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章 沈云在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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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姆就不是个东西。
她绑架沈云在,向南韩青年娱乐索要巨额赎金得手后,就该遵照双方的“友好协议”,把人质给毫发无伤的送回家。
但她却食言了。
担心现在遭受重创的美杜沙王朝,无法承受南韩人的怒火,会在沈云在安然回家后,再挥斥巨资,雇佣国际佣兵小组,跑去非洲找到他们,把他们彻底的歼灭。
故此,才想要沈云在的清白,来当做威胁南韩人不敢打击报复她的筹码。
对此,沈云在压根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唯有冷静的承受。
最多在心中祈祷,汉姆这次能够说话算话,给她找个各方面都很匹配她的男人。
在这方面,不是个东西的汉姆,还算实现了她给沈云在的承诺。
黑夜中这个依旧在沉睡的男人,当然不是诸多脑残粉心目中的那种奶油小生,但有棱有角的面孔,却组合成了一个勉强的“帅”字。
沈云在是地地道道的南韩人,却打心眼里不喜欢那些娘炮小生。
一般来说,自身强大的女孩子,都不喜欢娘炮男人。
反而是那些野蛮没有素质的男人,有可能会打动她们的芳心。
这也是沈家希望沈云在能嫁给南韩副总统家大少,她却不怎么原意的主要原因。
南韩副总统大少李铭基,也就是因独特身份不能进军演艺圈罢了。
很多人都坚信,李大少真要进军演艺圈,当前那些靠颜值走红的“偶巴少年”,都得特么的通通靠边站。
李铭基,就是上帝费尽心血才造出来的完美男人。
身高一米八一,飘逸的头发,双眼皮大眼睛,挺直的鼻梁,笑起来时露出的那口整齐白牙,能迷倒绝大部分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女性。
从小,他就接受严格的贵族教育,举手投足间尽显天之骄子的本色。
尤其他不吸烟,不酗酒,还特别的善良。
认识他的人经常看到,他在地铁口施舍流浪者。
完美无缺的男人,不该是所有年轻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吗?
事实证明,不是。
最起码,沈云在就不喜欢李铭基。
她更喜欢那种义薄云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坐下时能够一脚踏在椅面上,嘴上叼着烟卷的粗鲁男人。
沈云在以为,李铭基这样的男人其实并不能算完美男人,只因他缺少男人该有的阳刚之气。
尤其每次看到李铭基,俩人四目相对时,她总是会有种错觉——李铭基,是一条会笑的毒蛇。
这种错觉,让沈云在看不透李铭基,也不喜欢。
所以她在再三找借口,来推卸李、沈两家长辈极力撮合的婚事。
现在看来,沈云在的推卸是错误的。
如果她答应爷爷,与李铭基完婚,那么她就不用找借口去大马那边视察工作,就不会被汉姆绑架,也就不会被黑夜中这个男人,夺走她的清白之躯了。
幸好,她还活着。
被绑架,被男人长时间的摧残,以后都不能找汉姆逃回公道,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等等,都比不上还活着更重要。
人,唯有好好地活着,才能做她想做的事情。
比方,沈云在会在杀死这个长时间摧残过她的男人,以后再想方设法,把汉姆的美杜沙王朝,杀个鸡犬不留。
黑暗中,沈云在那只在男人脸上摩挲良久的右手,慢慢地放在了他脖子上。
男人的喉结,并不是太突出。
沈云在好像在网上看到过,说喉结过于突出的男人,基本都是些雄心激素发达,脾气暴躁的。
脾气暴躁的男人,并不代表着就是阳刚气息十足的男人。
他们只是受生理上的影响,脾气实在不怎么样罢了,与真正的阳刚之气,没有一毛钱的男人。
当然了,一点喉结都没有的男人,就是雄心激素不怎么发达的,像南韩国内那些娘炮小生,自以为很阳光很灿烂的样子,实则让沈云在看了会觉得恶心。
这个男人的喉结,突出的恰到好处。
仅仅是凭借这一点,沈云在基本就能断定,这是个真正的阳刚男人。
她喜欢的那种。
也是她要杀死的。
她的右手五指,慢慢地收拢,用力。
自四岁时就开始习武的沈云在,有能一把掐碎男人喉结的真功夫。
当前盛行全世界的跆拳道,沈云在是从不屑去学的。
她学的是截拳道。
截拳道的创始人,是上世纪是就名扬世界的功夫大师李小龙。
当初传授沈云在截拳道的那个人,是爷爷自美国请回来的,据说是李小龙亲传的弟子。
截拳道最大的特点,是必须紧紧抓住对手使用招式的漏洞和缺陷,随机应变形成一种攻击,以攻克攻,以防克攻,以反击克攻击。敌攻则我攻,敌动则我动,巧妙继节省和缩短攻击距离。
传授沈云在截拳道的高手曾说,她在练武这方面有着让人吃惊的天赋。
如果假以时日,她能潜心修炼截拳道,肯定能成为女版李小龙。
李小龙要想捏碎一个还在沉睡的男人喉结,很难吗?
当然不难。
事实上,沈云在也有绝对的实力,能一把掐碎男人的咽喉。
更有掐碎他咽喉的决心。
看在他是她第一个男人的份上,她恩赐他可以在美梦中死去。
沈云在笑了下,很轻,很甜,很歹毒!
笑容刚刚在嘴角绽放,她的五指就猛地一收!
咔嚓——
预料中的喉骨断裂声,却没有如约响起。
反倒是男人在睡眠中感到不舒服,摆了下脑袋,挣开了沈云在的右手,喃喃说了句什么后,一只手熟练的抓住了她的左胸,鼾声继续。
沈云在全力去捏男人的喉结,结果却——怎么会这样呢?
难道说,男人的喉结是钢铁打造的?
当然不是。
沈云在没有一把捏碎男人的喉结,不是因为他的喉结有多坚硬,是她的力气不济。
她全力猛捏的力气,还不到平时的三十分之一。
就这点力气,能捏死一只蚂蚁就很不错了,更何况是捏碎男人的喉结呢。
她的力气呢?
诚然,一对男女在长时间歇斯底里的缠绵过后,男人会累的连眼皮都睁不开。
而女人,则能迅速恢复力气——但前提是,她没有受伤,身体里也不会多个东西。
就在沈云在的力气瞬间积攒起来,准备爆发时,那地方也被触动,肌肉本能的绷紧。
然后,就感受到了异物的存在,继而产生奇异的感觉。
力气,随着那种骤然腾起的异样感觉,薄雪遇到烈阳般的,瞬间融化了。
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异样的感觉,并没有随着沈云在右手无力的垂下就消失。
则是以决堤洪水般的速度,迅速席卷了她的全身,每一个细胞,每一条神经。
她要想摆脱这种奇异感,就必须让身体深处的东西滚粗。
于是,她就紧咬着牙关,试着要爬起来。
可她的纤腰刚一扭动——黑暗就降临了。
她的动作,就像泼在烈火上的一盆汽油,让那种奇异的感觉,瞬间膨胀。
瞬间膨胀不知多少倍的奇异感觉,瞬间就淹没了她的理智。
等她再次缓缓睁开眼时,天,已经亮了。
窗户上的窗帘没有拉上,金色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客厅内。
为这对依旧紧紧搂纠缠在一起的身躯,镀上了一层迷人的光晕。
幸好,沈云在在刚过去的睡眠中,身体已经和男人分开了。
那地方好像涂抹了辣椒油般的火烧疼痛,也减轻了至少百分之八十。
身体上的酸痛感,也好多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
依旧弥漫着甜香,淫靡之气的空气,在她肺叶里迅速回旋着,簇生了力气。
她轻而易举的从男人搂抱中挣出来,坐了起来,低头看向了他。
男人还在沉睡。
不过这厮的右胳膊,就搭在脸上,让沈云在看不到他的样子。
很多男人在睡觉时,都会这样。
沈云在不在意。
反正无论他长什么样子,他都不会活太久了。
盯着他看了最多半分钟,沈云在就抬头,打量起了周围的环境。
他们是在客厅的地板上,沙发,案几,都已经被推翻了,还有一地撕裂了的衣服。
由此可以证明,他们曾经的战斗,有多么的激烈。
门后,还摆放着一个好像棺材样的货箱。
货箱前的地板上,有一些碎纸屑。
沈云在知道,她在被汉明打上麻醉后,就沉睡在这个货箱内。
货箱的货单上,写有详细的发货地址。
不过沈云在不打算去详细研究,因为她很清楚,汉姆还没傻到把美杜沙王朝的藏匿点,用货单给泄露出来的地步。
客厅内的摆设,很华夏化。
不是很,就是。
从家电的商标,以及客厅四角上挂着的同心结上,沈云在能确定这是华夏人的家里。
让她能确定身在华夏青山市的证据,则是窗外远处街道山的移动大厅、银行等广告牌。
对于沈云在来说,一觉醒来后身处华夏青山,与身处南韩首尔的区别,并没什么分别。
真正值得她重视的,还是那个四仰八叉睡觉的男人。
以及,半掩着的厨房门。
厨房里,有刀具。
不锈钢菜刀虽然没有开刃,但砍断一个人的咽喉,应该不是问题。
沈云在笑了下,抬起右脚走向厨房时,脚尖刚一触地,那地方又有疼痛感传来,让她娇躯颤抖了下。
仅仅如此罢了。
最多让她走路不得劲,却不妨碍她去拿刀。
好像猫咪那样,沈云在右脚脚尖刚触地,再次停下了。
她慢慢地低头,看向了脚踝处。
那儿有个脚链。
脚链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玻璃体特有的光泽。
这是什么?
监控器。
沈云在想起来了,汉姆在给她注射麻醉之前,就在她身上安装了太多的监控器。
脚链,手镯,耳环等小零碎东西上,都有这种东西。
“汉姆,你是不是还在看着我?好吧。既然你喜欢看,那你继续看。我会让你看到,你给我找的男人,是怎么死的。”
沈云在抬起右手,对手镯轻笑着,低声说道。
汉姆就不是个东西。
她绑架沈云在,向南韩青年娱乐索要巨额赎金得手后,就该遵照双方的“友好协议”,把人质给毫发无伤的送回家。
但她却食言了。
担心现在遭受重创的美杜沙王朝,无法承受南韩人的怒火,会在沈云在安然回家后,再挥斥巨资,雇佣国际佣兵小组,跑去非洲找到他们,把他们彻底的歼灭。
故此,才想要沈云在的清白,来当做威胁南韩人不敢打击报复她的筹码。
对此,沈云在压根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唯有冷静的承受。
最多在心中祈祷,汉姆这次能够说话算话,给她找个各方面都很匹配她的男人。
在这方面,不是个东西的汉姆,还算实现了她给沈云在的承诺。
黑夜中这个依旧在沉睡的男人,当然不是诸多脑残粉心目中的那种奶油小生,但有棱有角的面孔,却组合成了一个勉强的“帅”字。
沈云在是地地道道的南韩人,却打心眼里不喜欢那些娘炮小生。
一般来说,自身强大的女孩子,都不喜欢娘炮男人。
反而是那些野蛮没有素质的男人,有可能会打动她们的芳心。
这也是沈家希望沈云在能嫁给南韩副总统家大少,她却不怎么原意的主要原因。
南韩副总统大少李铭基,也就是因独特身份不能进军演艺圈罢了。
很多人都坚信,李大少真要进军演艺圈,当前那些靠颜值走红的“偶巴少年”,都得特么的通通靠边站。
李铭基,就是上帝费尽心血才造出来的完美男人。
身高一米八一,飘逸的头发,双眼皮大眼睛,挺直的鼻梁,笑起来时露出的那口整齐白牙,能迷倒绝大部分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女性。
从小,他就接受严格的贵族教育,举手投足间尽显天之骄子的本色。
尤其他不吸烟,不酗酒,还特别的善良。
认识他的人经常看到,他在地铁口施舍流浪者。
完美无缺的男人,不该是所有年轻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吗?
事实证明,不是。
最起码,沈云在就不喜欢李铭基。
她更喜欢那种义薄云天,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坐下时能够一脚踏在椅面上,嘴上叼着烟卷的粗鲁男人。
沈云在以为,李铭基这样的男人其实并不能算完美男人,只因他缺少男人该有的阳刚之气。
尤其每次看到李铭基,俩人四目相对时,她总是会有种错觉——李铭基,是一条会笑的毒蛇。
这种错觉,让沈云在看不透李铭基,也不喜欢。
所以她在再三找借口,来推卸李、沈两家长辈极力撮合的婚事。
现在看来,沈云在的推卸是错误的。
如果她答应爷爷,与李铭基完婚,那么她就不用找借口去大马那边视察工作,就不会被汉姆绑架,也就不会被黑夜中这个男人,夺走她的清白之躯了。
幸好,她还活着。
被绑架,被男人长时间的摧残,以后都不能找汉姆逃回公道,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等等,都比不上还活着更重要。
人,唯有好好地活着,才能做她想做的事情。
比方,沈云在会在杀死这个长时间摧残过她的男人,以后再想方设法,把汉姆的美杜沙王朝,杀个鸡犬不留。
黑暗中,沈云在那只在男人脸上摩挲良久的右手,慢慢地放在了他脖子上。
男人的喉结,并不是太突出。
沈云在好像在网上看到过,说喉结过于突出的男人,基本都是些雄心激素发达,脾气暴躁的。
脾气暴躁的男人,并不代表着就是阳刚气息十足的男人。
他们只是受生理上的影响,脾气实在不怎么样罢了,与真正的阳刚之气,没有一毛钱的男人。
当然了,一点喉结都没有的男人,就是雄心激素不怎么发达的,像南韩国内那些娘炮小生,自以为很阳光很灿烂的样子,实则让沈云在看了会觉得恶心。
这个男人的喉结,突出的恰到好处。
仅仅是凭借这一点,沈云在基本就能断定,这是个真正的阳刚男人。
她喜欢的那种。
也是她要杀死的。
她的右手五指,慢慢地收拢,用力。
自四岁时就开始习武的沈云在,有能一把掐碎男人喉结的真功夫。
当前盛行全世界的跆拳道,沈云在是从不屑去学的。
她学的是截拳道。
截拳道的创始人,是上世纪是就名扬世界的功夫大师李小龙。
当初传授沈云在截拳道的那个人,是爷爷自美国请回来的,据说是李小龙亲传的弟子。
截拳道最大的特点,是必须紧紧抓住对手使用招式的漏洞和缺陷,随机应变形成一种攻击,以攻克攻,以防克攻,以反击克攻击。敌攻则我攻,敌动则我动,巧妙继节省和缩短攻击距离。
传授沈云在截拳道的高手曾说,她在练武这方面有着让人吃惊的天赋。
如果假以时日,她能潜心修炼截拳道,肯定能成为女版李小龙。
李小龙要想捏碎一个还在沉睡的男人喉结,很难吗?
当然不难。
事实上,沈云在也有绝对的实力,能一把掐碎男人的咽喉。
更有掐碎他咽喉的决心。
看在他是她第一个男人的份上,她恩赐他可以在美梦中死去。
沈云在笑了下,很轻,很甜,很歹毒!
笑容刚刚在嘴角绽放,她的五指就猛地一收!
咔嚓——
预料中的喉骨断裂声,却没有如约响起。
反倒是男人在睡眠中感到不舒服,摆了下脑袋,挣开了沈云在的右手,喃喃说了句什么后,一只手熟练的抓住了她的左胸,鼾声继续。
沈云在全力去捏男人的喉结,结果却——怎么会这样呢?
难道说,男人的喉结是钢铁打造的?
当然不是。
沈云在没有一把捏碎男人的喉结,不是因为他的喉结有多坚硬,是她的力气不济。
她全力猛捏的力气,还不到平时的三十分之一。
就这点力气,能捏死一只蚂蚁就很不错了,更何况是捏碎男人的喉结呢。
她的力气呢?
诚然,一对男女在长时间歇斯底里的缠绵过后,男人会累的连眼皮都睁不开。
而女人,则能迅速恢复力气——但前提是,她没有受伤,身体里也不会多个东西。
就在沈云在的力气瞬间积攒起来,准备爆发时,那地方也被触动,肌肉本能的绷紧。
然后,就感受到了异物的存在,继而产生奇异的感觉。
力气,随着那种骤然腾起的异样感觉,薄雪遇到烈阳般的,瞬间融化了。
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异样的感觉,并没有随着沈云在右手无力的垂下就消失。
则是以决堤洪水般的速度,迅速席卷了她的全身,每一个细胞,每一条神经。
她要想摆脱这种奇异感,就必须让身体深处的东西滚粗。
于是,她就紧咬着牙关,试着要爬起来。
可她的纤腰刚一扭动——黑暗就降临了。
她的动作,就像泼在烈火上的一盆汽油,让那种奇异的感觉,瞬间膨胀。
瞬间膨胀不知多少倍的奇异感觉,瞬间就淹没了她的理智。
等她再次缓缓睁开眼时,天,已经亮了。
窗户上的窗帘没有拉上,金色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客厅内。
为这对依旧紧紧搂纠缠在一起的身躯,镀上了一层迷人的光晕。
幸好,沈云在在刚过去的睡眠中,身体已经和男人分开了。
那地方好像涂抹了辣椒油般的火烧疼痛,也减轻了至少百分之八十。
身体上的酸痛感,也好多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
依旧弥漫着甜香,淫靡之气的空气,在她肺叶里迅速回旋着,簇生了力气。
她轻而易举的从男人搂抱中挣出来,坐了起来,低头看向了他。
男人还在沉睡。
不过这厮的右胳膊,就搭在脸上,让沈云在看不到他的样子。
很多男人在睡觉时,都会这样。
沈云在不在意。
反正无论他长什么样子,他都不会活太久了。
盯着他看了最多半分钟,沈云在就抬头,打量起了周围的环境。
他们是在客厅的地板上,沙发,案几,都已经被推翻了,还有一地撕裂了的衣服。
由此可以证明,他们曾经的战斗,有多么的激烈。
门后,还摆放着一个好像棺材样的货箱。
货箱前的地板上,有一些碎纸屑。
沈云在知道,她在被汉明打上麻醉后,就沉睡在这个货箱内。
货箱的货单上,写有详细的发货地址。
不过沈云在不打算去详细研究,因为她很清楚,汉姆还没傻到把美杜沙王朝的藏匿点,用货单给泄露出来的地步。
客厅内的摆设,很华夏化。
不是很,就是。
从家电的商标,以及客厅四角上挂着的同心结上,沈云在能确定这是华夏人的家里。
让她能确定身在华夏青山市的证据,则是窗外远处街道山的移动大厅、银行等广告牌。
对于沈云在来说,一觉醒来后身处华夏青山,与身处南韩首尔的区别,并没什么分别。
真正值得她重视的,还是那个四仰八叉睡觉的男人。
以及,半掩着的厨房门。
厨房里,有刀具。
不锈钢菜刀虽然没有开刃,但砍断一个人的咽喉,应该不是问题。
沈云在笑了下,抬起右脚走向厨房时,脚尖刚一触地,那地方又有疼痛感传来,让她娇躯颤抖了下。
仅仅如此罢了。
最多让她走路不得劲,却不妨碍她去拿刀。
好像猫咪那样,沈云在右脚脚尖刚触地,再次停下了。
她慢慢地低头,看向了脚踝处。
那儿有个脚链。
脚链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玻璃体特有的光泽。
这是什么?
监控器。
沈云在想起来了,汉姆在给她注射麻醉之前,就在她身上安装了太多的监控器。
脚链,手镯,耳环等小零碎东西上,都有这种东西。
“汉姆,你是不是还在看着我?好吧。既然你喜欢看,那你继续看。我会让你看到,你给我找的男人,是怎么死的。”
沈云在抬起右手,对手镯轻笑着,低声说道。