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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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生看眼面红耳赤的孙凯,也不等他回话,径直地走开了。
高航等人不明白孙凯和大夫之间闹过什么样的误会,纷纷不解地看向他。
推车的护士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们也别见怪,梁医生就是这样的性子,不过梁医生的医术还是很厉害的!”
护士很健谈,边推车边向高航等人讲述刚才的抢救过程。
这次,吴尽欢身上的刀口子共有四处,一处在手臂,三处在后背,总共缝了三十多针。
抢救的过程自然凶险万分,不过吴尽欢的生命力也很顽强,由始至终,都没出现过因失血过多而心脏骤停的迹象。
吴尽欢身上的伤,都是为了救孙凯和来福受的,如果他当时想自己走的话,完全能做到毫发无损。
因为麻药的关系,吴尽欢陷入沉睡。
在无尽的黑暗中,他隐约看到一条熟悉的身影。
他使出全力,快步追上了上去,终于看清楚了前方的人。
是杰森!
站在他面前的,是早已被炸得支离破碎的杰森,也就是他自己。
“你真是没用!”杰森看着他,嘴角扬起,露出嘲讽的笑,森白的牙齿格外醒目。
“……”看着面前那张无比熟悉的脸,他第一次觉得原来曾经的自己笑起来这么讨人厌。
“值得吗?”
“什么?”
“为了救两个无关紧要的人,差点再死一次,真的值得吗?”杰森冷笑问道。
“他们是我的兄弟!”
“你并不需要兄弟,在这个世界上,你不需要有任何牵挂,你一个人,就已经足够了。”杰森走到他近前,一字一顿地说道:“一直以来,你不都是这样吗?”
“所以,最后我才会死得那么惨。”
杰森变色,脸上的冷笑也僵硬住。过了许久,他说道:“你变了。变得不再像你,变得让我失望!”
吴尽欢深吸口气,说道:“是我带他们出来的,我就有责任再带他们回去!”
“愚蠢,这类的蠢话,以前的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说出口!”
杰森靠他更近,抬起手来,轻轻抚住他的脖子,猛然间,他的手指扣紧,一字一顿道:“这副身子,应该由我来操控,我会让他变得更加强大!”
吴尽欢毫不犹豫的拉掉他的手,说道:“杰森,如果不做出改变,你只会让我再死一次!”
“废话!”
“杰森!”吴尽欢闭上眼睛,过了许久,他猛的把眼帘挑起,沉声说道:“不要再来影响我!”说话之间,他全力向前击出一拳。
杰森的身影在他面前如玻璃一样破碎掉。
“你会后悔的,早晚有一天,你会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
“不会有那么一天!”吴尽欢语气坚定地说道。
当吴尽欢从睡梦醒过来时,已是第三天的中午。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如同被一辆火车碾过似的,浑身上下,每一处肌肉,每一根头骨都在疼痛。
这是前晚剧烈运动后留下的后遗症。
他睁开眼睛,向四周瞧了瞧,他还没看清楚周围的情况,耳边便传来孙凯又惊又喜的叫道:“欢哥,你醒了?!”
吴尽欢重新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小点声,我能听得见。”
孙凯咕噜一声吞口唾沫。高航没好气地把他推开,凑到病床近前,同时端了一杯温水过来,说道:“欢哥,先喝点水。”
吴尽欢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现在他的嗓子眼真如同着火了一般。
半杯水下肚,吴尽欢总算感觉舒服了一些。他打量四周,高航、孙凯、来福等人都在,连金也来了,站在墙角,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他嘴角勾了勾,笑道:“大家都来了。”
“欢哥,你感觉怎么样?”来福关切地问道。
看着他苍白的脸颊,吴尽欢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倒是没事,不过阿福你看起来倒像是很有事的样子。”
孙凯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欢哥,前晚医院里的血库空了,欢哥又急需要输血,是来福献了一千多毫升的血给你。”
吴尽欢惊讶地看着来福,一千多毫升的血,那已经接近人的极限了。
来福被他瞅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抓了抓头发,嘿嘿干笑道:“我的命本就是欢哥救得,只要能保欢哥平安无事,我的命再搭进去也没什么。”
他不会讲那些大道理,也不会讲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但有些时候,最朴实的话却最能打动人心。
来福长得并不和善,人高马大,脸上还带疤,但看着这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吴尽欢的笑意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暖。
在睡梦中,杰森问他,为了救孙凯和来福,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值得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他俩是他的兄弟,当初他把他们带出来,就有责任再把他们带回去。
如果现在杰森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值得!
吴尽欢向上挺了挺身,想要坐起,但刚一用力,背后好像被火烧般的灼痛。
他蹙了蹙眉。
见状,高航小心翼翼地把他扶坐起来,说道:“欢哥,小心点,你背后有好几处伤,缝了三十多针。”
“小意思。”三十多针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他问道:“医生还说什么了?”
高航摇摇头,说道:“大夫只说让欢哥好好静养,别的就没什么了。对了,大夫说,以后可能会留疤。”
吴尽欢乐了,随口说道:“男人身上不带几处疤,还叫男人嘛!”说着话,他目光一转,看向来福,向他招招手。
来福立刻凑上前来,说道:“欢哥!”
吴尽欢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柔声说道:“你我虽不是一奶同胞,但我的身体里,会一直流淌着你的血,以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
听闻这话,来福兴奋得只剩下咧着大嘴傻笑了。
其它人在旁看得是又嫉妒,又羡慕。
吴尽欢只是看起来好相处,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就算他们都住在一起,天天见面,但吴尽欢还是会给他们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感。
他现在对来福说的话,以前从未对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说过,人们甚至觉得他连看来福的眼神都和看自己不一样。
刘智敬跺了跺脚,说道:“欢哥,其实我也是AB血型,我就是来得太晚了,如果再早一点,我就给欢哥献血了!”
吴尽欢闻言,仰面而笑,说道:“从今往后,你们都是我的亲兄弟!只要有我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就有你们大家的!”
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在他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的时候,这些兄弟没有一人扔下他不管,去另谋高就,单凭这一点,他就觉得带着他们一起干,充满了干劲。
见吴尽欢虽然受了伤,但难得的真情流露,兴致也高,高航眼珠转了转,不失时机的提议道:“欢哥,不如我们组建社团吧!”
听闻这话,孙凯、来福等人先是一怔,接着无不连连点头,附和道:“对对对,欢哥,格格说得对,我们现在完全可以组建社团了!”
高航正色道:“只要把社团立起来,我们收人也变得名正言顺了,兄弟们会越来越多,以后谁都别想再欺负到我们的头上!”
听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附和,吴尽欢陷入沉默。
高航向众人挥挥手,示意大家先别吵,听欢哥怎么说。
很快,病房里的吵杂声消失,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吴尽欢。
过了许久,吴尽欢方说道:“从一开始我就说得很明白,我的志向,不是混黑道,更不会做社团,我的打算是,开一家公司。”
“啊?”众人听后,面面相觑,都有些傻眼。他们又哪会经营什么公司啊?
吴尽欢说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找相关的资料,成立服务型的公司,注册资金只需十万,成立商贸零售公司,注册资金也仅要三十万。我的打算是,就先成立一家商贸公司,我们手里的钱刚好够用。”
稍顿,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混黑道,看似风光,实则朝不保夕,长年行走在悬崖的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进万丈深渊,尸骨无存,那真的是你们想要的生活吗?”
众人都不言语了。
如果能做正经的职业赚钱,谁还愿意去提着脑袋卖命?关键是他们什么都不会,除了打架斗殴。
孙凯小声嘀咕道:“欢哥,我们都没做过公司,什么都不懂啊!”
“没有谁天生下来就会做所有事,都是边做边学,慢慢历练。”吴尽欢慢条斯理地说道:“易货买卖究竟是见不得光的,我们也需要有个正规的公司做幌子,打掩护。”
高航最先点了点头,正色道:“不管是做社团还是做公司,只要欢哥肯带着我们大家伙一起干,我们都听欢哥的!”
“对!只要欢哥肯带着我们,做什么都行!”
孙凯好奇地问道:“欢哥,我们要成立公司,总得有个名字吧?”
吴尽欢笑道:“这个我也没有想好,大家有什么意见,随便说说。”
在公司名字这个问题上,众人不敢随便发表意见,人们的目光齐刷刷落在高航身上。
他们这些人里,只有高航最足智多谋,鬼点子也最多。
高航沉思片刻,说道:“欢哥,就叫无尽公司吧!”
“无尽?”
“一是取自于欢哥的名字,其二,也是寓意着我们的公司,无穷无尽,没有止境。”
众人闻言,无不拍掌叫好。
孙凯连声说道:“无尽,这个名字好,无穷无尽,没有止境!”
吴尽欢也觉得高航的提议不错,沉吟片刻,拍板定钉道:“好!公司的名字,就叫无尽。”
无尽公司,也就是日后无尽集团的前身,不过很少有人知道,‘无尽’这个名字是在病房中被敲定下来的。
决定成立公司,众人的心气被提升了不少,对未来也都有了新的盼头。
高航话锋一转,说道:“欢哥,你觉得彭征这个人要怎么处理?”
听闻高航提到彭征,病房里的吵杂声立刻又消失了,人们屏住呼吸,齐刷刷地看向吴尽欢。
吴尽欢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病床。过了片刻,他说道:“在Y市,彭征是只虎,而我们,只能算只羊。羊如何能胜过虎?”
他的话把众人都问住了,自古以来,只有虎吃羊,哪有羊能胜过虎的?
孙凯咬着牙,不服气地说道:“欢哥,这么说来,我们输定了?”
实习医生看眼面红耳赤的孙凯,也不等他回话,径直地走开了。
高航等人不明白孙凯和大夫之间闹过什么样的误会,纷纷不解地看向他。
推车的护士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们也别见怪,梁医生就是这样的性子,不过梁医生的医术还是很厉害的!”
护士很健谈,边推车边向高航等人讲述刚才的抢救过程。
这次,吴尽欢身上的刀口子共有四处,一处在手臂,三处在后背,总共缝了三十多针。
抢救的过程自然凶险万分,不过吴尽欢的生命力也很顽强,由始至终,都没出现过因失血过多而心脏骤停的迹象。
吴尽欢身上的伤,都是为了救孙凯和来福受的,如果他当时想自己走的话,完全能做到毫发无损。
因为麻药的关系,吴尽欢陷入沉睡。
在无尽的黑暗中,他隐约看到一条熟悉的身影。
他使出全力,快步追上了上去,终于看清楚了前方的人。
是杰森!
站在他面前的,是早已被炸得支离破碎的杰森,也就是他自己。
“你真是没用!”杰森看着他,嘴角扬起,露出嘲讽的笑,森白的牙齿格外醒目。
“……”看着面前那张无比熟悉的脸,他第一次觉得原来曾经的自己笑起来这么讨人厌。
“值得吗?”
“什么?”
“为了救两个无关紧要的人,差点再死一次,真的值得吗?”杰森冷笑问道。
“他们是我的兄弟!”
“你并不需要兄弟,在这个世界上,你不需要有任何牵挂,你一个人,就已经足够了。”杰森走到他近前,一字一顿地说道:“一直以来,你不都是这样吗?”
“所以,最后我才会死得那么惨。”
杰森变色,脸上的冷笑也僵硬住。过了许久,他说道:“你变了。变得不再像你,变得让我失望!”
吴尽欢深吸口气,说道:“是我带他们出来的,我就有责任再带他们回去!”
“愚蠢,这类的蠢话,以前的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说出口!”
杰森靠他更近,抬起手来,轻轻抚住他的脖子,猛然间,他的手指扣紧,一字一顿道:“这副身子,应该由我来操控,我会让他变得更加强大!”
吴尽欢毫不犹豫的拉掉他的手,说道:“杰森,如果不做出改变,你只会让我再死一次!”
“废话!”
“杰森!”吴尽欢闭上眼睛,过了许久,他猛的把眼帘挑起,沉声说道:“不要再来影响我!”说话之间,他全力向前击出一拳。
杰森的身影在他面前如玻璃一样破碎掉。
“你会后悔的,早晚有一天,你会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
“不会有那么一天!”吴尽欢语气坚定地说道。
当吴尽欢从睡梦醒过来时,已是第三天的中午。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如同被一辆火车碾过似的,浑身上下,每一处肌肉,每一根头骨都在疼痛。
这是前晚剧烈运动后留下的后遗症。
他睁开眼睛,向四周瞧了瞧,他还没看清楚周围的情况,耳边便传来孙凯又惊又喜的叫道:“欢哥,你醒了?!”
吴尽欢重新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小点声,我能听得见。”
孙凯咕噜一声吞口唾沫。高航没好气地把他推开,凑到病床近前,同时端了一杯温水过来,说道:“欢哥,先喝点水。”
吴尽欢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现在他的嗓子眼真如同着火了一般。
半杯水下肚,吴尽欢总算感觉舒服了一些。他打量四周,高航、孙凯、来福等人都在,连金也来了,站在墙角,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他嘴角勾了勾,笑道:“大家都来了。”
“欢哥,你感觉怎么样?”来福关切地问道。
看着他苍白的脸颊,吴尽欢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倒是没事,不过阿福你看起来倒像是很有事的样子。”
孙凯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欢哥,前晚医院里的血库空了,欢哥又急需要输血,是来福献了一千多毫升的血给你。”
吴尽欢惊讶地看着来福,一千多毫升的血,那已经接近人的极限了。
来福被他瞅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抓了抓头发,嘿嘿干笑道:“我的命本就是欢哥救得,只要能保欢哥平安无事,我的命再搭进去也没什么。”
他不会讲那些大道理,也不会讲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但有些时候,最朴实的话却最能打动人心。
来福长得并不和善,人高马大,脸上还带疤,但看着这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吴尽欢的笑意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暖。
在睡梦中,杰森问他,为了救孙凯和来福,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值得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他俩是他的兄弟,当初他把他们带出来,就有责任再把他们带回去。
如果现在杰森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值得!
吴尽欢向上挺了挺身,想要坐起,但刚一用力,背后好像被火烧般的灼痛。
他蹙了蹙眉。
见状,高航小心翼翼地把他扶坐起来,说道:“欢哥,小心点,你背后有好几处伤,缝了三十多针。”
“小意思。”三十多针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他问道:“医生还说什么了?”
高航摇摇头,说道:“大夫只说让欢哥好好静养,别的就没什么了。对了,大夫说,以后可能会留疤。”
吴尽欢乐了,随口说道:“男人身上不带几处疤,还叫男人嘛!”说着话,他目光一转,看向来福,向他招招手。
来福立刻凑上前来,说道:“欢哥!”
吴尽欢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柔声说道:“你我虽不是一奶同胞,但我的身体里,会一直流淌着你的血,以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
听闻这话,来福兴奋得只剩下咧着大嘴傻笑了。
其它人在旁看得是又嫉妒,又羡慕。
吴尽欢只是看起来好相处,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就算他们都住在一起,天天见面,但吴尽欢还是会给他们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感。
他现在对来福说的话,以前从未对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说过,人们甚至觉得他连看来福的眼神都和看自己不一样。
刘智敬跺了跺脚,说道:“欢哥,其实我也是AB血型,我就是来得太晚了,如果再早一点,我就给欢哥献血了!”
吴尽欢闻言,仰面而笑,说道:“从今往后,你们都是我的亲兄弟!只要有我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就有你们大家的!”
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在他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的时候,这些兄弟没有一人扔下他不管,去另谋高就,单凭这一点,他就觉得带着他们一起干,充满了干劲。
见吴尽欢虽然受了伤,但难得的真情流露,兴致也高,高航眼珠转了转,不失时机的提议道:“欢哥,不如我们组建社团吧!”
听闻这话,孙凯、来福等人先是一怔,接着无不连连点头,附和道:“对对对,欢哥,格格说得对,我们现在完全可以组建社团了!”
高航正色道:“只要把社团立起来,我们收人也变得名正言顺了,兄弟们会越来越多,以后谁都别想再欺负到我们的头上!”
听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附和,吴尽欢陷入沉默。
高航向众人挥挥手,示意大家先别吵,听欢哥怎么说。
很快,病房里的吵杂声消失,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吴尽欢。
过了许久,吴尽欢方说道:“从一开始我就说得很明白,我的志向,不是混黑道,更不会做社团,我的打算是,开一家公司。”
“啊?”众人听后,面面相觑,都有些傻眼。他们又哪会经营什么公司啊?
吴尽欢说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找相关的资料,成立服务型的公司,注册资金只需十万,成立商贸零售公司,注册资金也仅要三十万。我的打算是,就先成立一家商贸公司,我们手里的钱刚好够用。”
稍顿,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混黑道,看似风光,实则朝不保夕,长年行走在悬崖的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进万丈深渊,尸骨无存,那真的是你们想要的生活吗?”
众人都不言语了。
如果能做正经的职业赚钱,谁还愿意去提着脑袋卖命?关键是他们什么都不会,除了打架斗殴。
孙凯小声嘀咕道:“欢哥,我们都没做过公司,什么都不懂啊!”
“没有谁天生下来就会做所有事,都是边做边学,慢慢历练。”吴尽欢慢条斯理地说道:“易货买卖究竟是见不得光的,我们也需要有个正规的公司做幌子,打掩护。”
高航最先点了点头,正色道:“不管是做社团还是做公司,只要欢哥肯带着我们大家伙一起干,我们都听欢哥的!”
“对!只要欢哥肯带着我们,做什么都行!”
孙凯好奇地问道:“欢哥,我们要成立公司,总得有个名字吧?”
吴尽欢笑道:“这个我也没有想好,大家有什么意见,随便说说。”
在公司名字这个问题上,众人不敢随便发表意见,人们的目光齐刷刷落在高航身上。
他们这些人里,只有高航最足智多谋,鬼点子也最多。
高航沉思片刻,说道:“欢哥,就叫无尽公司吧!”
“无尽?”
“一是取自于欢哥的名字,其二,也是寓意着我们的公司,无穷无尽,没有止境。”
众人闻言,无不拍掌叫好。
孙凯连声说道:“无尽,这个名字好,无穷无尽,没有止境!”
吴尽欢也觉得高航的提议不错,沉吟片刻,拍板定钉道:“好!公司的名字,就叫无尽。”
无尽公司,也就是日后无尽集团的前身,不过很少有人知道,‘无尽’这个名字是在病房中被敲定下来的。
决定成立公司,众人的心气被提升了不少,对未来也都有了新的盼头。
高航话锋一转,说道:“欢哥,你觉得彭征这个人要怎么处理?”
听闻高航提到彭征,病房里的吵杂声立刻又消失了,人们屏住呼吸,齐刷刷地看向吴尽欢。
吴尽欢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病床。过了片刻,他说道:“在Y市,彭征是只虎,而我们,只能算只羊。羊如何能胜过虎?”
他的话把众人都问住了,自古以来,只有虎吃羊,哪有羊能胜过虎的?
孙凯咬着牙,不服气地说道:“欢哥,这么说来,我们输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