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章 有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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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在明百万带着明欣珂返回京城的第二天,明菲的大姑母居然也跟着出发,前往京城。
所以,她比明百万晚了一日到达京城。
花厅中,大姑母打量着四周的摆设,不禁啧啧道:“大弟,我十多年没来京城了,没想到咱们府上变化那么大。”
这四周,处处透着高雅大气、低调奢华,可见主人家是个有品位的人。
“大姐,你怎么过来了?”明百万揉揉眉心,有些无奈地看着这位大姐。
“这不是子硕要春闱了嘛!我不放心,便过来看看,顺带着陪他参加春闱,免得他紧张。”大姑母难掩心中的兴奋,乐呵说道。
随后,她看向正在淡定优雅喝茶的明菲,笑道:“菲儿长得越发精致了,大姑母可是一直想着你呢!瞧瞧咱明家的姑娘,真俊。”
“咳咳……”明菲放下茶盏,拿出手帕轻擦拭嘴角,她道:“大姑母,您过奖了,大姑母家的表哥表妹们,才是人中龙凤,容貌俊美。”
“你们都是,都是,咱们明家的孩子,都好。”大姑母笑道。
她的孩子,自然也是顶好的。
她打量了一圈,都没瞧见自家儿子,她问:“大弟,子硕呢?”
“子硕住在学院,我昨日回来,也没瞧见子硕。”明百万说道。
“住校?家里院子那么多,怎么不住在家里?”大姑母问道。
“子硕说学院的学习气氛好,不想来回奔波,便决定住在学院。”明百万说道。
“那里哪有家里舒服,不行,不行,得让他搬回家里来住。”大姑母说道。
“大姐,书院挺好的,吃食、住所什么的,不比外面差。”明百万说道。
“那也不行,子硕这孩子从小没吃过什么苦,我怕他身子吃不消。”大姑母说道,完全没把自己当做外人。
“行吧!你若是能劝子硕回家来住,也没问题。”明百万道。
当初樊子硕执意住校的时候,他劝过,但子硕那孩子不听,非得住校,所以他才尊重他的选择。
不论是住家里,还是住校,对他来说都一样。
反正是自己的外甥,不是外人。
大姑母说道:“那行,吃过晌午饭,我就去书院把子硕带回来。”
她用绣帕捂住口,打了个哈欠,道:“不行,连日来赶路,我还真有些累了,我先下去休息。”
“来人,带大姑奶奶下去休息。”明百万吩咐道。
“让菲儿送我过去吧!许久未见菲儿,我可是想念她比想念子硕还多。”大姑母笑呵呵地拉起明菲,便往外走。
明菲只好跟随大姑母而去。
花厅内,明欣珂作为女人的第六感,总觉得大姑姐的笑容有些算计,她道:“国公爷,大姐这是在咱们府上常住了?”
“听她的意思,是住到春闱结束。”明百万道。
“我总觉得大姑姐喜欢菲儿不是真心的。”明欣珂喃喃道。
明百万旁若无人地把娇妻拉了过来,坐在他的怀中,他道:“大姐想让菲儿嫁给子硕。”
明欣珂吃惊的小嘴微张,道:“那可不行。”
“亲上加亲,不好吗?而且子硕那孩子心地善良,倒也是良人。”明百万说道。
“我没说子硕不好,只是子硕与菲儿不合适,他们俩没有夫妻缘分。”明欣珂说道:“子硕性子太过软弱,不适合菲儿。”
“软弱点不好么?菲儿能镇得住。”
“镇得住的男人不叫丈夫,那叫下人。”明欣珂翻了个白眼,道:“我不管,你不能乱给菲儿安排鸳鸯谱,要尊重菲儿的意见。”
“她的意见,目前可以无视。”明百万说道。
明欣珂:“……”
……
大姑母是个行动派,吃过午膳,又小憩了一会儿,大姑母便出发去往位于城东的菁华书院。
菁华书院有两个校区,一个在城外山林里,还有一个在城内富人区。
本来樊子硕想就读那所城外山林里的菁华书院,却被明百万拦着没去成。
明百万想那里距离京城有一个时辰的车程,而城内的菁华书院距离明府只有一刻钟的车程,若是子硕在书院有什么事,家里也能第一时间赶去人。
而且,京城城内富人区的菁华书院,大都是富家子弟,而城外的则是参差不齐的家庭条件的学子。
大姑母进入书院的时候,樊子硕还在上课,大姑母便去了樊子硕的宿舍等着他。
瞧着简陋的住宿环境,大姑母便一阵心疼,她暗自庆幸,还好自己过来了,如若不然,还不知道自己儿子在这里吃这么多苦呢!
其实书院内的住宿条件不艰苦,一人一间的宿舍,是个套间,分里外两间,外间可供小厮随从入住,里间是学生的房间。
而且室外环境优雅,种了一排又一排的竹子,可谓是风景如此多娇秀丽。
当然,这里的环境自然无法与明府相提并论,所以大姑母才说这里住宿环境简陋。
一直等到傍晚樊子硕下学,他正打算去书院食堂用膳,却被自家母亲拦住,说什么也要让他跟她回家去住。
他的东西,都被母亲带来的人打包妥当,并且把书院的宿舍给退了。
樊子硕很无奈,宿舍都退了,他若不回去,一是不孝,二也没地方住。
母子二人回到明府,刚好是晚膳时间。
这顿饭,相当热闹。
大姑母天生熟络,整个餐厅因为有了她的加入,变得热闹嘈杂了不少。
“菲儿,来,吃这个,这个是我带来的家乡的特产,冬笋,特别好吃。”大姑母给明菲夹菜。
夹菜用的筷子,是大姑母用过的。
明菲有些不喜欢。
她能说她只可以用自家宝贝女儿与秦君过用的筷子吃饭,别人的,对不起,她有洁癖。
明悦瞧着娘亲勉强的笑容,她甜甜道:“姑奶奶吃。”
“哎,乖,悦儿乖。”大姑母笑着说:“悦儿喜欢吃什么?来,姑奶奶喂你。”
小明悦也不想被大姑奶奶的筷子荼毒,她在餐桌下的小手拉了拉跑得快的衣裳。
跑得快会意,说道:“大姑奶奶,您舟车劳顿,已经很辛苦,悦儿的吃食,我来喂便好,您多吃些。”
“小快真懂事。”大姑母笑道。
边说,还便给跑得快、明悦各夹了一块冬笋炒肉片放在他们的餐碟中。
小明悦可怜巴巴地看着跑得快,又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小碗中多出来的肥肉镖子。
没想到,在明百万带着明欣珂返回京城的第二天,明菲的大姑母居然也跟着出发,前往京城。
所以,她比明百万晚了一日到达京城。
花厅中,大姑母打量着四周的摆设,不禁啧啧道:“大弟,我十多年没来京城了,没想到咱们府上变化那么大。”
这四周,处处透着高雅大气、低调奢华,可见主人家是个有品位的人。
“大姐,你怎么过来了?”明百万揉揉眉心,有些无奈地看着这位大姐。
“这不是子硕要春闱了嘛!我不放心,便过来看看,顺带着陪他参加春闱,免得他紧张。”大姑母难掩心中的兴奋,乐呵说道。
随后,她看向正在淡定优雅喝茶的明菲,笑道:“菲儿长得越发精致了,大姑母可是一直想着你呢!瞧瞧咱明家的姑娘,真俊。”
“咳咳……”明菲放下茶盏,拿出手帕轻擦拭嘴角,她道:“大姑母,您过奖了,大姑母家的表哥表妹们,才是人中龙凤,容貌俊美。”
“你们都是,都是,咱们明家的孩子,都好。”大姑母笑道。
她的孩子,自然也是顶好的。
她打量了一圈,都没瞧见自家儿子,她问:“大弟,子硕呢?”
“子硕住在学院,我昨日回来,也没瞧见子硕。”明百万说道。
“住校?家里院子那么多,怎么不住在家里?”大姑母问道。
“子硕说学院的学习气氛好,不想来回奔波,便决定住在学院。”明百万说道。
“那里哪有家里舒服,不行,不行,得让他搬回家里来住。”大姑母说道。
“大姐,书院挺好的,吃食、住所什么的,不比外面差。”明百万说道。
“那也不行,子硕这孩子从小没吃过什么苦,我怕他身子吃不消。”大姑母说道,完全没把自己当做外人。
“行吧!你若是能劝子硕回家来住,也没问题。”明百万道。
当初樊子硕执意住校的时候,他劝过,但子硕那孩子不听,非得住校,所以他才尊重他的选择。
不论是住家里,还是住校,对他来说都一样。
反正是自己的外甥,不是外人。
大姑母说道:“那行,吃过晌午饭,我就去书院把子硕带回来。”
她用绣帕捂住口,打了个哈欠,道:“不行,连日来赶路,我还真有些累了,我先下去休息。”
“来人,带大姑奶奶下去休息。”明百万吩咐道。
“让菲儿送我过去吧!许久未见菲儿,我可是想念她比想念子硕还多。”大姑母笑呵呵地拉起明菲,便往外走。
明菲只好跟随大姑母而去。
花厅内,明欣珂作为女人的第六感,总觉得大姑姐的笑容有些算计,她道:“国公爷,大姐这是在咱们府上常住了?”
“听她的意思,是住到春闱结束。”明百万道。
“我总觉得大姑姐喜欢菲儿不是真心的。”明欣珂喃喃道。
明百万旁若无人地把娇妻拉了过来,坐在他的怀中,他道:“大姐想让菲儿嫁给子硕。”
明欣珂吃惊的小嘴微张,道:“那可不行。”
“亲上加亲,不好吗?而且子硕那孩子心地善良,倒也是良人。”明百万说道。
“我没说子硕不好,只是子硕与菲儿不合适,他们俩没有夫妻缘分。”明欣珂说道:“子硕性子太过软弱,不适合菲儿。”
“软弱点不好么?菲儿能镇得住。”
“镇得住的男人不叫丈夫,那叫下人。”明欣珂翻了个白眼,道:“我不管,你不能乱给菲儿安排鸳鸯谱,要尊重菲儿的意见。”
“她的意见,目前可以无视。”明百万说道。
明欣珂:“……”
……
大姑母是个行动派,吃过午膳,又小憩了一会儿,大姑母便出发去往位于城东的菁华书院。
菁华书院有两个校区,一个在城外山林里,还有一个在城内富人区。
本来樊子硕想就读那所城外山林里的菁华书院,却被明百万拦着没去成。
明百万想那里距离京城有一个时辰的车程,而城内的菁华书院距离明府只有一刻钟的车程,若是子硕在书院有什么事,家里也能第一时间赶去人。
而且,京城城内富人区的菁华书院,大都是富家子弟,而城外的则是参差不齐的家庭条件的学子。
大姑母进入书院的时候,樊子硕还在上课,大姑母便去了樊子硕的宿舍等着他。
瞧着简陋的住宿环境,大姑母便一阵心疼,她暗自庆幸,还好自己过来了,如若不然,还不知道自己儿子在这里吃这么多苦呢!
其实书院内的住宿条件不艰苦,一人一间的宿舍,是个套间,分里外两间,外间可供小厮随从入住,里间是学生的房间。
而且室外环境优雅,种了一排又一排的竹子,可谓是风景如此多娇秀丽。
当然,这里的环境自然无法与明府相提并论,所以大姑母才说这里住宿环境简陋。
一直等到傍晚樊子硕下学,他正打算去书院食堂用膳,却被自家母亲拦住,说什么也要让他跟她回家去住。
他的东西,都被母亲带来的人打包妥当,并且把书院的宿舍给退了。
樊子硕很无奈,宿舍都退了,他若不回去,一是不孝,二也没地方住。
母子二人回到明府,刚好是晚膳时间。
这顿饭,相当热闹。
大姑母天生熟络,整个餐厅因为有了她的加入,变得热闹嘈杂了不少。
“菲儿,来,吃这个,这个是我带来的家乡的特产,冬笋,特别好吃。”大姑母给明菲夹菜。
夹菜用的筷子,是大姑母用过的。
明菲有些不喜欢。
她能说她只可以用自家宝贝女儿与秦君过用的筷子吃饭,别人的,对不起,她有洁癖。
明悦瞧着娘亲勉强的笑容,她甜甜道:“姑奶奶吃。”
“哎,乖,悦儿乖。”大姑母笑着说:“悦儿喜欢吃什么?来,姑奶奶喂你。”
小明悦也不想被大姑奶奶的筷子荼毒,她在餐桌下的小手拉了拉跑得快的衣裳。
跑得快会意,说道:“大姑奶奶,您舟车劳顿,已经很辛苦,悦儿的吃食,我来喂便好,您多吃些。”
“小快真懂事。”大姑母笑道。
边说,还便给跑得快、明悦各夹了一块冬笋炒肉片放在他们的餐碟中。
小明悦可怜巴巴地看着跑得快,又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小碗中多出来的肥肉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