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飞剑客、龙啸云、胡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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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林仙儿被杨易一剑枭首,阿飞热血上头,双目立时红了,他此时手中无剑,但却有筷子,两根筷子在他手中犹如合并在一起的短剑一般,刺向杨易。
杨易伸出两根手指,猛然一夹,已经将刺来的筷子夹住:“沈浪一世英名,竟然有你这么一个儿子,当真是虎父犬子!”
“莫说达到你爹的水准,即便是你有你娘的一半聪明,你也不会落到今天这种下场!”
“一个娘们!”杨易指着地下的林仙儿还在抽搐的尸体,“还是一个千人跨,万人骑的娘们!却把你迷的昏天暗地,不知东西南北。”
杨易叹气:“当年白飞飞何等美色,心智武功比这林仙儿高出何止百倍,但要勾引沈浪却屡次不成。只有最后用计强上,才与他有了一夕之欢,后来才生了你。没想到,她的儿子却被这么一个烂货给迷的成了一个废物,当真是令人可叹,可惜!可悲甚至可耻!”
杨易将夹住的筷子松开,“可惜白飞飞死的早,不然你恐怕又是另一番模样了!”
阿飞对杨易的话充耳不闻,他已经失去了神智,只想杀了眼前之人,为自己的女人报仇!
无论是谁,在自己心爱的女人被人当面杀掉之后,都会与他如今的状态相差不会太大,杀妻之仇,焉能不报!
但两人的功夫实在是相差太大,阿飞接连刺了杨易多次,但都被杨易轻而易举的化解。【ㄨ】
到了最后,阿飞已经在林仙儿尸体旁跪了下来,双目无神,犹如一个岩石雕像一般,双眼空空洞洞,毫无焦距的看向前方未知之地,他的灵魂似乎也随着林仙儿是死亡而死去了。
杨易叹了口气,将尚还温热的牛肉汤盛了满满一碗,口中吹了一下口哨,一只大狗听到口哨声从门外跑了过来。杨易将牛肉汤放在了大狗的面前,摸着它的颈背为它理顺毛发,“这次找人,你功不可没,这碗牛肉汤就给你喝吧。”
看到大狗低下头啜饮肉汤,杨易哈哈大笑,向门外走去。
待杨易走出房门之后,阿飞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屋子里传来,冰冷、绝望、干涩而且无情:“你最好现在杀了我,不然我以后定然会让你知道什么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杨易笑道:“你连现在都把握不住,还跟我谈什么以后!你现在连一只鸡都杀不了,还想杀我?”
阿飞缓缓道:“我早晚会杀了你!”
杨易道:“好!我等着你!”
屋子里,阿飞听外面这个人笑了几声,不再有声息,知道他已经走了。
阿飞拳头已经握紧,他慢慢的站了起来,一种叫做复仇的火焰从他的双目中升起,炽烈灼人!
小木屋里已经溅满了鲜血,阿飞将林仙儿的尸体收拢起来之后,正准备在屋子里放了一把火,忽然发现刚才喝牛肉汤的大狗躺在屋里一动不动。
按说他此时心伤若死,本不会产生好奇之心,可现在却鬼使神差的将这条大狗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它腹部起伏不定,原来只是在睡觉。可它只是一条狗,哪里有狗能在一个刚刚到达的陌生环境当中伏地睡觉?而且睡的简直如同昏迷一般!
阿飞看向了地上的汤碗。
这碗汤有问题!
但这碗汤是林仙儿亲手所做,能有什么问题?
阿飞疑云大起,但此时什么疑问也抵不住他复仇之心,这种疑问只是在脑中盘旋了一番,便被他抛之脑后。
干燥的木屋很快便燃烧起来,火舌高高喷吐,熊熊火焰中,阿飞的脸色在被火焰照射的阴晴不定。
他定定的注视了火焰一阵子,随后转身大踏步往外走去。
他现在需要一把剑!
………………
…………
此时杨易已经回到了铃铃所在的木屋。
郭嵩阳已经离去,李寻欢也已经不在,便是铃铃也不在。
“日啊!”
杨易一脸晦气:“老子为你杀人,说了三天就能办到,你们好歹也等一下老子一下!”
不过他知道李寻欢此人,一旦将事情托付给人,便不再抱有怀疑之心,纵然是别人没有做到,他也绝不会有怨怼之念,而且即便是别人没有做到,他依旧对别人充满感激之情。
宽恕、感恩、博爱、正义、慈悲还有义气,这正是李寻欢的特质,他几乎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热爱能,若是能成为此人的朋友,那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龙啸云就很幸运。
自从救了李寻欢一命之后,本来漂泊江湖的龙啸云,非但有了一个可以托命相交的兄弟,更是多了一个美绝人寰的娇妻,他这位兄弟非但将自己的未婚妻送给了他,便是将自家的祖宅也当作了婚礼连同未婚妻一起赠与了龙啸云。
所以说,有时候,救对了人,那真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情,若是被救的人是李寻欢,那么就更幸运了。
龙啸云正在倒酒,酒是好酒。陈年老酒,倒满了青瓷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凸出杯沿后,竟然不会往下流,可见此酒年岁之长。
“兄弟,我知道你最好杯中之物,我特意让人从云贵之地,运来几坛好酒,专门为兄弟你接风洗尘!”龙啸云哈哈大笑,对面前之人举杯相敬:“兄弟,请!”
李寻欢端坐在龙啸云身前,心中五味杂陈,将面前酒杯举起,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后,道:“好酒!”
龙啸云笑道:“既然是好酒,那就多喝!”
两人身边还坐着一个浑身臭气,衣衫破烂的中年乞丐,就是这个乞丐假装铁传甲将李寻欢骗住后,趁其不备,将李寻欢拿住,之后送到了龙啸云面前。
这个乞丐叫做胡不归,也被人叫做胡疯子。
说书的孙老头,也就是兵器谱第一名的天机老人曾说过,世上有两个人的功夫他看不透,一个是小李探花,另一个就是胡疯子。
所以龙啸云便请他出手,来抓李寻欢。
只是李寻欢实在是厉害的邪乎,纵然是胡疯子,对李寻欢也不敢正面对敌,只能施展诡计,与市井八义一起做了一个圈套,利用李寻欢对铁传甲的关心,这才将李寻欢骗住,之后出手将他点倒,送到了龙啸云面前。
如今胡疯子看着龙啸云面不改色的为李寻欢倒酒,言谈举止真的与平常待客无异,毫无羞惭之意,再也忍受不住,”哇”的一声,将口中酒吐了出来:“李探花,我受不了啦!这屋子里臭气熏人,比我身上的衣服还要臭百倍!”
他站起身来,“啪啪啪”在自己脸上打了十几巴掌,“李寻欢,你莫要以为我是他的朋友,我只是欠了他的情,如今将你送到他面前,这件事做完后,我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胡不归几巴掌下去,腮帮子两侧一已经高高鼓起,他伏桌痛哭:“只是此事实在有失光明,实在混帐之极!”
他又接连扇了几巴掌:“我他妈真不是东西!”
胡不归又哭又闹,瞪着龙啸云:“我不是东西,你他妈更不是东西!你儿子比你还不是东西!”他骂道:“你儿子明明有两条腿,可为什么偏偏学狗爬?他是要在桌子下面拣骨头吃么?”
胡不归伸手在酒桌下一捞,已经将一个孩子抓了出来,此时这个孩子手中拿着一把尖刀,作势正要刺向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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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易伸出两根手指,猛然一夹,已经将刺来的筷子夹住:“沈浪一世英名,竟然有你这么一个儿子,当真是虎父犬子!”
“莫说达到你爹的水准,即便是你有你娘的一半聪明,你也不会落到今天这种下场!”
“一个娘们!”杨易指着地下的林仙儿还在抽搐的尸体,“还是一个千人跨,万人骑的娘们!却把你迷的昏天暗地,不知东西南北。”
杨易叹气:“当年白飞飞何等美色,心智武功比这林仙儿高出何止百倍,但要勾引沈浪却屡次不成。只有最后用计强上,才与他有了一夕之欢,后来才生了你。没想到,她的儿子却被这么一个烂货给迷的成了一个废物,当真是令人可叹,可惜!可悲甚至可耻!”
杨易将夹住的筷子松开,“可惜白飞飞死的早,不然你恐怕又是另一番模样了!”
阿飞对杨易的话充耳不闻,他已经失去了神智,只想杀了眼前之人,为自己的女人报仇!
无论是谁,在自己心爱的女人被人当面杀掉之后,都会与他如今的状态相差不会太大,杀妻之仇,焉能不报!
但两人的功夫实在是相差太大,阿飞接连刺了杨易多次,但都被杨易轻而易举的化解。【ㄨ】
到了最后,阿飞已经在林仙儿尸体旁跪了下来,双目无神,犹如一个岩石雕像一般,双眼空空洞洞,毫无焦距的看向前方未知之地,他的灵魂似乎也随着林仙儿是死亡而死去了。
杨易叹了口气,将尚还温热的牛肉汤盛了满满一碗,口中吹了一下口哨,一只大狗听到口哨声从门外跑了过来。杨易将牛肉汤放在了大狗的面前,摸着它的颈背为它理顺毛发,“这次找人,你功不可没,这碗牛肉汤就给你喝吧。”
看到大狗低下头啜饮肉汤,杨易哈哈大笑,向门外走去。
待杨易走出房门之后,阿飞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屋子里传来,冰冷、绝望、干涩而且无情:“你最好现在杀了我,不然我以后定然会让你知道什么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杨易笑道:“你连现在都把握不住,还跟我谈什么以后!你现在连一只鸡都杀不了,还想杀我?”
阿飞缓缓道:“我早晚会杀了你!”
杨易道:“好!我等着你!”
屋子里,阿飞听外面这个人笑了几声,不再有声息,知道他已经走了。
阿飞拳头已经握紧,他慢慢的站了起来,一种叫做复仇的火焰从他的双目中升起,炽烈灼人!
小木屋里已经溅满了鲜血,阿飞将林仙儿的尸体收拢起来之后,正准备在屋子里放了一把火,忽然发现刚才喝牛肉汤的大狗躺在屋里一动不动。
按说他此时心伤若死,本不会产生好奇之心,可现在却鬼使神差的将这条大狗仔细打量了一番,发现它腹部起伏不定,原来只是在睡觉。可它只是一条狗,哪里有狗能在一个刚刚到达的陌生环境当中伏地睡觉?而且睡的简直如同昏迷一般!
阿飞看向了地上的汤碗。
这碗汤有问题!
但这碗汤是林仙儿亲手所做,能有什么问题?
阿飞疑云大起,但此时什么疑问也抵不住他复仇之心,这种疑问只是在脑中盘旋了一番,便被他抛之脑后。
干燥的木屋很快便燃烧起来,火舌高高喷吐,熊熊火焰中,阿飞的脸色在被火焰照射的阴晴不定。
他定定的注视了火焰一阵子,随后转身大踏步往外走去。
他现在需要一把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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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杨易已经回到了铃铃所在的木屋。
郭嵩阳已经离去,李寻欢也已经不在,便是铃铃也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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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知道李寻欢此人,一旦将事情托付给人,便不再抱有怀疑之心,纵然是别人没有做到,他也绝不会有怨怼之念,而且即便是别人没有做到,他依旧对别人充满感激之情。
宽恕、感恩、博爱、正义、慈悲还有义气,这正是李寻欢的特质,他几乎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热爱能,若是能成为此人的朋友,那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龙啸云就很幸运。
自从救了李寻欢一命之后,本来漂泊江湖的龙啸云,非但有了一个可以托命相交的兄弟,更是多了一个美绝人寰的娇妻,他这位兄弟非但将自己的未婚妻送给了他,便是将自家的祖宅也当作了婚礼连同未婚妻一起赠与了龙啸云。
所以说,有时候,救对了人,那真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情,若是被救的人是李寻欢,那么就更幸运了。
龙啸云正在倒酒,酒是好酒。陈年老酒,倒满了青瓷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凸出杯沿后,竟然不会往下流,可见此酒年岁之长。
“兄弟,我知道你最好杯中之物,我特意让人从云贵之地,运来几坛好酒,专门为兄弟你接风洗尘!”龙啸云哈哈大笑,对面前之人举杯相敬:“兄弟,请!”
李寻欢端坐在龙啸云身前,心中五味杂陈,将面前酒杯举起,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后,道:“好酒!”
龙啸云笑道:“既然是好酒,那就多喝!”
两人身边还坐着一个浑身臭气,衣衫破烂的中年乞丐,就是这个乞丐假装铁传甲将李寻欢骗住后,趁其不备,将李寻欢拿住,之后送到了龙啸云面前。
这个乞丐叫做胡不归,也被人叫做胡疯子。
说书的孙老头,也就是兵器谱第一名的天机老人曾说过,世上有两个人的功夫他看不透,一个是小李探花,另一个就是胡疯子。
所以龙啸云便请他出手,来抓李寻欢。
只是李寻欢实在是厉害的邪乎,纵然是胡疯子,对李寻欢也不敢正面对敌,只能施展诡计,与市井八义一起做了一个圈套,利用李寻欢对铁传甲的关心,这才将李寻欢骗住,之后出手将他点倒,送到了龙啸云面前。
如今胡疯子看着龙啸云面不改色的为李寻欢倒酒,言谈举止真的与平常待客无异,毫无羞惭之意,再也忍受不住,”哇”的一声,将口中酒吐了出来:“李探花,我受不了啦!这屋子里臭气熏人,比我身上的衣服还要臭百倍!”
他站起身来,“啪啪啪”在自己脸上打了十几巴掌,“李寻欢,你莫要以为我是他的朋友,我只是欠了他的情,如今将你送到他面前,这件事做完后,我与他再无半点关系!”
胡不归几巴掌下去,腮帮子两侧一已经高高鼓起,他伏桌痛哭:“只是此事实在有失光明,实在混帐之极!”
他又接连扇了几巴掌:“我他妈真不是东西!”
胡不归又哭又闹,瞪着龙啸云:“我不是东西,你他妈更不是东西!你儿子比你还不是东西!”他骂道:“你儿子明明有两条腿,可为什么偏偏学狗爬?他是要在桌子下面拣骨头吃么?”
胡不归伸手在酒桌下一捞,已经将一个孩子抓了出来,此时这个孩子手中拿着一把尖刀,作势正要刺向李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