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又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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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挚看着斗笠客,有些惊讶:“你对战胜洛一水这么有信心?”
李挚这么问,自然是因为从斗笠客先前的对话之中,他已经知道秦风与此人有勾连,目标自然便是洛一水。但很显然,斗笠客是要卖了秦风了,借刀杀人干掉秦风的太平军,这把刀自然就是自己,而他付出的代价就是永平郡。
“洛一水已是秋后的蚂蚱,既然他没有拿下中平郡,没有了立足的根基,对我来说,他就不足为患了,一支近十万人的大军,没有后勤补给,下场会是什么,你比我更清楚。”斗笠客冷笑起来。
“所以,你要趁机除了秦风!”
“当然,洛一水只不过是一支困兽犹斗的野狗,而秦风才是那只择人而噬的饿狼,这一点,我看得很清楚。相比起洛一水,这个人更让我警惕!”斗笠客道。
李挚在脚上磕着烟灰,若有所思地道:“可是,我怎么才能相信你的诚意呢?永平郡你会这么白白的给我?”
“不是白给,是你干掉秦风后的报酬,对我来说,灭了秦风,我大越便能收回沙阳,长阳,甚至能将秦风苦心经营的太平城拿到手中。要知道,这几个地方,名义上挂着我大越的旗帜,实际上根本就不受朝廷的控制,所以最后算起来,我并没有吃多少亏。”斗笠客道。
李挚点了点头,“的确,算起来,你还赚了,因为这样一来,你就真正的与齐国联成一片了,有了齐国这个靠山,你可以慢慢的来找我算总帐,把给我的,再想法子夺回去。”
斗笠客笑了起来:“那是以后的事情了,那就看咱们双方之间谁更厉害一些了,也许我会永远失去这片土地,也许是你们又不得不退回去。”
“你搞定这一切,总也得需要几年时间吧?”李挚嘿嘿笑了起来:“现在的越国,千疮百孔,比我大秦更差一些。”
“是啊,我需要时间,你也需要时间,时间站在哪一边,便让老天爷来决定,你说怎么样?”斗笠客道。
李挚低下头,伸手在黑土地抠抠索索,半晌,从地里抠出了几截白白嫩嫩的草根,递了一根给斗笠客,自己也拿了一根,在粗布衣服之上擦了擦,直接塞进嘴里嚼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斗笠客皱起了眉头。
“很甜,你哪怕贵为皇帝,恐怕也没有吃过这东西吧,我经常吃。”李挚拿着半截草根,在斗笠客面前晃了晃。
斗笠客皱眉看了半晌手里的草根,终于还是塞进了嘴里,嚼了起来,不过看他那样子,倒像是在吃药一般。
看着对方的模样,李挚笑了起来:“好,成交,不过太平军可不是好打的主儿,他们的首领秦风,在楚国西部边境与我们多有交锋,罕有败绩,他的敢死营在我们边军之中,可是声名赫赫的。”
“难不成你还怕了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
“怕到未必,我只是不想付出太多的代价而已。”李挚将剩下的草根尽数塞进嘴里,嚼巴嚼巴咽了下去,站起身来,“就这么说定了。我去对付秦风那个小子,但愿你能收拾得了洛一水。”
“洛一水,现在就已经差不多是一个死人了。”斗笠客站了起来,看了李挚一眼,“你的伤还没有好?左立行给你带来的伤,看来当真很严重。”
“杀一个宗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李挚微笑着道,“不过我不在乎。”
斗笠客不再说话,转身向着远方走去,似乎只是跨出数步,便在李挚的眼里,只剩下了一个有些迷幻的背影。
“越国,真得是不行了。”李挚叹口气,摇摇头,“可惜啊,如此大好的一块肥肉,我们大秦却只敢吃些边边角角,不敢吞下去,真是恼火。”
提着烟袋,他看起来有些丧气,踢踢踏踏的往着郡城方向走去。
走到城门口的时候,他又站住了,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因为他又看到了一个熟人,在他看到那人的时候,那个正在与守卫城门的校尉聊得热火朝天的人也恰好转过头来,与他对视了一眼,然后笑了起来。
李挚摇了摇头:“今天可真是热闹,刚走了一位老熟人,又来了一位,你们这是约好了的吗?”
那人哈哈大笑起来,迎着李挚走了过来:“远远的瞄见二位的背影,我便有多快便跑多快了,要是让那位发现我也来了,肯定是要杀了我的,我可不是他的对手,李大帅也不见得会救我。”
他大笑着,双手抱拳,向着李挚一揖到地:“楚人程务本,见过李大帅。”
“免了免了!”李挚甩甩手,“既然来了,怎么不进城,在外头聊些什么?”他转头看着那个守门的校尉,那校尉此时已经懵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说想进城去见邓忠将军的人,竟然是赫赫有名的楚国铁壁程务本,而他更没有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了李挚李大帅。
李挚对他们来说,那是神明一般的存在,神龙见首不见尾,基本上他们是没有机会见着这位的。
“我我我……”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了。
“闲聊些家常而已。”程务本呵呵一笑,“这位校尉派人去禀告邓将军了,我在这里闲着没事儿,便与他聊些家常而已,李大帅不会怪罪吧,我可没有刺探军情。”
李挚一笑,“你程务本岂有这么无聊,走吧,既然来了,咱们就进去说。”
“看来我比那位的待遇要好一些。”程务本微笑着道。“我正担心李帅把我拒之门外呢。”
“来得都是客。”李挚晃晃大烟袋,“都是来找我谈生意的,货比三家,总得看看谁的出价高,是不是?”
“李帅是个明白人。”程务本大笑:“一个破破烂烂的越国,能出得起什么价钱?”
“这个破破烂烂的越国,你现在的那位主子可瞪着眼睛看着呢!”李挚打了一个哈哈。
两人肩并肩向内走去,却见邓素迎头撞了过来,看见两人,嘴巴一咧,笑了起来:“爹让我来迎程帅呢,还让我去找李大帅,不想二位已经碰上了。”
李挚毫不客气的拿着烟袋敲了一记邓素,“跑回去告诉你爹,备酒,我们陪客人喝几杯。”
“好呐!”邓素挨了一记敲,却仍然是兴高采烈的往回跑去。
“能与李帅再喝一顿酒,可真是荣幸啊!”程务本很是感慨地道:“上一次跟李帅喝酒,好像是三十年前了。”
“想不到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时我还只是大楚的一名偏将,嗯,那一次还有邓忠,再加上越国的洛宽吧,三国联军,对抗齐国,那一仗打得,即使到现在,我也记忆犹新啊,正是那一战,才确定了三十年来的真正的四国鼎立之势。那时的李帅,在战场之上的指挥若定,最后时刻的独斗曹冲,都让我们这些后辈永生难忘啊!”程务本认真地道。
提起三十年前那一仗,李挚也是眼神有些激动起来。那一战,也是他声名雀起的一战,他是秦国的大将军,也是三国联军的总指挥,就是那一战,将当时不可一世的齐国打得大败,秦,楚,越才最终稳定下来,也使得这天下的和平持续了三十年。
“邓忠现在还是我秦国的栋梁,你却已经远离了楚国的权力核心,而洛宽,已经成了冤死鬼罗!当年你们三个,可都是各国名噪一时的后起之秀啊!”李挚深有感触地道。
“是啊,当年三国齐心协力,但时至今日,却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程务本点头道。
“各为其主,各有各的立场,如此而已!”李挚挥了挥手,“用不着伤春悲秋,你程务本不要用这套来迷惑我,我年纪虽然大了,但脑子还清醒得很,还没到糊涂的时候呢”
程务本大笑。
说话间,二人已是到了大将军府,邓忠早已守候在门前,见了程务本,两人都是笑着伸出各自的大手,重重的握了一下。
秦楚两国,虽然时常交恶,但两人的私交,却一向是不错的。而这,正是得益于三十年前那一场大战,那时的两人,彼此依靠,互相救援,在那场持续数年的战争当中,结下了深厚的友益。不过随着两人地位日高,反倒是不能见面了。
“程兄是贵客,酒宴已经备好,今日可要好好痛饮一番,要是你还是楚国铁壁,这顿酒可还真喝不了。”邓忠笑道。
“这顿酒喝得好不好,得看程务本带来了什么!”李挚笑道:“不然的话,不是他喝不好,就是我们喝不好了。”
“先喝酒,再谈公事。”邓忠笑道。“不急在一时半刻。”
“邓忠,你知道我刚刚在外头才见了谁吗?”李挚笑问。
邓忠还没有问,程务本已是接口道:“邓兄肯定是猜不到的,那位是越国皇帝吴鉴,我本来是想去拜见李帅的,见了这位皇帝陛下,便只能逃之夭夭先来这里求邓兄庇护了。”
邓忠瞪大了眼睛看着两人一会,眼角眉梢尽是笑意,“这可真是巧,可真是巧了。”
邓忠当然高兴,几方都能找他们,自然便能看出他们的重要性,这竹杠,可得敲得梆梆响才是,他与程务本私交是不错,但私谊不能坏公事啊!(未完待续。)
李挚看着斗笠客,有些惊讶:“你对战胜洛一水这么有信心?”
李挚这么问,自然是因为从斗笠客先前的对话之中,他已经知道秦风与此人有勾连,目标自然便是洛一水。但很显然,斗笠客是要卖了秦风了,借刀杀人干掉秦风的太平军,这把刀自然就是自己,而他付出的代价就是永平郡。
“洛一水已是秋后的蚂蚱,既然他没有拿下中平郡,没有了立足的根基,对我来说,他就不足为患了,一支近十万人的大军,没有后勤补给,下场会是什么,你比我更清楚。”斗笠客冷笑起来。
“所以,你要趁机除了秦风!”
“当然,洛一水只不过是一支困兽犹斗的野狗,而秦风才是那只择人而噬的饿狼,这一点,我看得很清楚。相比起洛一水,这个人更让我警惕!”斗笠客道。
李挚在脚上磕着烟灰,若有所思地道:“可是,我怎么才能相信你的诚意呢?永平郡你会这么白白的给我?”
“不是白给,是你干掉秦风后的报酬,对我来说,灭了秦风,我大越便能收回沙阳,长阳,甚至能将秦风苦心经营的太平城拿到手中。要知道,这几个地方,名义上挂着我大越的旗帜,实际上根本就不受朝廷的控制,所以最后算起来,我并没有吃多少亏。”斗笠客道。
李挚点了点头,“的确,算起来,你还赚了,因为这样一来,你就真正的与齐国联成一片了,有了齐国这个靠山,你可以慢慢的来找我算总帐,把给我的,再想法子夺回去。”
斗笠客笑了起来:“那是以后的事情了,那就看咱们双方之间谁更厉害一些了,也许我会永远失去这片土地,也许是你们又不得不退回去。”
“你搞定这一切,总也得需要几年时间吧?”李挚嘿嘿笑了起来:“现在的越国,千疮百孔,比我大秦更差一些。”
“是啊,我需要时间,你也需要时间,时间站在哪一边,便让老天爷来决定,你说怎么样?”斗笠客道。
李挚低下头,伸手在黑土地抠抠索索,半晌,从地里抠出了几截白白嫩嫩的草根,递了一根给斗笠客,自己也拿了一根,在粗布衣服之上擦了擦,直接塞进嘴里嚼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斗笠客皱起了眉头。
“很甜,你哪怕贵为皇帝,恐怕也没有吃过这东西吧,我经常吃。”李挚拿着半截草根,在斗笠客面前晃了晃。
斗笠客皱眉看了半晌手里的草根,终于还是塞进了嘴里,嚼了起来,不过看他那样子,倒像是在吃药一般。
看着对方的模样,李挚笑了起来:“好,成交,不过太平军可不是好打的主儿,他们的首领秦风,在楚国西部边境与我们多有交锋,罕有败绩,他的敢死营在我们边军之中,可是声名赫赫的。”
“难不成你还怕了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
“怕到未必,我只是不想付出太多的代价而已。”李挚将剩下的草根尽数塞进嘴里,嚼巴嚼巴咽了下去,站起身来,“就这么说定了。我去对付秦风那个小子,但愿你能收拾得了洛一水。”
“洛一水,现在就已经差不多是一个死人了。”斗笠客站了起来,看了李挚一眼,“你的伤还没有好?左立行给你带来的伤,看来当真很严重。”
“杀一个宗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李挚微笑着道,“不过我不在乎。”
斗笠客不再说话,转身向着远方走去,似乎只是跨出数步,便在李挚的眼里,只剩下了一个有些迷幻的背影。
“越国,真得是不行了。”李挚叹口气,摇摇头,“可惜啊,如此大好的一块肥肉,我们大秦却只敢吃些边边角角,不敢吞下去,真是恼火。”
提着烟袋,他看起来有些丧气,踢踢踏踏的往着郡城方向走去。
走到城门口的时候,他又站住了,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因为他又看到了一个熟人,在他看到那人的时候,那个正在与守卫城门的校尉聊得热火朝天的人也恰好转过头来,与他对视了一眼,然后笑了起来。
李挚摇了摇头:“今天可真是热闹,刚走了一位老熟人,又来了一位,你们这是约好了的吗?”
那人哈哈大笑起来,迎着李挚走了过来:“远远的瞄见二位的背影,我便有多快便跑多快了,要是让那位发现我也来了,肯定是要杀了我的,我可不是他的对手,李大帅也不见得会救我。”
他大笑着,双手抱拳,向着李挚一揖到地:“楚人程务本,见过李大帅。”
“免了免了!”李挚甩甩手,“既然来了,怎么不进城,在外头聊些什么?”他转头看着那个守门的校尉,那校尉此时已经懵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说想进城去见邓忠将军的人,竟然是赫赫有名的楚国铁壁程务本,而他更没有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了李挚李大帅。
李挚对他们来说,那是神明一般的存在,神龙见首不见尾,基本上他们是没有机会见着这位的。
“我我我……”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了。
“闲聊些家常而已。”程务本呵呵一笑,“这位校尉派人去禀告邓将军了,我在这里闲着没事儿,便与他聊些家常而已,李大帅不会怪罪吧,我可没有刺探军情。”
李挚一笑,“你程务本岂有这么无聊,走吧,既然来了,咱们就进去说。”
“看来我比那位的待遇要好一些。”程务本微笑着道。“我正担心李帅把我拒之门外呢。”
“来得都是客。”李挚晃晃大烟袋,“都是来找我谈生意的,货比三家,总得看看谁的出价高,是不是?”
“李帅是个明白人。”程务本大笑:“一个破破烂烂的越国,能出得起什么价钱?”
“这个破破烂烂的越国,你现在的那位主子可瞪着眼睛看着呢!”李挚打了一个哈哈。
两人肩并肩向内走去,却见邓素迎头撞了过来,看见两人,嘴巴一咧,笑了起来:“爹让我来迎程帅呢,还让我去找李大帅,不想二位已经碰上了。”
李挚毫不客气的拿着烟袋敲了一记邓素,“跑回去告诉你爹,备酒,我们陪客人喝几杯。”
“好呐!”邓素挨了一记敲,却仍然是兴高采烈的往回跑去。
“能与李帅再喝一顿酒,可真是荣幸啊!”程务本很是感慨地道:“上一次跟李帅喝酒,好像是三十年前了。”
“想不到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时我还只是大楚的一名偏将,嗯,那一次还有邓忠,再加上越国的洛宽吧,三国联军,对抗齐国,那一仗打得,即使到现在,我也记忆犹新啊,正是那一战,才确定了三十年来的真正的四国鼎立之势。那时的李帅,在战场之上的指挥若定,最后时刻的独斗曹冲,都让我们这些后辈永生难忘啊!”程务本认真地道。
提起三十年前那一仗,李挚也是眼神有些激动起来。那一战,也是他声名雀起的一战,他是秦国的大将军,也是三国联军的总指挥,就是那一战,将当时不可一世的齐国打得大败,秦,楚,越才最终稳定下来,也使得这天下的和平持续了三十年。
“邓忠现在还是我秦国的栋梁,你却已经远离了楚国的权力核心,而洛宽,已经成了冤死鬼罗!当年你们三个,可都是各国名噪一时的后起之秀啊!”李挚深有感触地道。
“是啊,当年三国齐心协力,但时至今日,却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程务本点头道。
“各为其主,各有各的立场,如此而已!”李挚挥了挥手,“用不着伤春悲秋,你程务本不要用这套来迷惑我,我年纪虽然大了,但脑子还清醒得很,还没到糊涂的时候呢”
程务本大笑。
说话间,二人已是到了大将军府,邓忠早已守候在门前,见了程务本,两人都是笑着伸出各自的大手,重重的握了一下。
秦楚两国,虽然时常交恶,但两人的私交,却一向是不错的。而这,正是得益于三十年前那一场大战,那时的两人,彼此依靠,互相救援,在那场持续数年的战争当中,结下了深厚的友益。不过随着两人地位日高,反倒是不能见面了。
“程兄是贵客,酒宴已经备好,今日可要好好痛饮一番,要是你还是楚国铁壁,这顿酒可还真喝不了。”邓忠笑道。
“这顿酒喝得好不好,得看程务本带来了什么!”李挚笑道:“不然的话,不是他喝不好,就是我们喝不好了。”
“先喝酒,再谈公事。”邓忠笑道。“不急在一时半刻。”
“邓忠,你知道我刚刚在外头才见了谁吗?”李挚笑问。
邓忠还没有问,程务本已是接口道:“邓兄肯定是猜不到的,那位是越国皇帝吴鉴,我本来是想去拜见李帅的,见了这位皇帝陛下,便只能逃之夭夭先来这里求邓兄庇护了。”
邓忠瞪大了眼睛看着两人一会,眼角眉梢尽是笑意,“这可真是巧,可真是巧了。”
邓忠当然高兴,几方都能找他们,自然便能看出他们的重要性,这竹杠,可得敲得梆梆响才是,他与程务本私交是不错,但私谊不能坏公事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