色。
季迟叫了声:“叔叔。”
陆士忠哼了哼,鼻孔出气。
这几年在社会上混,季迟立刻捕捉到了他的情绪,他很快笑起来:“我记得叔叔喜欢骑行,这几年,叔叔还骑吗?”
文素兰端着水果出来,“他啊,每天都骑一个小时,经常参加骑行活动,还去过西藏骑行呢,整一个发烧友。”
谈到爱好,陆士忠的神色缓和了一些。
“你看你说的,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嫖不赌,就骑个车你也整天说。”
“这路上人多车也多,你说你因为骑车被撞了几次了?都没一点记性的。”文素兰板着脸教训他。
陆士忠给她使了个眼色,“行了,在孩子面前,给我留点面子。”
季迟低头咳了咳,“叔叔要是不嫌弃,以后我可以陪你骑。”
“你小子也喜欢骑行?”陆士忠深感怀疑。
“是,从高中就喜欢,这几年也一直坚持锻炼,我在国外时,那边人少,骑行的条件要好一些。”
陆士忠越聊越兴奋,“那你去过哪些国家骑行?”
季迟一一说来,俩人越聊越兴奋,到最后陆士忠拍着大腿,直说下次跟他一起去。
“那下次我们一起去芬兰和冰岛度假时可以试试骑行,在北极圈骑行是很不错的体验。”
陆士忠满意地眯着眼。
“喜欢骑行的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同时还喜欢思考,耐得住寂寞,禁得起失败,要我说,喜欢骑行的人都不坏。”
季迟笑眯眯接话,“叔叔就是其中的代表。”
“哈哈哈,你这孩子……叔叔的优点表现的那么明显?”
“可不是?我想这一点阿姨最有体会。”
季迟把话题抛出去,一旁的文素兰乐坏了,偷偷跟陆弥说:“几年不见,季迟成熟了很多。”
陆弥跟着她一起摘菜,她回头看向客厅里聊得正欢的俩人,不知为何,心里渐渐温暖起来。
“妈,你觉得他变了么?”
文素兰沉吟,“多少会有些变化,每个人每一天都在变,只是每天见面的人对这种变化视若无睹,一旦分开几年,每一天的变化积累起来,就会让人觉得变化很大,可不管怎么变,心不变就行了。”她笑眯眯看向女儿,“你是不是还喜欢他?”
陆弥低着头摘油麦菜,“妈,我表现得那么明显?”
一直以来,她们都是无话不谈的。
陆弥在娱乐圈遇到的事业会时不时跟文素兰说,文素兰很开明,俩人总是聊得很开心。
包括感情上的事。
曾经文素兰还给她做过性知识普及,怕她没有感情经验,在感情中受到伤害。
“嗯,就是觉得分开了几年,不确定是不是合适彼此。”
“其实吧人的喜好很少会变,年轻时喜欢的男生类型,后来再找的大部分都是那种类型,哪怕找别的,也会在某一天发现,还是那种风格的男生最有感情,你就说你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吧?”
陆弥想了想,肯定是高高帅帅,对她好宠她,有点小情趣,又能理解她。
“是不是季迟那样的?”
陆弥微怔,略显惊讶地看向文素兰。
文素兰笑着问:“你想想,是不是季迟那样的?是季迟符合你的审美呢?还是你以他为标准来找男朋友?”
陆弥摘着菜,陷入沉思,是啊,别人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她总会这么回答,高高帅帅,宠她对她好,最好还有点小偏执,在乎她以她为中心,从来眼里没有别的女人。
这些,好像都是以季迟为标准。
文素兰见她陷入沉思,笑眯眯去做菜了。
晚上,季迟跟陆士忠喝了两杯,俩人喝了一瓶红酒一瓶白兰地,结束时都处于微醺状态。
陆弥无奈,只好开车送他回去。
季迟竟然还住在老房子里,老房子没有翻修,但是打扫得很干净,这房子有很多年了,看起来有些旧,季迟也还住在从前那房间里。
这一刻,陆弥忽然觉得他们之间并没有隔了那么几年。
老房子老旧的装修似乎还停留在从前,停留在他们的记忆里。
她把季迟扶到沙发上,她正想去倒水,人就被他拉住了,一屁股坐在他身上不说,还坐在他那个部位,她恼怒地回头,季迟一脸得逞的表情,顺势把她搂到怀里来。
“生气了?”
“没。”
“大不了你罚我,罚我亲你抱你,罚我给你做牛做马,罚我一辈子只看你一个人,再也不准有别的女人。”季迟耍赖,顺势含住她的耳垂,他轻轻舔着,带着一点酒气,但是并不难闻,陆弥被他亲的痒痒,脚趾都忍不住蜷缩,他还不放,手顺势伸进她的衣服里。
陆弥身子颤了颤,在他手里瘫软,根本无法动弹。
当年他们虽然也有些亲近,却未曾这样肆无忌惮,那时候的季迟似乎一直在压抑着,每次根本不敢动她,可现在,隔了这么几年他们都成年了。
“阿弥,我忍不了了。”
他把她转过来,面对着坐在他腿上,好方便他亲吻。
这个姿势他正好可以吃到她的嘴儿。
可他似乎还不满足,嘴唇往下,带来一连串颤栗,陆弥忍不住没哼出声,这表情取悦了季迟。
他干脆用牙齿,一点点咬开陆弥的扣子。
陆弥今天穿了件有扣子的连衣裙,她身材好,穿这样的衣服得很注意,否则很容易走光。
上下都是。
她经常穿这件衣服,倒是没有走光的情况,只是现在,紧绷的领口被他轻易解开。
一颗、两颗……
她胸口很快一片雪白。
季迟看得眼热,早就忍不住,只觉得下面硬的厉害。
只是蛋糕都到嘴里了,总要慢慢吃才行。
吃得太快总是没感觉,也很容易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希望他们隔了这么久的第一次,是欢愉的。
他想取悦她。
她果真很有料,当初他就知道,那年她穿泳衣游泳,他站在泳池下面看到她胸前的风光,躁了很久。
那天他抽了好几根烟,怎么也忍不住。
晚上就做梦了,梦里都是她。
她的香味传来,季迟就快受不住,趴着闻了闻,把陆弥闻得耳朵都红了。
“好香啊。”
陆弥偏过头,不想理会他。
他还不罢休,又嗅了嗅,埋在里面,说,“奶香味。”
作者有话要说:【想写点不一样的东西,这本是无限穿越回过去,改变过去的故事,大家收藏下呗,给点信心~~】
《重生100次的我》 作者 池陌
文案:
舒丽春这一生有很多遗憾,先是年轻时她妈妈给她说了门亲事,对方腿脚残疾,家境贫寒,她那时嫌贫爱富不愿意嫁,谁知后来这个男人竟变成互联网新贵。
后来她嫁给了同村的正式工,婚后却过得很不顺心,先是女儿因医疗事故变成瘫痪,儿子因她没看管好被人拐卖,和老公佟明志的关系也不咸不淡,为了寻找儿子照顾女儿,她一直没和老公离婚,守了十几年的活寡。
45岁这年,舒丽春收到一张纸条,纸条上说想知道她儿子的下落就去郊区工厂,舒丽春如约前往,却被蒙面人杀死。
一觉醒来,舒丽春回到了23岁那年,这年女儿还没出事故,儿子也没被拐卖,她的手上多了个电池形状的绿色纹身,纹身旁有个数字“100”。
100次穿越,能否改变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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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怎么不用,那不是我未来丈母娘?”季迟把她抱到怀里,笑道:“我得在我丈母娘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陆弥气笑了,说不出拒绝的话。
季迟到时,文素兰正在院子里插花,她把全家所有能放花的东西都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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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迟到时,就看到陆弥家院子里所有的容器里都插着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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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士忠也是忙得天昏地暗,他原本在工厂正忙着呢,被文素兰一个电话叫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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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这也是人家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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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素兰这才喜道:“是季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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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不远处的陆士忠也看到他了,这几年季迟的变化挺大的,当初他也很惊讶,没想到季迟说出国就出国了,不过有钱人家的孩子,出国申请个名校问题不大,当初陆士忠为了给叶西选学校,曾经了解过,说是国外的学校并不只注重成绩,国内考得很多科目那边也不考,最重要的是英语好,有特长有社会实践有个人想法,申请表里可以体现很多自我的东西,比如说环保,做义工,特长学了多少年,为了学习这项才艺付出多少精力,总之就是申请表要体现出你的个人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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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好像都是以季迟为标准。
文素兰见她陷入沉思,笑眯眯去做菜了。
晚上,季迟跟陆士忠喝了两杯,俩人喝了一瓶红酒一瓶白兰地,结束时都处于微醺状态。
陆弥无奈,只好开车送他回去。
季迟竟然还住在老房子里,老房子没有翻修,但是打扫得很干净,这房子有很多年了,看起来有些旧,季迟也还住在从前那房间里。
这一刻,陆弥忽然觉得他们之间并没有隔了那么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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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了?”
“没。”
“大不了你罚我,罚我亲你抱你,罚我给你做牛做马,罚我一辈子只看你一个人,再也不准有别的女人。”季迟耍赖,顺势含住她的耳垂,他轻轻舔着,带着一点酒气,但是并不难闻,陆弥被他亲的痒痒,脚趾都忍不住蜷缩,他还不放,手顺势伸进她的衣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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