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国王与男仆:王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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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明晚的宴会,藏书房来往的贵族少了很多,虽然以往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会到藏书房,这地方最多的时候就是早间的打扫时间跟下午茶时间大多数贵族喜欢在一楼晒着太阳,边喝下午茶,边窝在躺椅上看书,惬意极了。所以,顾凉笙的活动范围通常是在阁楼跟三楼,因为三楼的藏书是关于历史的,除去历史爱好者,鲜少有人上来。
恰巧顾凉笙对西方世界认知较少,所以他也酷爱呆在三楼了解西方文化历史。
顾凉笙趴在阁楼上细细倾听着三楼的动静,见没有响动,便打开门,轻手轻脚地走了下去。阁楼的小门隐在三楼的角落里,一般人不注意的话,是瞧不见那边的动静的。
通常他都是瞧见自己喜欢的书籍,然后拿走,摸回到阁楼里,窝在那儿看。因为阁楼常年没人打扫,所以俨然成了顾凉笙栖息的根据地,他还偷偷摸摸地让女仆根据他的图纸做了些软乎乎的抱枕,这样每次倚在那看书就舒服多了。
不过,因着今日,藏书房的人少,顾凉笙的警惕心也降低了不少,阁楼常年不通风,灰尘多,空气闷,如果有选择的话,他是绝对不想呆在那儿的。
顾凉笙尽量选择靠近角落的位置寻找书籍,在看到最上层的一本《帝国秘史》时,他眼前一亮,越发显得蓝眸熠熠生辉。他踮起脚尖,伸长胳膊,很努力很努力才用两个拇指夹住书给拿了下来。
顾凉笙捧着书,轻喘了几口气,马丹,劳资16岁175的身高,居然还被这种高度羞辱,太吐艳了!不过,顾凉笙抚额,在人人身高如巨人的西方,连个16岁的妹子都快跟他齐平,他还能说什么?只能怪自己不知名的粑粑麻麻的错!把他生的这么矮o(︶︿︶)o唉!
想到这点,顾凉笙忍不住深思,他这在西方罕见的黑发,和明显东方化的面孔,说不准他麻麻还是粑粑其中一个就是东方人,遗传到他身上后,西方的基因弱化,反倒是东方的基因显现的比较厉害。
不过,顾凉笙翻开《帝国秘史》,再想也没什么用,终究人死如灯灭,还不如向前看去。
《帝国秘史》讲的是斯特王国数千年的历史,包含了各种传奇与野史,比之他之前看的的正史,倒是有趣多了,各种国王陛下与贵族少妇的情史,以及贵族之间各种乱论的事件,简直让顾凉笙大开眼界,堪比他在现代偶然得知的《罗马帝国艳情史》,肉谷欠交错,人类沦为谷欠望的奴隶,道德底线伦理毫无约束之力。王室贵族表面上光鲜亮丽,内部却是一坨烂泥,腥臭不堪。
尤其是里面大段大段铯情场景的描述,该作者的手法描写的格外的到位,让顾凉笙这般看着,都有些面红耳赤的感觉,青涩的身体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刺激,面上更是染上绯红,般般入画。
这个作者要是在现代写肉文,绝对是火的不要不要的节奏啊!可惜生错了年代!倒是让那些嗷嗷待哺,成天嚷嚷着吃肉的读者们失望了!
顾凉笙换了个姿势,有些燥热地拽了拽衣领,双眸剪水,仿若雾里看花,更显朦胧之美。他翻开下一章,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只是看完这一章,他有些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
数百年,国王狩猎带回了一名黑发黑眸,容貌娟丽的女子,并娶她为后,大肆宠爱。王后与西方人截然不同的样貌让众贵族心生不喜。当时国王的权利被贵族分割,国王有名无实,然而这位王后却频频动作,挑战贵族的底线,试探将权利集中回王室手中。贵族自然不会同意,联合起来抵制王后,甚至施压国王跟王后离婚。但是国王甚是喜爱这位王后,不仅将权利全权交给她,私底下也配合着训练军队,瓦解贵族的权利。
时长日久,王室与贵族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大战,导致民不聊生,生灵涂炭,而贵族更是打着王后是邪恶化身,蛊惑国王导致灾难连连的名头,怂恿平民向王室施加压力。
最终夺权失败的王后被处以绞刑,国王悲痛欲绝,也跟着自杀,徒留一名不过八岁的小王子被贵族拥护上王位。那名王子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如同他的母亲一般的黑发黑眸,导致他被平民称做邪恶之子,甚至高声反对他登上王位。贵族们对此喜闻乐见,一个个不受喜爱,失去双亲的孩子简直就是傀儡的代名词。然而,他们却没有想到就这样一个傀儡推翻了贵族的统治,将实权集中在了王室手中。可惜的是,这位应该被记入史册的国王却因为殚尽竭力而早亡,剩下一个年仅十岁的儿子,这个儿子却没有继承父亲的黑发黑眸。
斯特王国用两代王后跟国王的鲜血,换来了王室权利的统一,却因为代价太过于巨大,使得黑发黑眸在平民心中成了邪恶的代名词。
尽管上一任国王打下了天下,他的儿子却没学到他的睿智,一生普普通通,政绩平凡,就连为自己的父王澄清黑发黑眸不是邪恶之源的动作都没有。庆幸的是,上一任国王手段狠戾,使得贵族元气大伤,不然,以现任国王的平庸无能,早就被吞噬的一口不留。
而自那以后,王室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的黑发黑眸,但是当年的惨状还是被老一辈的人口口相传保留了下来,最后演变成黑发黑眸就是邪恶低贱的象征。
顾凉笙轻吐一口浊气,合上了书本,贝齿轻咬着娇嫩的唇瓣,两道柳眉微微蹙起,柔美的小脸上满是纠结之色,所以说,黑发黑眸是邪恶低贱的象征是王室与贵族权利相争的结果?!只是因为当时贵族权利滔天,所以事情就被扭曲成这样?不过,那任国王还真是没用,父辈打下的江山如此巍峨壮丽,放到他手上却是如此的浪费了,也幸亏虽然他平庸,但是后来的生的女儿有担当,不但成了斯特王国第一任女帝,也彻彻底底地打压了贵族,让他们匍匐在王室的脚下。这也算是他对王室唯一的贡献了吧!
踮起脚尖,将书籍勉勉强强放回原位,顾凉笙目光一瞥,瞧见旁边的《野史传》,而且还是同一个作者,他立马乐了。他小心翼翼地移动着脚尖,努力踮脚想将它拿下。
收回举得有些酸涩的手臂,顾凉笙生无可恋地看着那磨人的小妖精,呜呜呜!欺负他腿短,他想要天梯!腿到用时方恨短的痛苦他总算是明白了,再也不嘲笑那些短腿卡在门槛的柯基犬了!
就在他咬牙准备孤注一掷跳起来时,突然身后伸出一只粗壮的胳膊,胳膊的主人轻轻松松地拿到了那本《野史传》,紧接着放到了他的面前,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给你!”
顾凉笙顺着书籍看向他面前的男人,他穿着白色紧身衣,贴身合体,勾勒出健硕的肌肉,充满着男性魅力,外罩闭式马甲式外衣,更显出他的几分绅士与贵气,男裤与鞋连成一体,脚掌以皮革为底,脚下还穿无底长靴,靴上带有马刺,显然是一位贵族人士的打扮。
来人有一双多情迷人的绿眸,就像最上等的翡翠玛瑙一般,通体剔透,美不胜收,他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凝视着你,眼尾微微上扬,眸中缱绻专注,就好像你是他的全部一般。那一头耀眼的金发就像成色最好的金子,流光四色,熠熠生辉。
这是一个贵族,一个他不认识的贵族,而且该死的,他还被贵族发现了??????
what'sthefuck!!!
顾凉笙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面上惊慌不已,连忙退后几步,与男人拉开距离,慌乱中,他将左手附在胸口,向他弯腰行礼,可是想着好像不对,又换了右手,听见对面男人低沉的笑声,顾凉笙尴尬地脸都红了。
作为一个三等男仆,他居然连向贵族行礼的姿势都没有学好,这样的人要不是有奥里斯管家护着,基本在皇宫是活不过三集的。
而且从他被接入王宫起这么久,奥里斯管家从未让他学习各种行礼的礼仪,甚至他连对奥里斯管家行礼的次数都很少,顾凉笙想起方才看到的内容,默默脑补出了一场宫廷狗血大剧。
“尊敬的——”顾凉笙琢磨着开口,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公爵,伯爵还是子爵。
霍华德·修斯是不经意间发现这个精灵般的少年的,他虽然穿着下等男仆装,但举手投足却如同贵族一般矜贵,丝毫没有那些下等人的畏缩之感。他遣退自己的贴身男仆,找个借口让他去一楼寻书,然后便躲在角落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看他因为书上好笑的情节吃痴痴笑着,怕被发现,又像个可爱的小松鼠一般偷偷捂着嘴,咕噜噜的大眼睛扫视着四周。无数次他的目光从自己的身上轻轻略过,霍华德·修斯就忍不住绷直了身体,既担心会被他发现,又渴望着被他看见。
见到他突然红了脸,如凝脂的肌肤上仿佛晕染了脂粉一般,精致动人,那双湛蓝色的眼眸蒙上一层薄薄的水雾,浓密如蝶羽般的睫毛忽闪忽闪,闪的他心都痒痒的。香娇玉嫩,桃花玉面,瞬间让这个风流了数年的浪荡王子失了分寸,乱了心跳。
由于明晚的宴会,藏书房来往的贵族少了很多,虽然以往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会到藏书房,这地方最多的时候就是早间的打扫时间跟下午茶时间大多数贵族喜欢在一楼晒着太阳,边喝下午茶,边窝在躺椅上看书,惬意极了。所以,顾凉笙的活动范围通常是在阁楼跟三楼,因为三楼的藏书是关于历史的,除去历史爱好者,鲜少有人上来。
恰巧顾凉笙对西方世界认知较少,所以他也酷爱呆在三楼了解西方文化历史。
顾凉笙趴在阁楼上细细倾听着三楼的动静,见没有响动,便打开门,轻手轻脚地走了下去。阁楼的小门隐在三楼的角落里,一般人不注意的话,是瞧不见那边的动静的。
通常他都是瞧见自己喜欢的书籍,然后拿走,摸回到阁楼里,窝在那儿看。因为阁楼常年没人打扫,所以俨然成了顾凉笙栖息的根据地,他还偷偷摸摸地让女仆根据他的图纸做了些软乎乎的抱枕,这样每次倚在那看书就舒服多了。
不过,因着今日,藏书房的人少,顾凉笙的警惕心也降低了不少,阁楼常年不通风,灰尘多,空气闷,如果有选择的话,他是绝对不想呆在那儿的。
顾凉笙尽量选择靠近角落的位置寻找书籍,在看到最上层的一本《帝国秘史》时,他眼前一亮,越发显得蓝眸熠熠生辉。他踮起脚尖,伸长胳膊,很努力很努力才用两个拇指夹住书给拿了下来。
顾凉笙捧着书,轻喘了几口气,马丹,劳资16岁175的身高,居然还被这种高度羞辱,太吐艳了!不过,顾凉笙抚额,在人人身高如巨人的西方,连个16岁的妹子都快跟他齐平,他还能说什么?只能怪自己不知名的粑粑麻麻的错!把他生的这么矮o(︶︿︶)o唉!
想到这点,顾凉笙忍不住深思,他这在西方罕见的黑发,和明显东方化的面孔,说不准他麻麻还是粑粑其中一个就是东方人,遗传到他身上后,西方的基因弱化,反倒是东方的基因显现的比较厉害。
不过,顾凉笙翻开《帝国秘史》,再想也没什么用,终究人死如灯灭,还不如向前看去。
《帝国秘史》讲的是斯特王国数千年的历史,包含了各种传奇与野史,比之他之前看的的正史,倒是有趣多了,各种国王陛下与贵族少妇的情史,以及贵族之间各种乱论的事件,简直让顾凉笙大开眼界,堪比他在现代偶然得知的《罗马帝国艳情史》,肉谷欠交错,人类沦为谷欠望的奴隶,道德底线伦理毫无约束之力。王室贵族表面上光鲜亮丽,内部却是一坨烂泥,腥臭不堪。
尤其是里面大段大段铯情场景的描述,该作者的手法描写的格外的到位,让顾凉笙这般看着,都有些面红耳赤的感觉,青涩的身体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刺激,面上更是染上绯红,般般入画。
这个作者要是在现代写肉文,绝对是火的不要不要的节奏啊!可惜生错了年代!倒是让那些嗷嗷待哺,成天嚷嚷着吃肉的读者们失望了!
顾凉笙换了个姿势,有些燥热地拽了拽衣领,双眸剪水,仿若雾里看花,更显朦胧之美。他翻开下一章,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只是看完这一章,他有些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
数百年,国王狩猎带回了一名黑发黑眸,容貌娟丽的女子,并娶她为后,大肆宠爱。王后与西方人截然不同的样貌让众贵族心生不喜。当时国王的权利被贵族分割,国王有名无实,然而这位王后却频频动作,挑战贵族的底线,试探将权利集中回王室手中。贵族自然不会同意,联合起来抵制王后,甚至施压国王跟王后离婚。但是国王甚是喜爱这位王后,不仅将权利全权交给她,私底下也配合着训练军队,瓦解贵族的权利。
时长日久,王室与贵族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大战,导致民不聊生,生灵涂炭,而贵族更是打着王后是邪恶化身,蛊惑国王导致灾难连连的名头,怂恿平民向王室施加压力。
最终夺权失败的王后被处以绞刑,国王悲痛欲绝,也跟着自杀,徒留一名不过八岁的小王子被贵族拥护上王位。那名王子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如同他的母亲一般的黑发黑眸,导致他被平民称做邪恶之子,甚至高声反对他登上王位。贵族们对此喜闻乐见,一个个不受喜爱,失去双亲的孩子简直就是傀儡的代名词。然而,他们却没有想到就这样一个傀儡推翻了贵族的统治,将实权集中在了王室手中。可惜的是,这位应该被记入史册的国王却因为殚尽竭力而早亡,剩下一个年仅十岁的儿子,这个儿子却没有继承父亲的黑发黑眸。
斯特王国用两代王后跟国王的鲜血,换来了王室权利的统一,却因为代价太过于巨大,使得黑发黑眸在平民心中成了邪恶的代名词。
尽管上一任国王打下了天下,他的儿子却没学到他的睿智,一生普普通通,政绩平凡,就连为自己的父王澄清黑发黑眸不是邪恶之源的动作都没有。庆幸的是,上一任国王手段狠戾,使得贵族元气大伤,不然,以现任国王的平庸无能,早就被吞噬的一口不留。
而自那以后,王室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的黑发黑眸,但是当年的惨状还是被老一辈的人口口相传保留了下来,最后演变成黑发黑眸就是邪恶低贱的象征。
顾凉笙轻吐一口浊气,合上了书本,贝齿轻咬着娇嫩的唇瓣,两道柳眉微微蹙起,柔美的小脸上满是纠结之色,所以说,黑发黑眸是邪恶低贱的象征是王室与贵族权利相争的结果?!只是因为当时贵族权利滔天,所以事情就被扭曲成这样?不过,那任国王还真是没用,父辈打下的江山如此巍峨壮丽,放到他手上却是如此的浪费了,也幸亏虽然他平庸,但是后来的生的女儿有担当,不但成了斯特王国第一任女帝,也彻彻底底地打压了贵族,让他们匍匐在王室的脚下。这也算是他对王室唯一的贡献了吧!
踮起脚尖,将书籍勉勉强强放回原位,顾凉笙目光一瞥,瞧见旁边的《野史传》,而且还是同一个作者,他立马乐了。他小心翼翼地移动着脚尖,努力踮脚想将它拿下。
收回举得有些酸涩的手臂,顾凉笙生无可恋地看着那磨人的小妖精,呜呜呜!欺负他腿短,他想要天梯!腿到用时方恨短的痛苦他总算是明白了,再也不嘲笑那些短腿卡在门槛的柯基犬了!
就在他咬牙准备孤注一掷跳起来时,突然身后伸出一只粗壮的胳膊,胳膊的主人轻轻松松地拿到了那本《野史传》,紧接着放到了他的面前,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给你!”
顾凉笙顺着书籍看向他面前的男人,他穿着白色紧身衣,贴身合体,勾勒出健硕的肌肉,充满着男性魅力,外罩闭式马甲式外衣,更显出他的几分绅士与贵气,男裤与鞋连成一体,脚掌以皮革为底,脚下还穿无底长靴,靴上带有马刺,显然是一位贵族人士的打扮。
来人有一双多情迷人的绿眸,就像最上等的翡翠玛瑙一般,通体剔透,美不胜收,他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凝视着你,眼尾微微上扬,眸中缱绻专注,就好像你是他的全部一般。那一头耀眼的金发就像成色最好的金子,流光四色,熠熠生辉。
这是一个贵族,一个他不认识的贵族,而且该死的,他还被贵族发现了??????
what'sthefuck!!!
顾凉笙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面上惊慌不已,连忙退后几步,与男人拉开距离,慌乱中,他将左手附在胸口,向他弯腰行礼,可是想着好像不对,又换了右手,听见对面男人低沉的笑声,顾凉笙尴尬地脸都红了。
作为一个三等男仆,他居然连向贵族行礼的姿势都没有学好,这样的人要不是有奥里斯管家护着,基本在皇宫是活不过三集的。
而且从他被接入王宫起这么久,奥里斯管家从未让他学习各种行礼的礼仪,甚至他连对奥里斯管家行礼的次数都很少,顾凉笙想起方才看到的内容,默默脑补出了一场宫廷狗血大剧。
“尊敬的——”顾凉笙琢磨着开口,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公爵,伯爵还是子爵。
霍华德·修斯是不经意间发现这个精灵般的少年的,他虽然穿着下等男仆装,但举手投足却如同贵族一般矜贵,丝毫没有那些下等人的畏缩之感。他遣退自己的贴身男仆,找个借口让他去一楼寻书,然后便躲在角落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看他因为书上好笑的情节吃痴痴笑着,怕被发现,又像个可爱的小松鼠一般偷偷捂着嘴,咕噜噜的大眼睛扫视着四周。无数次他的目光从自己的身上轻轻略过,霍华德·修斯就忍不住绷直了身体,既担心会被他发现,又渴望着被他看见。
见到他突然红了脸,如凝脂的肌肤上仿佛晕染了脂粉一般,精致动人,那双湛蓝色的眼眸蒙上一层薄薄的水雾,浓密如蝶羽般的睫毛忽闪忽闪,闪的他心都痒痒的。香娇玉嫩,桃花玉面,瞬间让这个风流了数年的浪荡王子失了分寸,乱了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