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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干掉那个半血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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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主卧的金铃与一楼的金铃牵在一起, 上面响, 楼下也会发出声音。
众人听到声音,明显紧张了许多。
穿着燕尾服的管家越发挺直了背, “向文快去, 毓青, 你端着水一起上去。”
向文是公爵的贴身男仆,本来还有一位, 但那一位昨天离职了, 管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男仆,所以只能叫他觉得还不错的人暂时顶上这个的位置。
向文留着一头到肩膀处的长发, 面容干净清秀, 做事利落。他已经伺候公爵几十年了, 这让众人都十分钦佩,毕竟另外一位贴身男仆只做了两年,就不愿再干下去了。
“向文,待会要注意些什么?”毓青端着水,走在向文下面一阶梯的位置。
向文听到问题,脚步不停,“公爵说什么, 你只要照做就可以, 绝对不可以回答不,而是要回答——好的,公爵。因为你今天是第一次贴身服务公爵,所以少做多看, 但不要盯着公爵的脸看,公爵非常厌恶下等血族看他的脸。”
下等血族?
毓青眼里闪过一丝阴郁。
即使他再优秀,终究是个奴仆,所有人都会提醒他,他只是个半血族。
要想改变阶级?
光有丰厚的资产还不行,起码要有军功。
公爵的祖父便是在战场是博得了军功,所以公爵拥有了尊贵的身份和数不尽的资产。公爵的父亲倒是从未上过战场,因为他晕血,作为一个血族,却晕血,听上去是滑稽得不能再滑稽的事情了,可公爵也有这个毛病。
毓青觉得这只是公爵父子为了不想去战场找出来的借口,毕竟他们喝血的时候从不晕血。
帝都很多贵族都会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去参军打战。毓青心里明白,在这些贵族的眼里,打战是一件极其粗鲁的事情,更何况还是跟自己的食物打战。
自诩高贵的他们不会做出这些的事情,只会让他们的奴仆把那些可爱的食物摆上他们的餐桌。
……
向文突然转过身,目不转睛地盯着毓青看,“不要在这里发呆,在公爵的身边伺候,不像你凑在厨房身边讨吃的一般简单,你最好提起心来做事,这是我给你的忠告。”他微微抬了下巴,“如果你不听,我会向公爵提出请求,让你去田地干活,也许你在那里,也能用你下面那张小嘴迷倒许多饥渴的血族。”
毓青听到这段话,脸立刻就涨红了,他连忙辩驳道:“我没有。”
说完,他就紧紧地抿住了嘴。
在这个庄园里,向文是出了名的嘴巴毒,但毓青很少跟对方打交道,因为他是厨房的帮工,而对方是公爵身边的贴身男仆,他们两个之间也有身份悬差。
贴身男仆这份工作干好了,以后会有机会晋升为管家。
一旦成为管家,身份地位就会截然不同,有些管家受到主人家的优待,孩子可以一起跟着上贵族学校。
而他永远只会是个卑微的奴仆。
没人敢跟向文斗嘴,因为他是公爵身边的红人,即使是管家也要给向文三分薄面。
……
楼梯上的风波过去后,毓青小心翼翼地端着水盆,跟在向文的身后进了三楼的主卧。
主卧的温度很低,一进去便让人感觉到了阴寒之意。屋顶和墙面皆是用的琉璃,房间的主色调是黑与红,浓丽又黑暗,这种风格是贵族们最喜欢的一种。
向文一进门已经换上了一张小脸,“公爵大人,晚上好。”
床上的人坐在床边,丝绸睡衣外的肌肤苍白,这是贵族们特有的肤色,他们即使有避光戒,但也从不白日出门,在上等社会里,皮肤的颜色同时也象征了一种地位。
只有卑贱的血族才会在白日的时候出去奔波。
向文温顺地蹲在了床上人的身边,小心翼翼地为对方套上绒制拖鞋,同时嘴里不停,“公爵大人,今晚的主餐是珍贵的人类血,饭后甜点是大人最喜欢的萨赫蛋糕。”
申珏没有看为他穿鞋的向文,而是默默把目光放在了站在不远处的毓青。
对方如前几世一般漂亮,几乎让人挪不开眼。
“向文。”申珏开了口。
向文立刻抬起头,“大人?”
申珏垂眼看了向文一眼,不冷不热地说:“谁给你的胆子,放一个半血族进我的房间?”
向文闻言,立刻跪在了地上,埋低了脑袋,“大人恕罪,我立刻将他赶出去。”他复又起身,把毓青手中的水盆接过来,神情厌恶,“出去!不要在这里脏了公爵大人的眼。”
毓青没想到他才刚进来就要被赶出来,他身体都有些发抖,但只能听从命令出去了。
出去后,身后的门就关上了,他像个垃圾被人赶了出去。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把眼里的泪意逼退下去后,才下了楼。
管家看到毓青先是惊讶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只让他回到厨房去。
回到厨房的毓青立刻被众人包围了,厨娘更是怜惜地摸了摸毓青的脸,“没关系的,孩子,公爵向来都是这个脾气,说来应该怪管家,你还是留在厨房里好好做事吧。”
毓青低着头,笑不出来。
厨娘见他这样,便偷偷塞了一块蛋糕给毓青,“躲后面去吃,别让管家发现了。”
毓青虽然没吃过这种蛋糕,但他见过,这是方才向文跟公爵介绍的萨赫蛋糕。
“可这不是……”他愣了。
厨娘俏皮地眨了下左眼,“没关系,我只是分了一小块给你,公爵不会发现的,你快去吧。”
旁边的几个人看到了,也叫毓青快去吃。
毓青这才笑了一下,拿着蛋糕去厨房的后门去吃了。
等他吃完,公爵还没有下来。
公爵每天晚上睡醒,都要先泡个澡。
光是泡个澡,就要花上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近来向文有些郁闷,原先公爵泡澡,他都要在里面帮公爵涂精油,按摩等等,可是自从公爵受伤后,便不让他再伺候这些了,只让他拿着衣服站在外面。
他有点怀疑自己要失业了。
……
浴室里的申珏没去想门外的向文在想什么,他只是看着左手中指上的避光戒出神。
自从恢复记忆后,自焚的疼痛似乎现在还留在他的骨子里。
他自尽的时候,其实后悔了,就像其他血族一样,可是这条自尽路并没有回头路,只能神智清晰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燃烧。
他这一次自然不会走同一条路。
其实申珏还挺满意这一个境的,因为毓青是他的奴仆,只要他的资产不变卖,没人能从他手里抢走毓青,至于乔江沅,哪儿来的回哪去吧。
他泡够了,便起身冲了一个淋浴,才走出浴室。向文立刻想上前为申珏穿衣,但被对方的一个眼神制止。他只能乖顺地把衣服递过去。
因为在家里,所以没必要穿那么正式。
申珏只穿了一件丝绸浴袍,便出了房间。
向文跟在他身后,永远间隔三步的位置,不近不远,申珏如果有需要,他便会第一时间赶过去,这是他作为贴身男仆的职责。
……
管家弯着腰站在一楼的楼梯迎接申珏,“晚上好,我的公爵大人。”
申珏看他一眼,微微点了下头,就往餐厅那个方向去。
管家跟在申珏后面,他比贴身男仆要高一级,所以他只需要跟申珏间隔一步,“公爵大人,十分钟前乔公爵家的仆人送来一封信,说乔公爵想今日过来拜访公爵。”
“回绝。”申珏淡漠地说。
管家愣住了,第一次结巴了,“那……”
那可是乔江沅公爵,公爵最好的朋友,每次乔江沅公爵来的时候,公爵都会很开心,如果乔江沅公爵超过一周不来,公爵那一周的时间会变得非常差劲,而他们这些人的日子也过得比较艰辛。
申珏并没有重复第二遍,管家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后,只能点头,“好的,公爵大人,那我便以公爵身体不适的原因回复对方。”
申珏走到餐桌前的主位坐下,他双手交叉放在下巴处,淡淡看了管家一眼,“不用,让他以后都不用来了。”
来做什么?给他机会勾引毓青吗?
有句古话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申珏准备提前把乔江沅的楼台拆了。
这话落在管家的耳朵里却是申珏生乔江沅的气了,他表面点头,但准备待会偷偷透露几句给乔江沅公爵的仆人。公爵生气也有情有可原,毕竟公爵受伤后,乔江沅公爵只在受伤的当天来看过一次,现在公爵都醒了好几日,他才过来看望,难免公爵生气。
……
申珏开始用餐,他嫌恶地看了一眼放在杯中的人类血,但只能皱着眉把血喝下去。
他现在是个吸血鬼,如果长期不喝血,就会营养不良,加上他最近受了伤,所以只能喝人类血补充营养,可申珏并非一个正宗的吸血鬼,他有自己本身的记忆。
他喝了一半后,实在喝不下去了,他把杯子放下,一旁的向文立刻把清水放到申珏的手旁。
申珏喝了一大半的清水后,才勉强把胃里的恶心感压了下去,他扫了一眼面前还剩一半的人类血,突然说:“刚刚那个半血族呢?”
管家闻言立刻叫人去把毓青喊过来。
毓青得知申珏要见他,第一反应是他偷吃萨赫蛋糕被发现了,所以走过来的时候,表情非常紧张,他不知道申珏会怎样教训他,希望只能挨一顿鞭子。
他颤颤巍巍走到申珏的面前,小声说:“公爵大人。”
申珏抚摸着手上的避光戒,眼神往杯子那里一递,“喝了它。”
什么?
毓青从未想过申珏会把一大杯人类血赏给他,他完全愣在了原地,连向文嫉妒的眼神都看不到了。
申珏见人迟迟不动,转眸看去,就看到毓青发呆的模样。他歪了下脑袋,慢条斯理地说:“怎么?嫌我喝过了?”
毓青连忙摇头,“不,只是人类血太珍贵,我不能喝。”
现在一杯新鲜的人类血贵得离谱,像毓青这种奴仆,一年可能都无法喝上一杯。他们现在喝的都是血制品,里面只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人类血成分。
“没关系,我说你可以喝,你就可以喝,喝吧。”申珏说完还露出一个笑,他等了一会,见毓青迟迟不动,脸上的笑又收了起来,“怎么?要我喂你?”
“不,不,我自己喝。”
毓青说完还紧张地吞了一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端着了那杯人类血。
他那是那般的谨慎,生怕自己把杯子摔了。
血进入口里的时候,他几乎幸福地要手足舞蹈,不过他还记得自己现在在谁的面前。
毓青喝完了,连忙把杯子放回去餐桌上,他放回去后,还抬头对申珏感激地一笑,“谢谢公爵。”
申珏也笑了一下,只是那笑容里有深意,“你知道你喝的这杯人类血多贵吗?”
毓青听到这句话,脸色一下子白了下来。
果不其然,他听到申珏的唇微微分开,吐露出一句残酷的话,“买一个半血族都可以了,你还敢喝,真是胆子很大,蛋糕也挺好吃的吧?”
他扫了一眼毓青拇指上的蛋糕渣,随后便讥讽地勾了下唇,看向管家,“犯了偷窃罪的奴仆送到法官那里去,会被处以什么刑罚呢?”
话音刚落,旁边的漂亮半血族立刻跪到了地上,他匍匐着身体,钻到桌下,用自己的额头去碰对方的鞋子,“公爵大人,请您不要把我送到法官那里去,求您了。”
很多仆人在求饶的时候会选择这样一个姿势,他们用脸去贴主人的脚,以示自己的忠诚和卑微。
申珏眼睛往下扫了一下,就把脚从拖鞋抽了出来,反踩上了毓青那张漂亮的小脸。
向文看到这一幕,默默翻了个白眼。
这卑贱的狗东西,就知道勾.引人,连公爵大人都不放过。
毓青被申珏踩中了脸,浑身都僵硬了,但他不敢动,只能任由那只冰冷的足在他的脸颊上踩了踩。
不过申珏只踩了一会,似乎就觉得没意思,把脚收了回去。毓青见状,认为对方要把自己送到法官那里去,一时情急,竟然捉住了申珏的脚,主动地在对方苍白的足背上落下一个又一个轻柔的吻。
边吻边低声唤对方的名字。
“公爵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再次高亮:一切设定为剧情而服务】
但我还是想说几句,关于你们说的bug,我个人觉得不是bug,因为我本来写就不是既实小说,这是一个架空的世界。
1.血统压制
我不想写这个,吸血鬼毕竟是一个不存在的物种,它现在所有的体系说实话也是一种设定,我想打破这种设定,去写另外一个简单一点的吸血鬼世界。如果有看过我《快穿之万人迷2》的小天使,会发现我写的第一个副本也是吸血鬼,那个世界设定更扯……(咳咳)
2.帝国为什么让一个公爵过得那么惨?
因为申珏在这里的身份更像是中国古代藩王的庶子家的孩子,继承了一定的财产,但没有实权,一旦破产,全家完蛋。
3.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写个简单的现代世界
因为本文的设定不允许写现代故事,我也想啊,可是现代杀人犯法。民国也不能写,jj耽美不能写民国,然后欧洲中世纪,因为我不想写欧洲人,人名真的让我头秃了,所以我架空了一个中世纪大背景下的吸血鬼世界,连吸血鬼都是东方长相。
4.为什么人类都会黑魔法,吸血鬼却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人类会黑魔法的原因,是因为我个人不想人类被吃光……啥都不会的人类很大几率成为吸血鬼的移动血包吧,如果我是吸血鬼,肯定把这么好吃的食物圈养起来,逼他们繁殖,然后一直吃。喝人血,一时爽,一直喝,一直爽。吸血鬼对人类的喜爱程度,大概就等于广东人对福建人的喜爱程度吧。
吸血鬼当然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比如变成小蝙蝠飞来飞去,多可爱。
嗯,当然还有其他自保能力,我只是还没写出来而已。因为申珏面对的压迫,是血族对血族,并不是人类对他的压迫,所以他才那么惨。
5.发小和白眼狼是不是有病?
有。
6.你是不是为虐为虐?
……我以后写甜文,对不起。
最后,我之前说这个世界是脾气坏的公爵和抖m的奴仆主角受,然后交大纲的时候,编辑还说不能s.m。我不想太透露我的大纲,但申珏这一境的攻略过程真的不惨。
谢谢你们追了那么久的文,还看了我现在长篇大论的废话,我一开始写这个故事目的就是写得爽而已,我有说过风格会像我写的短篇(《好风南来》里的短篇),甚至我一开始在文案标了三观不正,暗黑等字眼,可不允许这样标,我只能改了。
一个这么暗黑的故事还有这么多人愿意看,是我的意外,有些小天使的弃文也在情理之中,我以后不会再解释什么,好聚好散,谢谢你们支持我那么久。我曾经在写《寡人》时候说我再也不要写纠结的故事了,可是几年后,我好了伤疤忘了疼。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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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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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文留着一头到肩膀处的长发, 面容干净清秀, 做事利落。他已经伺候公爵几十年了, 这让众人都十分钦佩,毕竟另外一位贴身男仆只做了两年,就不愿再干下去了。
“向文,待会要注意些什么?”毓青端着水,走在向文下面一阶梯的位置。
向文听到问题,脚步不停,“公爵说什么, 你只要照做就可以, 绝对不可以回答不,而是要回答——好的,公爵。因为你今天是第一次贴身服务公爵,所以少做多看, 但不要盯着公爵的脸看,公爵非常厌恶下等血族看他的脸。”
下等血族?
毓青眼里闪过一丝阴郁。
即使他再优秀,终究是个奴仆,所有人都会提醒他,他只是个半血族。
要想改变阶级?
光有丰厚的资产还不行,起码要有军功。
公爵的祖父便是在战场是博得了军功,所以公爵拥有了尊贵的身份和数不尽的资产。公爵的父亲倒是从未上过战场,因为他晕血,作为一个血族,却晕血,听上去是滑稽得不能再滑稽的事情了,可公爵也有这个毛病。
毓青觉得这只是公爵父子为了不想去战场找出来的借口,毕竟他们喝血的时候从不晕血。
帝都很多贵族都会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去参军打战。毓青心里明白,在这些贵族的眼里,打战是一件极其粗鲁的事情,更何况还是跟自己的食物打战。
自诩高贵的他们不会做出这些的事情,只会让他们的奴仆把那些可爱的食物摆上他们的餐桌。
……
向文突然转过身,目不转睛地盯着毓青看,“不要在这里发呆,在公爵的身边伺候,不像你凑在厨房身边讨吃的一般简单,你最好提起心来做事,这是我给你的忠告。”他微微抬了下巴,“如果你不听,我会向公爵提出请求,让你去田地干活,也许你在那里,也能用你下面那张小嘴迷倒许多饥渴的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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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就紧紧地抿住了嘴。
在这个庄园里,向文是出了名的嘴巴毒,但毓青很少跟对方打交道,因为他是厨房的帮工,而对方是公爵身边的贴身男仆,他们两个之间也有身份悬差。
贴身男仆这份工作干好了,以后会有机会晋升为管家。
一旦成为管家,身份地位就会截然不同,有些管家受到主人家的优待,孩子可以一起跟着上贵族学校。
而他永远只会是个卑微的奴仆。
没人敢跟向文斗嘴,因为他是公爵身边的红人,即使是管家也要给向文三分薄面。
……
楼梯上的风波过去后,毓青小心翼翼地端着水盆,跟在向文的身后进了三楼的主卧。
主卧的温度很低,一进去便让人感觉到了阴寒之意。屋顶和墙面皆是用的琉璃,房间的主色调是黑与红,浓丽又黑暗,这种风格是贵族们最喜欢的一种。
向文一进门已经换上了一张小脸,“公爵大人,晚上好。”
床上的人坐在床边,丝绸睡衣外的肌肤苍白,这是贵族们特有的肤色,他们即使有避光戒,但也从不白日出门,在上等社会里,皮肤的颜色同时也象征了一种地位。
只有卑贱的血族才会在白日的时候出去奔波。
向文温顺地蹲在了床上人的身边,小心翼翼地为对方套上绒制拖鞋,同时嘴里不停,“公爵大人,今晚的主餐是珍贵的人类血,饭后甜点是大人最喜欢的萨赫蛋糕。”
申珏没有看为他穿鞋的向文,而是默默把目光放在了站在不远处的毓青。
对方如前几世一般漂亮,几乎让人挪不开眼。
“向文。”申珏开了口。
向文立刻抬起头,“大人?”
申珏垂眼看了向文一眼,不冷不热地说:“谁给你的胆子,放一个半血族进我的房间?”
向文闻言,立刻跪在了地上,埋低了脑袋,“大人恕罪,我立刻将他赶出去。”他复又起身,把毓青手中的水盆接过来,神情厌恶,“出去!不要在这里脏了公爵大人的眼。”
毓青没想到他才刚进来就要被赶出来,他身体都有些发抖,但只能听从命令出去了。
出去后,身后的门就关上了,他像个垃圾被人赶了出去。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把眼里的泪意逼退下去后,才下了楼。
管家看到毓青先是惊讶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只让他回到厨房去。
回到厨房的毓青立刻被众人包围了,厨娘更是怜惜地摸了摸毓青的脸,“没关系的,孩子,公爵向来都是这个脾气,说来应该怪管家,你还是留在厨房里好好做事吧。”
毓青低着头,笑不出来。
厨娘见他这样,便偷偷塞了一块蛋糕给毓青,“躲后面去吃,别让管家发现了。”
毓青虽然没吃过这种蛋糕,但他见过,这是方才向文跟公爵介绍的萨赫蛋糕。
“可这不是……”他愣了。
厨娘俏皮地眨了下左眼,“没关系,我只是分了一小块给你,公爵不会发现的,你快去吧。”
旁边的几个人看到了,也叫毓青快去吃。
毓青这才笑了一下,拿着蛋糕去厨房的后门去吃了。
等他吃完,公爵还没有下来。
公爵每天晚上睡醒,都要先泡个澡。
光是泡个澡,就要花上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过近来向文有些郁闷,原先公爵泡澡,他都要在里面帮公爵涂精油,按摩等等,可是自从公爵受伤后,便不让他再伺候这些了,只让他拿着衣服站在外面。
他有点怀疑自己要失业了。
……
浴室里的申珏没去想门外的向文在想什么,他只是看着左手中指上的避光戒出神。
自从恢复记忆后,自焚的疼痛似乎现在还留在他的骨子里。
他自尽的时候,其实后悔了,就像其他血族一样,可是这条自尽路并没有回头路,只能神智清晰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燃烧。
他这一次自然不会走同一条路。
其实申珏还挺满意这一个境的,因为毓青是他的奴仆,只要他的资产不变卖,没人能从他手里抢走毓青,至于乔江沅,哪儿来的回哪去吧。
他泡够了,便起身冲了一个淋浴,才走出浴室。向文立刻想上前为申珏穿衣,但被对方的一个眼神制止。他只能乖顺地把衣服递过去。
因为在家里,所以没必要穿那么正式。
申珏只穿了一件丝绸浴袍,便出了房间。
向文跟在他身后,永远间隔三步的位置,不近不远,申珏如果有需要,他便会第一时间赶过去,这是他作为贴身男仆的职责。
……
管家弯着腰站在一楼的楼梯迎接申珏,“晚上好,我的公爵大人。”
申珏看他一眼,微微点了下头,就往餐厅那个方向去。
管家跟在申珏后面,他比贴身男仆要高一级,所以他只需要跟申珏间隔一步,“公爵大人,十分钟前乔公爵家的仆人送来一封信,说乔公爵想今日过来拜访公爵。”
“回绝。”申珏淡漠地说。
管家愣住了,第一次结巴了,“那……”
那可是乔江沅公爵,公爵最好的朋友,每次乔江沅公爵来的时候,公爵都会很开心,如果乔江沅公爵超过一周不来,公爵那一周的时间会变得非常差劲,而他们这些人的日子也过得比较艰辛。
申珏并没有重复第二遍,管家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后,只能点头,“好的,公爵大人,那我便以公爵身体不适的原因回复对方。”
申珏走到餐桌前的主位坐下,他双手交叉放在下巴处,淡淡看了管家一眼,“不用,让他以后都不用来了。”
来做什么?给他机会勾引毓青吗?
有句古话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申珏准备提前把乔江沅的楼台拆了。
这话落在管家的耳朵里却是申珏生乔江沅的气了,他表面点头,但准备待会偷偷透露几句给乔江沅公爵的仆人。公爵生气也有情有可原,毕竟公爵受伤后,乔江沅公爵只在受伤的当天来看过一次,现在公爵都醒了好几日,他才过来看望,难免公爵生气。
……
申珏开始用餐,他嫌恶地看了一眼放在杯中的人类血,但只能皱着眉把血喝下去。
他现在是个吸血鬼,如果长期不喝血,就会营养不良,加上他最近受了伤,所以只能喝人类血补充营养,可申珏并非一个正宗的吸血鬼,他有自己本身的记忆。
他喝了一半后,实在喝不下去了,他把杯子放下,一旁的向文立刻把清水放到申珏的手旁。
申珏喝了一大半的清水后,才勉强把胃里的恶心感压了下去,他扫了一眼面前还剩一半的人类血,突然说:“刚刚那个半血族呢?”
管家闻言立刻叫人去把毓青喊过来。
毓青得知申珏要见他,第一反应是他偷吃萨赫蛋糕被发现了,所以走过来的时候,表情非常紧张,他不知道申珏会怎样教训他,希望只能挨一顿鞭子。
他颤颤巍巍走到申珏的面前,小声说:“公爵大人。”
申珏抚摸着手上的避光戒,眼神往杯子那里一递,“喝了它。”
什么?
毓青从未想过申珏会把一大杯人类血赏给他,他完全愣在了原地,连向文嫉妒的眼神都看不到了。
申珏见人迟迟不动,转眸看去,就看到毓青发呆的模样。他歪了下脑袋,慢条斯理地说:“怎么?嫌我喝过了?”
毓青连忙摇头,“不,只是人类血太珍贵,我不能喝。”
现在一杯新鲜的人类血贵得离谱,像毓青这种奴仆,一年可能都无法喝上一杯。他们现在喝的都是血制品,里面只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人类血成分。
“没关系,我说你可以喝,你就可以喝,喝吧。”申珏说完还露出一个笑,他等了一会,见毓青迟迟不动,脸上的笑又收了起来,“怎么?要我喂你?”
“不,不,我自己喝。”
毓青说完还紧张地吞了一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端着了那杯人类血。
他那是那般的谨慎,生怕自己把杯子摔了。
血进入口里的时候,他几乎幸福地要手足舞蹈,不过他还记得自己现在在谁的面前。
毓青喝完了,连忙把杯子放回去餐桌上,他放回去后,还抬头对申珏感激地一笑,“谢谢公爵。”
申珏也笑了一下,只是那笑容里有深意,“你知道你喝的这杯人类血多贵吗?”
毓青听到这句话,脸色一下子白了下来。
果不其然,他听到申珏的唇微微分开,吐露出一句残酷的话,“买一个半血族都可以了,你还敢喝,真是胆子很大,蛋糕也挺好吃的吧?”
他扫了一眼毓青拇指上的蛋糕渣,随后便讥讽地勾了下唇,看向管家,“犯了偷窃罪的奴仆送到法官那里去,会被处以什么刑罚呢?”
话音刚落,旁边的漂亮半血族立刻跪到了地上,他匍匐着身体,钻到桌下,用自己的额头去碰对方的鞋子,“公爵大人,请您不要把我送到法官那里去,求您了。”
很多仆人在求饶的时候会选择这样一个姿势,他们用脸去贴主人的脚,以示自己的忠诚和卑微。
申珏眼睛往下扫了一下,就把脚从拖鞋抽了出来,反踩上了毓青那张漂亮的小脸。
向文看到这一幕,默默翻了个白眼。
这卑贱的狗东西,就知道勾.引人,连公爵大人都不放过。
毓青被申珏踩中了脸,浑身都僵硬了,但他不敢动,只能任由那只冰冷的足在他的脸颊上踩了踩。
不过申珏只踩了一会,似乎就觉得没意思,把脚收了回去。毓青见状,认为对方要把自己送到法官那里去,一时情急,竟然捉住了申珏的脚,主动地在对方苍白的足背上落下一个又一个轻柔的吻。
边吻边低声唤对方的名字。
“公爵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再次高亮:一切设定为剧情而服务】
但我还是想说几句,关于你们说的bug,我个人觉得不是bug,因为我本来写就不是既实小说,这是一个架空的世界。
1.血统压制
我不想写这个,吸血鬼毕竟是一个不存在的物种,它现在所有的体系说实话也是一种设定,我想打破这种设定,去写另外一个简单一点的吸血鬼世界。如果有看过我《快穿之万人迷2》的小天使,会发现我写的第一个副本也是吸血鬼,那个世界设定更扯……(咳咳)
2.帝国为什么让一个公爵过得那么惨?
因为申珏在这里的身份更像是中国古代藩王的庶子家的孩子,继承了一定的财产,但没有实权,一旦破产,全家完蛋。
3.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写个简单的现代世界
因为本文的设定不允许写现代故事,我也想啊,可是现代杀人犯法。民国也不能写,jj耽美不能写民国,然后欧洲中世纪,因为我不想写欧洲人,人名真的让我头秃了,所以我架空了一个中世纪大背景下的吸血鬼世界,连吸血鬼都是东方长相。
4.为什么人类都会黑魔法,吸血鬼却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人类会黑魔法的原因,是因为我个人不想人类被吃光……啥都不会的人类很大几率成为吸血鬼的移动血包吧,如果我是吸血鬼,肯定把这么好吃的食物圈养起来,逼他们繁殖,然后一直吃。喝人血,一时爽,一直喝,一直爽。吸血鬼对人类的喜爱程度,大概就等于广东人对福建人的喜爱程度吧。
吸血鬼当然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比如变成小蝙蝠飞来飞去,多可爱。
嗯,当然还有其他自保能力,我只是还没写出来而已。因为申珏面对的压迫,是血族对血族,并不是人类对他的压迫,所以他才那么惨。
5.发小和白眼狼是不是有病?
有。
6.你是不是为虐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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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之前说这个世界是脾气坏的公爵和抖m的奴仆主角受,然后交大纲的时候,编辑还说不能s.m。我不想太透露我的大纲,但申珏这一境的攻略过程真的不惨。
谢谢你们追了那么久的文,还看了我现在长篇大论的废话,我一开始写这个故事目的就是写得爽而已,我有说过风格会像我写的短篇(《好风南来》里的短篇),甚至我一开始在文案标了三观不正,暗黑等字眼,可不允许这样标,我只能改了。
一个这么暗黑的故事还有这么多人愿意看,是我的意外,有些小天使的弃文也在情理之中,我以后不会再解释什么,好聚好散,谢谢你们支持我那么久。我曾经在写《寡人》时候说我再也不要写纠结的故事了,可是几年后,我好了伤疤忘了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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